11月3日,中共中央給各級黨的組織發出了由周恩來主持起草的《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簡稱《十二條》)。指示信的主題是調整農村社會主義生產關係,徹底糾正"共產風"、浮誇風、命令風、幹部特殊化風和對生產瞎指揮風。並且要求把這封指示信原原本本地讀給全體黨員和幹部聽,讀給農民群眾和全體職工聽,反複解釋,做到家喻戶曉,把政策交給群眾,發動群眾監督黨員幹部認真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12條的主要內容是:(1)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製度。從1961年算起,至少7年不變。現在歸隊所有的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和隊營企業,歸隊所有,歸隊使用。屬於個人的生產資料,永遠歸個人所有。(2)堅決反對和徹底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一平二調的"共產風",嚴重地破壞了以生產隊為基礎的公社三級所有製,破壞了農業生產力,必須堅決反對,徹底糾正。凡是從人民公社成立以來,縣和縣以上各級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向社平調的、縣和社向生產隊平調的、以及縣、社和隊向社員個人平調的房屋、家具、土地、農具、車輛、家畜、家禽、農副產品和建築材料等等各種財物,都必須認真清理,堅決退還。有實物的退還實物,並且付給公平合理的租金、折舊費或修理費;實物已經消耗、無法退還的,作價補償,付給現款。(3)加強生產隊的基本所有製。生產經營管理的權力應該主要歸生產隊,公社和作為公社派出機關的管理區(生產大隊)不要統得過死,不要亂加幹涉。公社的生產計劃,應該建立在生產隊的生產計劃和生產小隊的包產計劃的基礎上。作物安排、產量指標和技術措施,應該經過社員群眾討論,由生產隊和生產小隊共同商量製定,由社員當家作主。(4)堅持生產小隊的小部分所有製。勞力、土地、耕畜、農具必須堅決實行"四固定"。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並且登記造冊,任何人不得隨便調用。小隊與小隊之間組織勞力協作的時候,必須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由受協作的單位以工換工或者評工記分,按勞付酬。
生產隊對生產小隊要實行包產、包工、包成本和超產獎勵製度。三包必須落實,獎罰必須兌現。包產指標必須真正留有餘地,一定要讓包產小隊有產可超。在保證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生產小隊有權因地種植,有權製定技術措施,有權安排各種農活,公社和生產隊都不要亂幹涉、亂指揮。(5)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規模的家庭副業。凡是已經把自留地全部收回的,應該撥出適當的土地分給社員,作為自留地,今後不得將社員的自留地收歸公有,也不得任意調換社員的自留地。社員自留地上收獲的農產品,不計人分配產量,不頂口糧,不計征購,歸社員個人支配。(6)少扣多分,盡量做到90%的社員增加收入。按照目前的農業生產水平,人民公社的收入分配,還應該實行少扣多分,扣留比例不能過大,積累不能過多。對於收人少、公積金少的窮隊和遭災歉收的隊,他們扣留的公積金,公社提成的比例應該更低一些,或者不提成。(7)堅持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供給部分和工資部分三七開。在現階段,在很長的時期內,至少在今後20年內,人民公社分配的原則還是按勞分配。在分配給社員個人消費的部分中,應該控製供給部分,提高工資部分。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應該各盡所能,努力勞動。(8)從各方麵節約勞動力,加強農業生產第一線。農村中的整勞動力和半勞動力要達到農村總人口的40%左右,其中整勞動力占2/3。(9)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必須嚴格實行計劃用糧,節約用糧,閑時少吃,忙時多吃,12個月的口糧按13個月安排,留有餘地。在北方,在嚴寒季節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經過縣委批準,可以允許采取由食堂統一管理、由各戶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適應社員家庭取暖的需要。(10)有領導有計劃地恢複農村集市,活躍農村經濟。除了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隻許賣給國家收購機關以外,其他農產品和副產品,在完成國家規定的交售任務以後,都可以拿到集市上進行交易。(11)認真實行勞逸結合。農村中的一切活動都不得侵占社員的睡眠和休息時間。並且要注意衛生,防治疾病,注意婦女勞動力的特殊保護。耕畜也應該勞逸結合,在冬季農閑季節,必須保證耕畜得到適當的休息。(12)放手發動群眾,整風整社。堅決反對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徹底糾正"共產風"、浮誇風和命令風。反對幹部特殊化。反對幹部任用私人、徇私舞弊、打罵群眾的國民黨作風。黨員和幹部的一切違法亂紀行為,都應該受到應得的處分,嚴格執行黨紀國法。嚴禁幹部壓製民主,打擊報複。堅決反對壞人壞事。同時,必須表揚好人好事,凡是頂住"共產風"的、作風好的、聯係群眾、實事求是的幹部,都應該受到表揚。提倡幹部說老實話。提倡幹部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