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6章 清朝(9)(2 / 3)

第二次鴉片戰爭

鹹豐四年(1854年),英國公使包令曲解中美《望廈條約》中關於12年後“所有貿易及海麵各款,恐不無稍有變通之處”的內容,援引所謂“一體均沾”的條款,向清政府提出全麵修約的要求。隨後,法國、美國公使也援例向清政府提出相似的修約要求。他們還以協助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為誘餌,以換取權益的擴大。清廷為維持“大國體麵”,決定采取“堅守成約”的方針,拒絕了“修約”的要求。英法美未達到目的,便威脅要訴諸武力。但當時英法正與俄國進行克裏米亞戰爭,無力在中國開辟新的戰場,美國也因國內局勢不穩,不可能發動侵華戰爭。

兩年後,美國駐華公使巴駕聯合英法駐華公使,再次提出“修約”要求,但清廷仍堅持原訂條件,拒絕全麵“修約”。英法美由於外交訛詐失敗,決心用武力達到其目的。這時克裏米亞戰爭以英法獲勝而結束,於是便積極準備發動新的侵華戰爭。

為了訴諸武力,強迫清政府就範,英國蓄意製造了一起所謂“亞羅號事件”,並以此為借口,於鹹豐六年(1856年)十月,在海軍頭目西馬糜各厘指揮下英國軍艦向廣州進犯,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英軍攻占了珠江沿岸的一係列炮台,並一度攻入廣州城。中國軍民奮起反擊,放火燒毀了城郊十三洋行商館,迫使英軍退出廣州,全部逃回船上。

次年,英國政府派遣額爾金為全權專使,率領英軍到中國進行戰爭訛詐,並且照會法美俄等國,約其聯合出兵,迫使清政府簽訂新的不平等條約。法國欣然接受其約,並以所謂“馬神甫事件”為借口,打著“為保衛聖教而戰”的旗號,任命葛羅男爵為特命全權專使,率領一支法國遠征軍,繼英軍之後來華。美、俄也分別派遣公使列衛廉和普提雅廷到中國,與英法策劃“聯合行動”。

英軍在入侵廣州失敗後,於第二年底又聯合法軍再犯廣州。兩廣總督葉名琛在清廷“息兵為要”的方針指導下,既不做應敵的準備,也不準廣州軍民抵抗。結果英法聯軍隻用兩天,就占領了廣州。葉名琛被俘,押往印度加爾各達,次年在囚禁中斃命。麵對聯軍進攻,廣州將軍穆克德納,廣東巡撫柏貴豎起白旗投降。聯軍入城後,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並組成以巴夏禮為首的“聯軍委員會”,對廣州實行殖民統治的“軍事管製”。柏貴等在英法聯軍的監督下繼續“任職”,成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地方傀儡政權。

鹹豐八年(1858年)二月,英、法、美、俄公使分別照會清政府,要求於三月底以前派全權代表到上海舉行談判,否則即向白河口進發。其要求又遭到清廷拒絕,四國公使便決計率領由香港集中到上海的英艦十餘艘,法艦六艘、俄艦一艘,分批北上。

四月二十日,英、法、美、俄四國公使會集白河口外,幾天後,分別照會清政府,要求派全權大臣在北京或天津舉行談判。英法公使限令六日內答複,否則即采取軍事行動。美俄公使則打出“調停”的旗號,勸告清政府盡快會談。與此同時,聯軍艦隊陸續駛抵大沽口,做了進攻大沽炮台的各種準備。

清廷接到四國照會後,鹹豐帝令譚廷襄與其談判,要求英法美公使返回廣東,聽候黃宗漢辦理,俄公使則仍到黑龍江等處會辦。英法借口譚廷襄非全權大臣,拒絕談判。美俄公使則假充“調停人”單獨和譚廷襄周旋,麻痹清政府。英法聯軍在美俄掩護下,做好一切戰爭準備,並於五月二十日對大沽炮台發動突然襲擊。駐守炮台的官兵奮起抵抗,由於直隸總督譚廷襄等文武官員帶頭逃跑,使得大沽炮台很快失陷。英法聯軍占領大沽炮台,直犯天津,並揚言要進攻北京。清政府驚慌失措,急忙派全權大臣桂良和花沙納趕赴天津議和。桂良等與四國代表進行了多次交涉。在英法代表蠻橫要挾下,桂良等被迫接受了全部要求,分別於六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簽訂了中英《天津條約》和中法《天津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是:公使常駐北京;增開牛莊(今營口)、登州(今煙台)、台灣(今台南)、淡水、潮州(今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擴大領事裁判權;對英賠款四百萬兩、對法賠款二百萬兩;修改稅則等等。條約規定第二年在北京交換批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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