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1章 民兵製度(1 / 1)

新中國成立後,即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確定民兵製度為國家的一項軍事製度。民兵的主要任務是,保衛祖國,擔負國家的兵役與戰勤動員任務;協助人民解放軍和公安部隊維護地方秩序,保衛海防、邊防、交通等;積極參加生產,以及救災、治水、造林等工作。1958年,毛澤東主席號召大辦民兵師,全國組建民兵師達5175個。民兵在配合軍隊作戰,搶險救災,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等方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後,毛澤東又提出民兵工作“三落實”(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民兵製度更趨完善。進入新的曆史時期,民兵製度進行了調整、改革,使民兵隊伍精幹化,質量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