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水老鼠?不會的,你一定知道。人家叫做麝鼠的。”
安德烈從碗櫃裏拿出那支22口徑的來複槍,在燈下雙手托住槍。
“他們野蠻得很啊,”馮堂解釋說,“他們是要開槍相互打來打去的。”
“我要一個人去。”安德烈尖聲說。他極度渴望地看著槍筒那頭,“我要打水老鼠。我很了解水老鼠習性的。”
“把槍給我,”馮堂說,他又對我解釋說,“他們都野蠻得很,他們是要開槍相互打來打去的。”
安德烈緊緊地握住槍。
“看看倒可以。看看也無妨,看看倒可以。”
“他就愛開槍,”馮堂太太說,“他還太小啊。”
安德烈把那支22口徑的來複槍放回碗櫃裏。
“等我長大一些,我要去打麝鼠,還有野兔子,”他用英語說,“有次我跟爸爸出去,他開槍打了隻野兔子,可隻打到一點皮毛,還是我開槍把它打死的。”
“的確,”馮堂點點頭,“是他打死的那隻野兔子。”
“不過是他先打中的,”安德烈說,“我要自個兒去,自個兒打。明年我就能這麼做了。”他到一個角落瞅了瞅之後,就坐下來看書了。晚飯後,我們到廚房坐了坐,我拿起那本書,一看原來是本藏書——《弗蘭克在炮艦上》。
“他喜歡書,”馮堂太太說,“不過這總比大晚上出去跟孩子們到處亂跑的好,比出去偷東西強。”
“書是個好東西,”馮堂說,“先生也寫書的。”
“是啊,真是這樣,沒錯。但書過於多就不好了,”馮堂太太說,“這就是書的一個弊病。就跟教堂似的。教堂太多了。法國隻有天主教和新教,而且新教徒很少。可在這教堂遍地都是。我來這裏一看,呦,上帝啊,要這麼多教堂有什麼用啊?”
“對極了,”馮堂說,“教堂簡直是太多了。”
“前幾天,”馮堂太太說,“有個法國小姑娘和她母親來過這兒,就是馮堂的表妹,她對我說:‘美國不需要天主教徒。當天主教徒毫無好處。美國人也不喜歡你當天主教徒。就跟禁酒令似的。'我跟她說,‘那你要當什麼呢?嗨,要是你現在是個天主教徒的話,那還是當你的天主教徒的好。'可她卻說,‘才不要,在美國當天主教徒沒一點好處的。'可我覺得認為你是天主教徒的話,那你還是當你的天主教徒的好。換其他的宗教信仰也沒什麼好處。上帝啊,真是沒什麼好處啊。”
“你在美國望彌撒嗎?”
“不,我在美國不望彌撒,難得去一回。可我畢竟還是個天主教徒。換其他的宗教信仰沒什麼好處的。”
“據說那個史密特是天主教徒。”馮堂說。
“隻是據說,但壓根就沒譜兒,”馮堂太太說,“我可不信史密特是天主教徒。美國的天主教徒並不多。”
“我們可是天主教徒。”我說。
“當然,可你們定居法國啊,”馮堂太太說,“我可不信那個史密特是天主教徒。他在法國住過嗎?”
“波蘭人都是天主教徒。”馮堂說。
“這倒沒錯,”馮堂太太說,“每個星期天,他們都去教堂做禮拜,然後在回家的路上卻橫刀相向,互相殘殺。但他們並不是真正的天主教徒。他們是波蘭天主教徒。”
“所有的天主教徒都是一樣的,”馮堂說,“天主教徒無差別。”
“我不相信史密特是天主教徒,”馮堂太太說,“說他是天主教徒真是好笑得很。我呀,我可不信。”
“他是天主教徒。”我說。
“史密特是天主教徒,”馮堂太太沉思地說,“我怎麼不會相信,上帝啊,他竟然是天主教徒。”
“瑪麗,去拿啤酒,”馮堂說,“先生渴了,我也渴了。”
“好的,馬上去,”馮堂太太從隔壁房間傳過來。她下樓去了,我們聽見樓梯吱吱嘎嘎地響。安德烈躲在角落裏看著書。我跟馮堂就坐在桌邊,他把最後一瓶啤酒倒進我們兩個玻璃杯裏,瓶底就剩下了一點兒。
“這是打獵的好地方,”馮堂說,“我很喜歡打鴨子。”
“不過在法國打獵也非常好。”我說。
“是啊,”馮堂說,“我們那邊野味很多。”
馮堂太太手拿幾瓶啤酒上樓來。“他是個天主教徒,”她說,“上帝啊,史密特是個天主教徒。”
“你覺得他會當上總統嗎?”馮堂問。
“不會。”我說。
第二天下午,我驅車到馮堂家,途中穿過小鎮的樹蔭,沿著塵土飛揚的大馬路,然後拐到輔路上,把車停靠在柵欄旁邊。又是酷熱的一天。馮堂太太來到後門口。她看上去就像是聖誕老婆婆,幹幹淨淨,玫瑰色臉蛋,雪白色發絲,走起路來搖搖擺擺。
“啊呀,你好呀,”她說,“上帝啊,天兒真熱。”說完她便回屋去拿啤酒了。我坐在後門廊,透過屏風和烈日下的綠葉群,望向遠處的山脈。那是些溝壑遍布的棕色群山,頂上佇立著3座山峰,還有一個你可以透過樹叢看到的積滿冰雪的冰川。山上的積雪看上去是那麼潔白、純淨,不真實。馮堂太太出來了,把幾瓶啤酒放在桌上。
“你在朝外邊看什麼呢?”
