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行來錯 1(2 / 3)

“那麼請問你,半年前,也就是3月14日,你是不是幫這位王燕女士出售過一棟別墅?”

“是的。”

“是哪裏的別墅?”

“是位於海港路恬夢家鄉的一套別墅。”

“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張輝。”

“當時王燕告訴你她為什麼要賣別墅嗎?”

“她說她男人,也就是張輝,生病了,要錢治病,就賣了湊醫藥費。”

“張輝知道嗎?”

“這個我不清楚。”

“房子最後是以多少錢賣掉的?”

“480萬。”

“好的,謝謝你的回答。”女人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回過頭看向法官,“法官閣下,張輝是個富商,不可能會生病了沒錢醫,換句話說,如果賣掉別墅是張輝的意思,那麼他根本沒必要撒謊,所以,可以斷定,是王燕趁張輝重病,瞞著張輝處理掉了張輝的個人財產,然後謊稱沒有這項財產,以此拒絕讓出應該屬於張曉智的那份遺產。馮美雖然不是張輝的合法妻子,但在張輝病重時一直不離不棄照顧著張輝,直到張輝生命的最後一刻,馮美都陪在他的身邊,相反,作為張輝名正言順的老婆,王燕不僅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還處心積慮地謀算張輝的財產,實在是令人心寒。”

“你胡說八道!”王燕氣急敗壞地又跳了起來,旁邊的律師趕緊拉住了她。

“是不是我胡說,你心裏清楚,我相信法官閣下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斷。”

“對方律師,就算你說的別墅的確存在,但你所說的鐲子,卻是無中生有的,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對鐲子的存在。”

“吳律師放心,我敢這麼說當然是有證據的,法官閣下,我現在就請您允許我出示我方掌握的證據。”

“請出示證據。”法官說道。

女人從文件夾中拿出了兩張照片,呈給了法官,“這是王燕女士請吳律師做訴訟代理人時的照片,照片中王燕女士給吳律師展示的那對鐲子,應該就是那對南宋的翡翠鐲子。”

那個吳律師額頭開始冒汗,“反對,你怎麼會有我們談話的照片?這是侵犯隱私,法官閣下,這樣算是非法取證,不能發生效力。”

女人淡定地反駁:“法官閣下,您仔細看照片,這不過是我在咖啡店裏喝咖啡時的一張自拍,隻是恰巧拍到了背後王燕女士和吳律師談話的場麵,如果真的是隱私,那你倆怎麼不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談,非要講情調地到那麼一個有氣氛的咖啡店,其中有什麼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們如果非要說侵犯隱私,你們可以另外提起訴訟,現在請不要說與本案無關的話。”

法官聽了女人的辯白,點點頭說:“被告律師反對無效,照片可以作為有效證據。”

吳律師臉色開始發綠,支支吾吾地問:“那好,就算如此,你怎麼就確定那就是南宋那對翡翠鐲子?”

女人看著吳律師還做垂死掙紮,邪魅地露出了一抹笑容,用手摸著下巴壞笑著說:“這個要問王女士了,法官閣下,我可以問對方當事人幾個問題嗎?”

法官回答可以。

“王燕女士,請你看著我的眼睛認真的回答我。”

王燕抬頭看向女人,王燕看見女人的眼睛忽然迅速閃出了一道青綠色的光,然後兩眼發直,整個人變得昏昏沉沉,愣愣地聽著女人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