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

關帝廟、天後宮、真武廟、水仙宮,俱在協營。

按天後即媽祖,康熙二十三年六月靖海侯施琅奉命征鄭克塽,取澎湖;入廟拜謁,見神衣半濕,始知實默佑之。又師苦無水,琅禱於神,井湧甘泉,數萬師汲之不竭。今其井尚存,名曰大井。及行,恍見神兵導引;至鹿耳門,水漲數倍,戰艦得逕入,賊驚奔潰。琅上其事,奉詔加封天後。雍正四年,奉旨賜“神昭海表”匾額。雍正十二年,餘請於上憲,與關帝廟春秋祭祀,俱取之正供雲。

澎湖無佛寺,故無僧尼。惟火居道士,皆應教事祈禳,無住廟清修者。旁門少,則秀可為士而樸皆為農;異術稀,則風俗自淳而人心自正。皆盛朝雅化所漸被於遐荒者也。

戶口、錢糧

澎湖共一千六百八十三戶,一萬三千四百一十七丁。征銀六百七十二丁,向征銀三百一十九兩八錢七分二厘。乾隆二年正月,奉旨每丁減為二錢,永為定例;征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地種二百四十七石五鬥七升四合三勺,征銀一百三兩九錢八分一厘二毫六忽。

尖艚二十二隻,征銀一十八兩四錢八分。

杉板四百八十六隻,征銀二百零四兩一錢二分。

大網二十三張,征銀八十兩零五錢。

小網三十六張,征銀六十三兩。

大滬二口,征銀一兩六錢八分。

小滬七十三口半,征銀三十兩四錢五分。

大泊網二口,征銀二兩五錢二分。

小泊網一口,征銀六錢三分。

小罾三十口,征銀二十五兩二錢。

以上總計,征銀六百六十四兩九錢六分一厘二毫,雍正十三年首報者。現在請核不載。

倉儲

倉在右營後街,計十二間;編“禮、樂、射、禦、書、數、孝、友、睦、姻、任、恤”字號。貯正供穀二千石,捐穀八十石。

科名

澎湖人文初起,科甲有待。祗歲貢一名顏我揚,任歸化縣訓導,致仕歸。其餘衿監十餘,不備載。

物產

高梁、脂麻(有黑白二種)、綠豆、黃豆、黑豆、小豆、小米、地瓜、落花生。瓜葉俱全,惟不產稻、麥。龍占魚、珠螺、章魚、巴螺、龍蝦、鯊魚(美在翅)、丁香魚、土鮑魚(一名九孔)、紫菜、海馬。水族甚繁,難以悉載。文石(詳見“文石賦”)。塗魠魚(甚大,非巨網不能取。冬始台,仲春而止。無刺,味甚美。歲輸餉一千二百兩,水師提憲題為賞兵之資,差員收焉。乾隆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內閣奉上諭:朕查閩省澎湖地係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鹹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烺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漁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其現在捕魚船隻,飭令該地方官照例編號,稽查辦理。此項陋規既經裁除,若水師提督衙門有公用必不可少之處,著郝玉麟將他項銀兩酌撥數百金補之。欽此。合行通曉欽遵。六月十五日,督院告示到澎。自是而澎島閭閻共沐聖恩之樂利於無涯矣)。

舟楫

澎湖四麵環海,非舟莫濟。商船二十八隻、杉板頭船一百二十八隻;钜者貿易於遠方,小者逐末於近地,利亦溥哉!

泊岸

徑趨台、廈不入澎湖者,南風泊船必於八罩,北風泊船必於西嶼頭;入澎湖泊船,必於媽宮澳步岸。

漁舟

澎湖冊載:征餉小船四百八十六隻,每隻征銀四錢二分,共計征銀二百零四兩一錢二分。

詳準春秋致祭關聖帝君、天後聖母項內小船三十三隻,共征銀一十三兩八錢六分,尚不敷祭祀。又益以小滬二口半征銀一兩零五分,泊網一口征銀六錢三分,小罾一口征銀一兩六錢八分,共計銀一十七兩二錢二分。此項銀兩所征羨耗、平餘該銀二兩零六分六厘四毫,不在祭項之數。至乾隆三年七月,奉文準於正項錢糧內支銀一十八兩,以為關聖帝君三次祭祀之需。此一十七兩二錢二分,詳準為天後聖母三次祭祀備物之敬,於乾隆四年為始。

媽宮澳小船三十四隻,從未輸餉,以渡載勞苦故也。

以上諸小船,舊例俱台灣縣給腰牌。於乾隆元年四月內奉文改歸本衙門就近給照,報明人數,而漏脫以清;結取連環,而諸弊可絕。誠稽查小艇良法也。

風俗

諄樸勤儉,男婦相助耕漁。敝衣禦寒,粗糲充口。錢糧早完,從無敲撲之苦;詞訟絕少,並省聽斷之煩。官雲樂矣,民亦康哉!

