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篇 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綜合評價導則(一)(1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部頒標準

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綜合評價導則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導則規定了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綜合評價課題的基本原則,要求和編寫方法。是進行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綜合評價的規範。

本原則適用於行業性的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綜合評價工作。

2.術語

2.1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

係指為防止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的危害,保護職工健康所采取的工程技術措施。

2.2綜合評價

係指綜合多方麵因素,用係統的、科學的、以定量指標判斷與綜合定性分析相結後的方法,對特定對象所進行的係統分析。

2.3行業性

係指評價對象的範圍,應是某一類生產過程或生產企業。

3.評價目的

提高勞動衛生的科學管理水平,加強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宏觀指導。

4.具體目標

係統地提出我國現階段工業生產中,所評價行業的勞動衛生狀況及工程技術措施現狀。

按不同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與生產規模,優選出符合國情,行之有效的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和提出對策。

提出應加強技術監督檢查的環節和勞動衛生監察的重點。

為勞動衛生立法和科研規劃提供依據。

5.評價程序

5.1立題

需經可行性論證,並由申請單位提出開題報告。

5.2調研測試

除國內外文獻資料檢索和搜集外,可采用函表調查等方法對行業進行普遍調查,並對能代表行業情況的足夠數量的典型企業進行現場調研和實測。

典型企業的選擇應考慮不同的生產規模、工藝、技術設備、危害程度、勞動條件、地理位置條件等因素。

5.3分析評價

應運用係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采用定量分析(或指標評判)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重點應放在最終結果的綜合分析上,不得將定量指標評判結果代替綜合評價結論。

5.4編寫綜合評價報告。

按第7條的內容範圍

5.5成果審定

課題完成後,由完成單位征求有關專家意見修改後向立題單位報送綜合評價報告(送審稿)彙總意見一式五份,同時行文申請技術審定。

立題單位對課題成果提出審查意見並組織審定。

課題完成單位應按技術審定委員會的審查意見補充、修改,提出綜合評價報告(審定稿)一式十份,並附補充、修改情況的說明一份,報送立題單位。

6.課題研究的主要內容

6.1文獻收集

與本行業有關的評價內容及方法。

該行業勞動衛生及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狀況及發展趨勢。

6.2行業調研

6.2.1行業概況、企業類型、生產工藝、技術裝備。

6.2.2產生職業危害的原材料中間產物。

6.2.3主要危害的生產作業環節(車間、工序、工種)及危害程度。

6.2.4行業職工總數、接觸危害作業工人總數,職業病發病情況(流行病學調查資料)。

6.2.5作業環境與勞動衛生條件的測試。

6.2.6行業的各類型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調研及有關措施效果的測定。

6.2.7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管理狀況的調研。

6.3確定測試方法

6.3.1作業現場采樣點規範。

6.3.2確定所采用的分析測試方法。

6.4確定綜合評價方法

6.4.1提出評價的對象、目標、因素。

6.4.2確定評價依據的標準或製定評價參考標準。

6.4.3劃分評價等級。

6.4.4建立定量分析模型及定性與定量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

6.5進行定量與定性綜合分析

6.5.1生產工藝過程及汙染的狀況。

6.5.2各類型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及國內外差距比評分析。世界最新技術、預測國內外發展趨勢。

6.5.3典型企業的勞動衛生狀況和工程技術措施有關指標的比較。

6.5.4按評價目標的規定提出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優化方案。

6.6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分析

6.6.1職業危害帶來的經濟損失。

6.6.2工程投資評估及投資義效益比的計算。

6.6.3社會效益綜合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