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懷俄明州天氣酷熱;連綿的山巒依稀在遠方,你可以看到山頂上的積雪,可這些山體並無蔭蔽,山穀裏是一片黃澄澄的莊稼地,公路上因來往車輛而塵土飛揚,遠處村頭上的小木屋暴露在太陽底下。馮堂家後廊廳外是一片樹蔭,我就坐在這片樹蔭下的桌子邊上,馮堂太太從酒窖裏拿出了冰爽的啤酒。一輛汽車從大路上駛來,拐到輔路上,然後停在了房子旁邊。車上走下了兩個男人,徑直從門口走了進來。我見勢,把酒瓶放置在桌子底下。馮堂太太也站起了身。

“山姆在哪兒?”其中一人站在屏風處問道。

“他不在這兒。他在礦上。”

“有啤酒嗎?”

“沒有了。一滴都沒有了。那是最後一瓶了。其他的全喝光了。”

“他喝的是什麼啊?”

“那是最後一瓶。沒有了。”

“得了吧,給我們來點啤酒。你認識我的。”

“一滴都沒有了。那是最後一瓶。其他的全喝光了。”

“算了,我們去能喝到啤酒的地方去吧。”另一個人說,他們就這樣走出去上車了。其中有個人走路晃晃悠悠的。汽車剛發動便走走停停的,在公路上打了幾個回旋之後終於消失不見了。

“把啤酒放回桌上吧,”馮堂太太說,“算什麼事啊,得,沒事了。算什麼事啊?別放在地板上喝啊。”

“我不認識他們。”我說。

“他們喝醉了,”她說,“所以才到處闖禍。回頭他們去別的地方,又說是在咱們這兒喝的。說不定他們自己都不記得了呢。”她講一口法語,但也隻是偶爾講一講,裏邊還摻雜了好多英語單詞和一些英語句法結構。

“馮堂去哪兒了?”

“他在做葡萄酒。哦,上帝啊,他可真喜歡葡萄酒。”

“但你喜歡啤酒吧?”

“是啊,我是喜歡啤酒,但馮堂,他是真喜歡葡萄酒。”

她是個身材豐滿圓潤的老太太,麵色紅潤可愛,發色雪白。她打扮得幹幹淨淨的,房間裏也收拾得幹幹淨淨的。她是倫斯人。

“你在哪兒吃的飯?”

“在旅館。”

“在這兒吃吧。他可不喜歡在旅館或飯店吃飯。在這兒吃吧!”

“我不想給您添麻煩。再說了,在旅館吃得也不錯。”

“我從沒在旅館吃過飯。也許在那兒吃得也不錯。我這輩子在美國隻下過一次館子。你知道他們給我吃的什麼嗎?他們給我吃生豬肉!”

“真的啊?”

“不騙你。確實是生豬肉,沒煮過的。我兒子娶了個美國女人,經常給他吃罐頭豆子。”

“他結婚多久了?”

“哦,上帝啊,我還真不清楚。他老婆足足有225磅重。不幹活,不做飯。她給他吃罐頭豆子。”

“那她都幹些什麼呢?”

“她一直在看書。光看書。她經常躺在床上看書。她已經不能再生孩子了。因為她太胖了,肚子裏已經沒有孩子的空間了。”

“她那是怎麼弄的?”

“她老是看書。可我兒子他是個好小夥兒,工作認真賣力。之前在礦上工作,現在在大牧場上工作。他從沒在牧場裏幹過,但牧場主卻說在牧場上再也沒有比馮堂幹得更好的人了。可他勞累完回家,她卻連飯都不給做。”

“那他為啥不離婚呢?”

“他沒錢離婚啊。另外,他還很愛她。”

“她長得好看嗎?”

“他覺得好看。當時他把她帶回來時,我還以為自己窒息了呢。他真是個好小夥兒,幹活一直那麼賣力,從不到處亂跑,也沒闖過什麼禍。後來他走出家門,去油田幹活,然後就把這個印第安女人帶回了家,她那時就已經有185磅重了。”

“她是印第安人?”

“是,這倒也沒什麼。可是,上帝啊,她整天把狗娘養的這些鬼話掛在嘴邊,也不幹活。”

“她現在在哪兒呢?”

“看戲去了。”

“看戲?”

“是,看戲。看電影。她的世界裏隻有書和戲。”

“您還有啤酒嗎?”

“上帝啊,當然有。今晚你過來和我們一起吃飯吧。”

“好啊。我應該帶點什麼呢?”

“什麼也不用帶。一點都別帶。或許馮堂會帶點葡萄酒。”

那天晚上,我在馮堂家吃的晚飯。我們坐在餐廳裏吃著,餐桌上鋪著幹淨的桌布。我們嚐了嚐那新釀的葡萄酒,清淡可口,還有絲絲葡萄的餘味兒。一起吃飯的有馮堂和老太太,還有他們的小兒子安德烈。

“你今天都幹嘛了?”馮堂問。他是個矮小的老頭兒,身子骨都被礦上的工作累壞了,胡子灰白,向下彎曲,還有雙明亮的眼睛。他是聖艾蒂安附近的中部人。

“我忙活我的書呢。”

