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言 中國新鄉村建設悄然興起(2 / 3)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客觀上要求,把工業與城市的現代化、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現代化整合為同一個曆史過程。中國未來的現代化應該是城市現代化與鄉村現代化的雙向整體推進,就是把城鄉經濟社會作為整體統一規劃,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體製、經濟和社會結構,整合工業化、城市化、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各項舉措,到本世紀中葉,與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同步,基本實現我國城鄉一體化。這種發展趨勢並非憑空杜撰,它在東部發達地區(諸如北京、上海、蘇南、浙江、廣東等地)已露端倪。所謂“城鄉一體化”,它既是城市化現代化的最高階段,也是鄉村現代化的最高境界;是城市現代化和鄉村現代化的交彙融合;是城鄉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城鄉居民共同富裕、共享現代文明的現代社會結構。

(三)

中國新鄉村建設實踐異常豐富,其中,農村土地製度及其利益格局重構、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崛起、村域經濟轉軌發展,農村社區及其成員分化和重組、農村公共品供給體係尤其是金融體係的再造等最具革命性和深遠意義。新鄉村建設首先遭遇現代化進程中農業資源轉移與農民權益保護的衝突,農村土地製度及其利益格局重構不可避免。現代化過程實際上也是農業資源(土地、資本、勞動力)轉移的過程,問題在於農業資源加速轉移凸顯了一係列尖銳矛盾,進而誘致當前農村土地製度及其利益格局重構的五大趨勢。《現代化進程中的農地製度及其利益格局重構》一書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比較係統的研究和分析。(1)鄉村工業化、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加速推進,誘發農地在農業內部大規模流轉,趨於向社區民間資本(種養大戶)、非農村住戶和外資(“新三資”)集中。土地集中規模經營雖然顯露出一些優勢,但非農村住戶憑借資本、信息和技術優勢搶灘農村土地,卻存在著衝擊家庭經營製度的隱憂。(2)農村土地大批量向非農用途轉移,形成“國家建設”、“園區開發”、“鄉村集體圈占”三分天下的局麵。這種局麵彰顯出國家對土地用途管製失控或混亂,誘發農民和政府的直接衝突。(3)土地承包起點不公平、限製土地調整等原因,造成了一個非常龐大的無地農民群體,雖然家庭功能暫時掩蓋了矛盾,但卻潛藏著危機。(4)失地農民問題盡管在著手解決,但大量剝奪農民土地權益的格局還沒有根本改變,失地農民群體還將繼續擴大,圍繞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製度變革不可避免。(5)家庭經營製度麵臨著極大的壓力。農民承包土地承擔了太多的功能,已不堪重負。同時,認識或觀念上的諸多障礙,使得當前農村麵臨土地調整的壓力。再則,集體土地總量減少的過程,也是農民承包土地調整的過程,農民土地權利事實上“短期而不穩定”。

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迅速崛起,其它類農民組織不斷發育生長,這是新鄉村建設中最有意義、最具挑戰性的大事。曆來的鄉村建設都十分重視農民組織尤其是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目前中國農民組織發展趨勢:(1)基層傳統正式組織。包括黨的基層組織(村支部委員會),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經濟聯合社或其他類型),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議事會,村民理財小組等,這類組織屬於體製內組織,因此得到政府支持、法律保護,它不斷發展,形成了完備的體係和比較成熟的製度,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穩定方麵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它卻因此而失去了“農民性”,需要進一步改革。(2)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在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下,鄉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迅速崛起,大致包括四種類型:一是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資本型股份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型股份合作社;二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能人和大戶帶動型、農技部門牽頭型、農業龍頭企業聯結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型、基層供銷社改造型等;三是專業(行業)協會,有經營性專業協會和服務型專業協會之分;四是各種經濟聯合體,如種植養殖型聯合體、加工型聯合體、經銷型聯合體等。《鄉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崛起》一書就是回答這些問題的。(3)維權型民間組織,如零星萌生農民減負會、農會或農協,外出打工農民成立的一些非正式組織等。這類組織沒有合法的地位,半公開半隱秘地開展活動。如果引導得法,它將為表達和維護農民權益發揮重要作用,否則,可能影響我國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因此特別值得關注。(4)社會性民間組織,比如村莊的紅白理事會、互助共濟組織、宗族家族組織等。在上述四類組織中,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最為迅速、也最有前途。我們預計,中國農民組織化程度提高將是一條特殊的道路:由專業合作——(走向)社區合作——(再到)合作社之間的聯合。目前合作社聯合社的形式已經出現,並迅速由下而上拓展,它可能如美國“農場局”一樣,形成從聯邦到州縣的農場局體係,從而形成壓力團體,正常合法表達農民的利益。

