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A市人民法院。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範圍與繼承人順序中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繼養關係的子女,同時,死者張輝沒有留下任何遺囑說明遺產的分配問題,所以按照法定繼承,我當事人的兒子張曉智雖然是張輝與合法妻子以外的另一個女人所生,是非婚生子女,但是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有繼承權的……”
一個身著正裝中短裙、帶了副無框眼鏡的美豔女人正氣勢威嚴地向法官陳訴,卷長的秀發紮成了馬尾,明眸善睞,能說會道。
“放屁,那小子是我男人和這個狐狸精生的,連戶口都沒有,他憑什麼來跟我分遺產!”
一個衣著華麗,濃妝豔抹的中年婦女拍著桌子站了起來,暴躁地打斷了女人的陳述,坐在她旁邊的律師趕緊拉拉她的袖子。
法官也朝著她揮揮手讓她坐下:“請不要打斷對方說話,注意紀律!原告方,繼續說吧。”
“死者張輝,父母早逝,而他的老婆王燕一直沒有孩子,作為死者張輝唯一的兒子,即使是死者的合法妻子,也沒有權利阻止我當事人馮美作為張曉智的監護人及代理人拿回屬於張曉智的那份遺產。所以,法官閣下,我方要求被告王燕女士把張輝遺產的50%交給我的當事人馮美,我的當事人將會以監護人、代理人的身份替張曉智在成年之前妥善管理。”
“被告,可以說話啦。”法官看向那個暴躁的貴婦,然後語氣淡定地對她的律師說。
“好的,法官閣下。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張輝這三十幾年來賺的所有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他們的共同財產,隻要張輝的合法妻子王燕不同意,那麼,張曉智就不能分得任何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官閣下,我方完全同意對方的說法,但是,我方所請求繼承的遺產,不是張輝夫妻的共同財產,《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張輝在與王燕結婚前曾經繼承了張輝叔父的一棟別墅,該別墅位於郊區海港路恬夢家鄉別墅區,張輝有一對家傳南宋時期的翡翠鐲子,市場估價約一千八百萬,張輝母親在遺囑中確定鐲子隻歸張輝一人所有,這些都屬於張輝的個人財產,我想,對方律師,您心裏也絕對很清楚,張曉智對此絕對有繼承的權利。”女人看向王燕旁邊的吳律師,吳律師緊皺著眉頭,咽了口口水。
“但是,法官閣下,根據我當事人提供的事實,根本就沒有什麼別墅,鐲子和張母遺囑也全都不存在,一切不過是對方的杜撰。”
“不可能,老張在世的時候老和我提鐲子的事,那棟別墅,他還帶我和兒子去度過假呢。”馮美著急地辯解。
女人鄙視地看了一眼王燕,小聲地自言自語了一句:“簡直是睜眼說瞎話。”
她用手輕輕地捋了捋鬢角塌下來的頭發,安撫了一下馮美,胸有成竹地對法官說:“法官閣下,我可以證明我以上所說的別墅和鐲子都是真實存在的,請允許我請我方的證人許多上庭作證。”
法官點了點頭:“帶原告方證人許多。”
許多上庭後,女人語氣溫和地問他:“許先生,請問你從事什麼職業?”
“我是房屋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