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務部奏請派唐紹儀為議約全權大臣,與英國交涉西藏事宜。光緒十六年(1890年)中、英兩國訂立藏印條約8款,光緒十九年(1893年)將立約未結之通商、遊牧、交涉3款議訂9條,並續款3條,言明與原約一起執行。後因藏人爭執,久未照辦。去年英軍侵入藏界,外務部致電駐藏大臣,帶藏員赴邊會議,並電駐英使臣請英外部停止進兵。英軍有意擴大侵略,達賴處置不力,英兵繼續深入,於本年六月間侵占拉薩。據駐藏大臣有泰來電,英員榮赫鵬開送條約10款,已與番眾畫押(即本年9月7日英藏簽訂的《拉薩條約》,清廷未簽字)。外務部奏陳西藏為我屬地,應由中國督同番眾與英立約,不應由英與番眾逕行立約,致損主權。且約內尚有應行商改之處,已電知駐藏大臣切勿畫押。複據有泰來電稱,英兵已退往江孜,不久即回印度。這是新約尚未議定的大概情形。現在唐紹儀奉命赴藏(本年9月26日,清廷賞給津海關道唐紹儀三品京堂候補副都統銜,命其前往西藏查辦西藏事宜),請派唐為議約全權大臣,並給木質關防1顆,文曰“大清欽差議約全權大臣關防”,即由海路前往,取道印度,與英國所派全權大臣,將此條約酌量改訂之處,詳細磋商,以期妥協。
11月5日。永定河南四工南二工漫口合龍。
戶部拒絕法國關於合辦中國國家銀行的建議。
11月6日。台灣嘉義、雲林發生6級地震,死傷100餘人。
河南祥符回民李沅慶率萬人抗糧罷市。
山西永濟縣人民抗捐,聚眾數千人,圍攻縣衙,並抗擊前來鎮壓的清軍。
11月7日。因教案日多,湖廣總督張之洞奏準將原湖北宜昌府屬鶴峰州升為直隸廳同知,不再隸屬宜昌府;在湖北施南府城增設兵備道1員,名為分巡施鶴兵備道,管轄施南府和鶴峰廳,以杜絕教案。
清廷裁撤四川通判3缺,州判1缺,縣丞2缺,驛丞3缺,鹽大使2缺。裁撤山西同知1缺,通判2缺,州判2缺,照磨1缺,縣丞3缺,主簿1缺,巡檢12缺,驛丞4缺,鹽巡檢3缺。
清廷賞給通州王恕園等處煮賑米石。
戶部計學館開學。
黃興、陳天華等於上海共謀再舉革命。長沙起義失敗後,黃興轉移到上海,湖南、湖北的華興會會員也多追隨而來。本日,黃興與陳天華、楊守仁、張繼、章士釗、陳去病、黃炎培、劉季平等人在上海英租界新閘新馬路餘慶裏,議定分頭運動大江南北學界、軍界,再行起義。
11月8日。政務處奏準免裁各省員缺,留為學堂畢業生升補。
11月9日。清廷任命裕德為大學士,世續為協辦大學士。
11月10日。清廷任命長庚為兵部尚書,調綽哈布為成都將軍,任命清銳為荊州將軍。
11月11日。清廷任命裕德為體仁閣大學士。
中葡簽訂《通商條約》、《辦理新約第三款合訂章程》和《廣澳鐵路合同》。《通商條約》在北京簽訂,參加簽訂人員,中方有清特派欽差辦商約事務大臣工部尚書呂海寰、欽差辦理商約事務大臣太子少保尚書銜前工部左侍郎盛宣懷;葡方有葡萄牙特派欽差駐紮中華暹羅兩國兼辦商約便宜行事全權大臣欽賜聖母頭等寶星暨聖雅古二等博學寶星參政大臣上議院議員白朗穀、駐紮上海管理本國通商事務兼辦商約總領事官博帝業。《通商條約》是對中葡兩國於光緒十三年十月十七日(1887年12月1日)商訂的《和好通商條約》的修改。1902年初,中葡曾為修改1887年《和好通商條約》進行會談,10月15日,《增改條款》9款,但葡萄牙政府不予批準。本年雙方重新談判修約。葡萄牙政府曾以中國海關在澳門設分關“有礙本國主權”為由拒絕批準《增改條款》,因此,在此次重新談判中,清廷在設分關問題上不得不讓步,最後簽訂了《通商條約》。該條約共20款。主要內容是:(一)澳門專設鴉片衙門和棧房,由澳官專管;(二)澳官與中國海關各應選派專員,協助緝私;(三)葡萄牙在中國享受其他國家在中國的一切利益;(四)澳門華人可入葡萄牙籍;(五)葡萄牙人可在中國地方開辦礦務及其有關之事;(六)葡萄牙教會可在中國各處租賃及永租房屋地基,作為教會公產。上述中葡雙方人員還在北京簽訂了《辦理新約第三款合訂章程》,主要內容是針對上述《通商條約》第3款的辦理意見,共19條。《廣澳鐵路合同》在上海簽訂,參加簽訂人員,中方是清欽差督辦鐵路大臣太子少保前工部左侍郎盛宣懷;葡方為葡國駐京便宜行事欽差大臣白朗穀。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1902年10月15日)清廷外務部照會葡方允許在澳門設立中葡鐵路公司,建造由澳門至廣東省城的鐵路,《廣澳鐵路合同》即為此訂立,全文共31條。
11月12日。奧地利國使臣齊幹、美國使臣康格、德國使臣穆默、俄國使臣雷薩爾、比利時國使臣葛飛業等在皇極殿覲見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呈遞恭賀慈禧太後70歲生日國書。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虹口附近設的專教華人子弟的華童公眾學堂舉行開學典禮,該校可容納學生4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