文員

澎湖舊隸台灣縣,止設巡檢一員。雍正五年移駐道員案內,以澎湖缺最緊要,巡檢職微,不足勝任,始改設通判;逮餘甫三任,而巡檢姓名已多泯滅。餘為考索得十有二人,曆四十有三稔,為備錄以傳於後。至通判,則近而易知,故紀載加詳雲。

巡檢

姚法唐,河南祥符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朱縉,浙江錢塘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

胡騰鳳,江南含山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林開彥,直隸撫寧吏員,康熙三十五年任。

李慧仁,直隸安肅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

耿瑚,河南柘城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

陸監,順天吏員,康熙四十七年任。

喬傑,陝山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

李振宗,浙江吏員,康熙五十八年任。

朱唯章,順天宛平吏員,雍正元年任。

鄭奎聚,順天通州吏員,雍正四年任。

羅開勳,湖廣吏員,雍正四年任。

通判

王仁,字子芳,號鬆亭,順天大興人。由吏員,捐考職。經曆運糧有功,議敘授漳州府通判。於雍正六年五月調任。

梁樟,字子章,號駁庵,陝西西安府鹹陽縣人。由康熙辛醜科進士,初任長泰縣,調長汀縣。於雍正九年正月升任。

周於仁,字純哉,號仙山,又號龍溪,四川潼川府安嶽縣人。由康熙戊子科舉人,初任永春縣,調將樂縣。於雍正十一年八月升任。

曹顯庚,字西長,號星哉,浙江嘉興府石門縣人。由監生加捐,選授泉州府通判。於乾隆元年二月調任。

胡格,字壽平,號勖夫,湖廣武昌府江夏縣人。由康熙丁酉科舉人,初任泰寧縣,調詔安縣,再調同安縣,三調晉江縣。於乾隆三年八月二十二日署任。乾隆四年保舉行取,乾隆五年十月十八日離任。

王鶚,字藥岩,號瞻飛,江南昆山縣人。由監生加捐,選授泉州府通判。於乾隆五年十月到任。

陸鶴,字西溟,號敬齊,浙江嘉興府海鹽縣籍,杭州府海寧縣人。由康熙丁酉科舉人,初任寧波府奉化縣教諭卓異,升授福建連江縣知縣,調諸羅縣,升泉州府通判。乾隆八年調補澎湖,於本年六月十二日到任。

武員

澎湖屬水師提督管轄,設副將一,左右二營遊擊各一、守備〔各〕一、千總各二、把總各四;兵二千名,哨船三十六隻。

副將

詹六奇,漳州府漳浦縣人。康熙二十三年任。

張旺,陝西人。康熙二十八年任。

王國興,陝西人。康熙三十年任。

尚宣,陝西長武縣人。康熙三十四年任。

陳國任,陝西人。康熙三十七年任。

王三元,陝西甘州衛人。康熙三十九年任。

趙烜,陝西人。康熙四十三年任。

葉國鼎,福州府閩縣人。康熙四十六年任。

張進,漳州府人。康熙四十九年十二月任。

朱傑,字偉伯,順天府宛平縣人。康熙五十四年任。

許雲,漳州府人。康熙五十六年任。

藍廷珍,漳州府漳浦縣人。康熙五十七年任。

羅光幹,陝西人。康熙五十七年任。

戴憲宗,浙江紹興府人。康熙六十一年任。

陳倫炯,泉州府同安縣人。雍正元年三月任。

董方,泉州府人。雍正三年任。

呂瑞麟,泉州府晉江縣人。雍正五年七月任。

陳勇,廣東潮州府人。雍正六年任。

章隆,延平府人。雍正十年任。雍正十二年升福寧鎮。

顧元亮,字明甫,號鬆庵,廣東廣州府新寧縣人。雍正十二年任。

李惟揚,號崧庵,廣東肇慶府陽春縣人。乾隆三年七月初三日到任,四年八月二十一日離任,告病回籍。

高地,泉州府同安縣人。提標中營參將,於乾隆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署事。

任文龍,字子雲,浙江溫州〔府〕人。銅山參將,於乾隆四年十二月初二日署事。

高得,誌字秩齋,江南崇明縣人。於乾隆五年四月初三日任。

左營遊擊

陳蘭,福州人。康熙二十二年任。

李大訓,湖廣人。康熙二十七年任。

康運昌,陝西人。康熙三十三年任。

楊明錦,衡州人。康熙三十六年任。

高天位,陝西人。康熙四十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