“你的書都沒問題吧?”馮堂太太問。

“他意思是他像個作家那樣寫書,呃,寫小說。”馮堂解釋道。

“爸,我能去看戲嗎?”安德烈問。

“當然。”馮堂答道。安德烈又回過頭來問我。

“你覺得我多大?你看我有14歲嗎?”他身形瘦小,但卻長著一張16歲少年的臉。

“是啊。你看起來有14歲。”

“到戲院時我就這樣俯著身子,盡量裝小點。”他正在變聲的嗓門很高,“我給他們一個兩毛五的硬幣,他們收下,可我要是隻給他們一毛五,他們也照樣會讓我進去。”

“那麼,我就隻給你一毛五了。”馮堂說。

“不,得給我一個兩毛五的硬幣,我得在路上把錢破開。”

“他看完戲馬上就回來。”馮堂太太說。

“我一會兒就回來。”安德烈出門了。晚上外邊涼意四起。他把門打開,一股涼涼的微風吹了進來。

“吃啊!”馮堂太太說,“你沒吃什麼東西啊。”實際上,我已經吃完了2份雞肉、法式土豆條、3個甜玉米、一些黃瓜片和2份涼拌蔬菜。

“可能他想來點甜點吧。”馮堂說。

“我應該給他拿點兒甜點,”馮堂太太說,“吃點幹酪。再吃點奶酪。你還沒吃過什麼呢。我應該拿點甜點過來。美國佬就愛吃甜點。”

“我已經吃了好多啦。”

“吃啊!你還沒吃過什麼東西呢。快全吃完。我們不剩飯的。快吃光。”

“再來點兒沙拉。”馮堂說。

“我再拿點兒啤酒來,”馮堂太太說,“在書廠裏幹了一天活,你的肚子肯定會餓的。”

“他不知道你是個作家。”馮堂說。他是個體貼細膩的老頭兒,習慣於用俚語說話,也很熟悉19世紀90年代他服兵役時流行的歌謠。“他是自己寫書。”他對太太解釋道。

“你自己寫書呀?”馮堂太太問。

“有時吧。”

“哦!”她說,“哦!你自己寫書啊。哦!你太棒了。那要是這樣的話,你肚子一樣會餓啊。快吃啊!我去拿點啤酒來。”

我們聽得到她踏在通往酒窖樓梯上的腳步聲。馮堂微笑地對著我。他對待那些跟他經曆不同又不世俗的人很寬厚。

安德烈看完戲回來的時候,我們還坐在廚房裏討論著打獵。

“勞動節那天我們都去了清水河,”馮堂太太說。“哦,上帝啊,你也真是應該去那兒看看。我們都是坐卡車去的。大家都坐卡車,我們星期天動身。坐的是查理的卡車。”

“我們吃啊,喝葡萄酒,啤酒,還有一個法國人帶來一瓶苦艾酒,”馮堂說,“加利福尼亞一個法國人!”

“上帝啊,我們還唱歌呢。有個農夫跑過來一看究竟,我們請他喝了點酒,他就那樣跟我們待了一會兒。還有幾個意大利人也過來了,他們也想跟我們一塊耍。我們唱了首意大利人的歌,但他們卻聽不懂。他們並不知道我們不歡迎他們,但我們確實跟他們也沒什麼好說的,不一會兒他們就走了。”

“你們釣到幾條魚?”

“不多。我們就釣了一會兒,然後又回來唱歌了。你知道的,我們唱歌了。”

“夜裏,”馮堂太太說,“女人都睡在卡車上。男人就圍在火邊。我在夜裏還聽見馮堂又過來拿了些酒,我就跟他說,上帝啊,馮堂,留點兒明天再喝吧。照你這個喝法,明天可就沒得喝了,到時候大家會感到失望和遺憾的。”

“可他們都喝了啊,”馮堂說,“而且第二天他們一點也沒有剩。”

“你們都幹了些什麼?”

“我們一本正經地釣魚唄。”

“對,都是好鱒魚。哦,上帝啊,魚條條一樣,足有半磅一盎司。”

“多大個兒?”

“半磅一盎司。吃起來剛好合適。都一樣大小,半磅一盎司。”

“你覺得美國怎麼樣?”馮堂問我。

“你知道,美國可是我的祖國,所以我愛美國。但吃得並不很好。過去還行。但現在不行。”

“是啊,”馮堂太太說,“吃得並不好。”她搖搖頭,“而且,波蘭人吃得太多。我小時候我媽跟我說,‘你吃得像波蘭人一樣多。'我根本不明白波蘭人是什麼。但現在我明白美國人了。波蘭人吃得太多。再說,天哪,波蘭人還愛吃鹹的。”

“那地方打獵、釣魚倒不錯。”我說。

“對。打獵和釣魚最好,”馮堂說,“你喜歡什麼槍?”

“12口徑的氣槍。”

“氣槍很好。”馮堂點點頭。

“我要自己一個人去打獵。”安德烈扯著小男孩的尖嗓門喊道。

“你不能去,”馮堂說。他轉過頭衝著我說:

“你要知道,男孩子野蠻得很。他們野蠻得很。他們是要開槍相互打來打去的。”

“我要一個人去。”安德烈說,喊聲又尖銳又激動。

“你可去不得,”馮堂太太說,“你還太小。”

“我就要一個人去,”安德烈尖聲喊道,“我要打水老鼠。”

“水老鼠是什麼?”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