在國民經濟持續增長和工業化、現代化加速推進的宏觀背景下,村域經濟進入全麵加速轉型發展期。《村域經濟轉軌與發展——國內外田野調查》一書中,村域即以行政村為單元的村社區域。截止到2003年底,我國這樣的村域共678589個。村域經濟轉型發展對農業、農村、農民現代化的影響是決定性的。沒有村域轉型發展,新農村建設毫無意義。可喜的是,我國經過20多年來改革開放的積累,人均國民生產值已突破1000美元大關、發達省域已達到3000美元左右,經濟發展進入到新一輪加速增長期,城鄉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同時呈現加速度的整體躍進的趨勢。這樣的宏觀背景,促成村域尤其使發達村域的經濟社會全麵加速向現代工業社會轉型發展:(1)農村非農產業迅速發展,而非農產業中鄉村工業成為經濟支柱。2003年,浙江全省農村經濟總收入7521138.92億元,其中工業、建築、運輸、商飲、服務等非農業收入7520036.29億元,占99.98%;2002年,全省年銷售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農村工業企業共實現總產值就達到5665.5億元,是農林牧漁總產值的5.1倍。江蘇農村工業、建築業、運輸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產值占農村社會總產值比重由上年的90.3%提高到2003年的91.1%。(3)與此相對應,農民收入來源轉向主要依靠非農產業。2003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2622.2元,其中源於非農產業的收入約占65%(陳錫文,2004.9)。蘇浙兩省農民收入來源於非農產業的比重都超過了71%。(4)大量農村勞動力擁擠在狹小的土地上搞飯吃的局麵已打破。到2003年底,全國鄉村從業人員(48971萬人)中,從事非農產業的(17711萬人)占36%。而在蘇浙兩省,非農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的比重分別為50%和60.7%。蘇州市70%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領域,無錫市從事非農產業的占70%,張家港市有超過80%的農戶和勞動力離開了土地,紹興縣64%的農村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5)農業規模經營和產業化取得很大成績,盼望多年的農村雙層經營體製正在逐步形成,極大地提高了村集體和農戶的收入能力。江蘇張家港2002年村均可支配收入84.85萬元;無錫市2002年的2088個村中,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村有213個;浙江2003年全省1334個鄉鎮(不含街辦)中,百強鄉鎮的農村經濟總收入76.42億元,是全省平均水平(12.78億元)的6倍,其中有27個鄉鎮農村經濟總收入超過100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財政總收入2.11億元,是全省(0.35億元)的6倍,其中22個鄉鎮超過3億元;人均平均純收入7992元,比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高出47.2%。(6)一些村莊的勞動生產率、人均收入、居住條件、生活環境優於城市,成為市民和幹部向往的地方。這樣的村在蘇、浙發達縣域已較普遍地存在,華西村的星星之火,已成今日中國農村的燎原之勢。但也要看到,區域差距在村莊層麵的表現更為突出,東西部差距主要是村域發展差距。新鄉村建設應該把推動欠發達地區的村域經濟全麵加速轉軌和發展作為重點。

根源於產權製度變革和村域經濟轉型發展,農村社區及其成員加速分化和重組。農地在農業內部流轉和向農業外部大量轉移,農村經濟加速轉型發展,不僅導致農村社會成員分層,而且誘致傳統村莊的分化。盧福營、劉成斌等在《非農化與農村社會分層——十個村莊的實證研究》一書中,將當下的農村分為城村、鎮村、工業村、農業村四種類型,並以浙江省10個村莊為個案,采取問卷調查的研究方式對非農化過程中的農村社會成員分層進行了總體描述和分類比較研究。揭示了現階段中國農村社會成員分層變遷的多元化、非均衡特點。我在田野調查研究中也發現:(1)城中村、城邊村、鎮中村、工業村等發達村莊,積累了大量現金資本和物質財富。當麵臨“撤村建居”、“行政村合並”、“集體成員”流動等情況時,原村民就迫切盼望將村集體資本和財產量化到人,因此,社區股份合作製、資本股份合作製應運而生。同時,頭腦靈活、占有資源或技術優勢的農民,以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的形式聯合起來。這樣的合作,基本上是富村、能人的聯合。窮村、弱勢群體的合作組織較難成長。(2)土地流轉和村域經濟發展,引發了基層管理製度和村社結構的變遷。比如,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土地供給需求,土地儲備、信托、流轉中心應運而生。這類機構,起到了土地“儲備庫”和“代理人”的作用,但其大多為政府啟動和主導,主要設置在鄉鎮農經站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因此帶有明顯的政府行政色彩;再比如,大麵積、長期限轉移土地資源經營權,農村集體成員無差別占有土地的製度安排乃至文化傳統正在悄悄發生改變。蘇浙已有大量農民開始“放棄”土地承包權,或者保留承包權的名義而將經營權低價格、長期限轉讓,成為除宅基地以外,再也沒有土地、也不再依靠土地獲取收益和保障的農民。(3)農村社會的弱勢群體逐漸被邊緣化。一方麵,轉入土地的本地大戶和外來資本將控製村社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失地農民如果不能順利轉移到非農產業或城鎮,他們將轉化為本土資本(種、養殖業大戶)和外來工商資本的雇工或者成為新的佃農。另一方麵,外來資本控製了村集體資源,進而左右村社民主政治,可能從根本上打破傳統的以地緣、血緣為紐帶的村社穩定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