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定都北京
清朝發源於東北地區的建州。十六世紀末,太祖努爾哈赤以十三副遺甲起兵,四方征討,至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建立起後金汗國。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後金開始向明朝發起進攻,並在幾年之內攻占了遼東的大部地區,遷都至沈陽。崇禎九年(1636年),清太宗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即皇帝位,繼續攻擊明朝。崇禎十五年(1642年),清軍奪得鬆山、錦州等地,明朝在關外僅存寧遠一城,至此,清朝已經基本上具備了入主中原的實力。
崇禎十七年(1644年)春,農民軍李自成部進軍北京,向明王朝發起總攻擊。清朝統治集團的核心人物攝政王多爾袞感到時機成熟,遂於這年四月率大軍西進,準備乘戰亂伺機奪取明朝天下。此時李自成農民軍已經攻克北京,明亡。原明平西王吳三桂據山海關降清。四月二十二日,清軍和吳三桂軍聯兵在山海關內大敗李自成農民軍,農民軍潰退回京。多爾袞於當日封吳三桂為平西王,統馬步兵一萬隸之。第二天即向北京進軍。
清軍及吳三桂部在西進京師的途中發布榜文告示,宣傳“義師為爾複君父仇,非殺爾百姓”。多爾袞也極重視部隊的政策與紀律,向諸將提出“今入關西征,勿殺無辜,勿掠財物,勿焚廬舍。”這種做法消除了許多漢族官僚地主的疑懼,因而在向北京進發的過程中幾乎沒有遇到抵抗。這樣,清軍兵不血刃,輕易地占領了北京這座故明都城。
入關後的清軍把大順農民軍看作自己的主要敵人,進京後立即馬不停蹄地繼續深入攻擊圍剿。而對故明勢力,清方則采取了安撫拉攏的政策。在清軍的政策攻勢下,直隸和山東、山西等地的大批官僚士紳歸順清朝,清朝在京畿及其周圍地區的統治初步鞏固。
攝政王多爾袞在占領北京後就以北京作為對關內軍事、行政發號施令的指揮中心,常駐下來。
十月初一日,順治帝在北京行登基禮。宣布仍用大清國號,順治紀元。初十,順治帝於皇極門向全國頒即位詔書。詔書除宣布自己作為天下最高君主的毋庸置疑的合法性之外,還提出五十五款。其主要內容有:加封親王宗室及滿洲開國功臣;察敘滿洲將領及入關後降順之文武官紳;赦免十月初一日以前的罪犯;加恤出征兵丁;地畝錢糧俱照前朝原額,而加派遼餉、新餉、練餉、召買等項悉行減免;大兵經過地方免征正糧一半,無大兵經過者免三分之一;各直省拖欠錢糧,自五月初一以前,凡未經征收者盡行減免;等等。
清朝遷都北京,順治帝在北京行定鼎禮,標誌著清朝政權在中原地區統治的初步確立。盡管清朝統治者又用了近二十年的時間,才真正統一了天下,但其新的統治中心北京地區卻一直是相當鞏固的。北京作為清朝的首都,也就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初清朝滅亡,二百多年中始終沒有改變地位。
剃發令
滿族習俗,男子將頭頂四周的頭發剃去一圈,隻留頂心頭發,編成發辮垂於背後,除家喪國喪要百日不剃外,四周頭發不可蓄長。清太祖努爾哈赤立國後,要求投降或歸附滿洲的漢人和其他各族人民都必須剃發。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攻占遼沈後,傳令百姓,凡自行剃發者收養不殺,已經把剃發與否當作是不是投降的標誌了。在遼東,這種強迫漢民剃發的做法曾經激起過漢民強烈的反抗。
順治元年(1644年),多爾袞率清軍大舉入關,對於剃發問題仍然堅持傳統做法。引起民眾極大的不滿。這種局麵對於剛剛入關還立足未穩的清朝統治者顯然是不利的。
在清軍入關後不久,南京的故明官員建立起弘光南明政權。為了爭取民心,一統天下,清廷接受吳三桂等人的建議,一度廢除剃發之令。
但是,清軍在統一全國的戰爭中的不斷勝利刺激發展了滿洲貴族的偏狹驕虛心理。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十五日,清帝命禮部傳諭京城內外,規定全國官民,京城內外限十日,各直省地方以部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法;有遲疑爭辯者一律嚴懲不貸;各地方官中要嚴行核查,不許再以剃發事件上奏;剃發後衣帽裝束也隨之改易,悉從滿洲製度。這就是所謂的“剃發令”。
剃發令下達之後,一些地方官吏又采取層層加碼的方法,對於抗拒剃發令的民眾,各地官吏和清軍大都實行“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殘酷殺戮政策,這種濫施刑罰引起各地人民極度不滿,一些地區的人民針鋒相對地提出了“頭可斷,發決不可去”的口號。
清朝統治者在初入江南,統治完全沒有鞏固的情況下,強行推行毫無實際意義的剃發令,嚴重傷害了漢民的民族感情,實在是做了一件極其愚蠢的事情。剃發令頒布後,江南地區許多已經歸順或即將歸順的地方紛紛舉行起義,江陰、嘉定、蘇州等地人民武裝抗清達數月之久。盡管各地起義最後都被殘暴鎮壓,但抗清的風潮卻由江南傳播到全國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