“雪。”
“這裏的雪很美。”
“來一杯吧。”
“好啊。”
她在我身旁邊的椅子上坐下。“史密特,”她說,“你覺得要是他當上了總統,我們是不是就不愁沒葡萄酒和啤酒喝了?”
“當然,”我說,“相信史密特。”
“他們逮捕馮堂的時候,我們已經交了755塊的罰金了。警察抓了我們兩回,政府抓了一回。我們賺的所有的錢,包括馮堂在礦上幹活的工錢和我給人家洗洗刷刷的錢,全部作為罰金上交了。他們把馮堂關進監獄。他可什麼壞事都沒幹過的啊。”
“他是個好人,”我說,“他們拘禁他可真是造孽啊。”
“我們從來不多收人家錢。葡萄酒一塊錢一升,啤酒一毛錢一瓶。而且我們從不賣沒釀好的啤酒。有好多地方都是剛做好就拿出來賣,喝完所有人都會頭痛。可那又如何呢?他們還是把馮堂拘禁起來,還罰了755塊錢。”
“可惡,”我說,“馮堂在哪?”
“他還在釀酒呢。現在他可得倍加留心,生怕出什麼岔子。”她微笑著說。她再也不想錢的事了。“你知道,他就愛葡萄酒。昨晚他帶了一點回來,你剛喝的,還有一些新酒,最新的。酒還沒釀好,可他嚐了一點,今兒早上還放了點在咖啡裏。你知道嗎,他放在咖啡裏!他就愛葡萄酒!他就是這樣的脾氣。他那地方的人都這樣。我家鄉在北方,那裏的人們什麼酒都不喝。大家隻喝啤酒。我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大的釀酒廠。可是我小時候不喜歡那些貨車上飄著的啤酒花味兒,也不喜歡莊稼地裏的啤酒花味兒。我不喜歡啤酒花。不不不,上帝啊,我壓根兒一點都不喜歡。直到釀酒廠老板叫我和妹妹說,去他那兒喝啤酒,我才喜歡上啤酒花的味道。是這樣的。之後我們就喜歡上喝啤酒了。他叫人給我們送啤酒。喝過之後就喜歡上了。不過馮堂呀,他可喜歡葡萄酒了。有次他打獵打回了隻野兔子,他讓我用酒來給燒兔子調味,就是用酒、黃油、蘑菇和洋蔥一塊調製出來的黑汁燒兔子。上帝啊,我還真做出了那種調味汁,而且他吃個精光,還說,‘這調味汁比野兔子還好吃。'他那地方的人就是這樣。他吃了不少野物和葡萄酒。我呀,我倒喜歡土豆,大臘腸,還有啤酒。啤酒不錯。對健康大有好處。”
“是有好處,”我說,“葡萄酒也是這樣。”
“你真像馮堂。不過我一直有一點很困惑,我覺得你也沒明白,就是美國人來這裏,都會在啤酒裏摻威士忌。”
“不明白這是為什麼。”我說。
“是啊。上帝啊,這可是真的。還有一個女人吐在餐桌上。”
“哦?”
“真的。她吐在餐桌上。而且後來她還吐到鞋裏。後來他們回來說他們還會再光臨的,下個禮拜六還得在這請一回客,我說,上帝啊,這哪兒行!他們再來的時候,我索性關門大吉。”
“他們酒品很差啊。”
“冬天的時候,小夥子們都去跳舞,他們開車過來,在外邊等著,衝馮堂喊道,‘嗨,山姆,來瓶葡萄酒。'或者是,他們買了啤酒之後,再從口袋裏掏出一瓶走私酒,倒在啤酒裏喝下去。上帝啊,我生平第一次看到這麼做的。他們在啤酒裏摻威士忌。上帝啊,我著實對這困惑極了!”
“他們直到喝吐了,才知道自己醉了。”
“有次,一個家夥來這兒跟我說,讓我給他們準備一桌豐盛的晚飯,還要喝上一兩杯酒。他說他們的女朋友們也過來,吃完就去跳舞。我說,可以啊。於是我便做了一桌豐盛的酒肴,不過他們過來時就已經酒氣衝天了。他們當下就把威士忌摻到葡萄酒裏。哦,上帝啊,我跟馮堂說,‘這下可完了!'‘是啊,’他說。後來姑娘都們都喝吐了,多好的姑娘啊。她們喝吐在酒桌上。馮堂想盡辦法地攙著她們,告訴她們去洗手間好好吐吐,可那些家夥卻不讓,說讓她們在桌上吐吐就行了。”
馮堂進了屋。“他們再來我就把門鎖上。‘不行,'我說,‘給我150也不行。'上帝啊,這真不行。”
“法語裏邊有個詞可以形容這些胡作非為的人們。”馮堂說。在這酷暑中,他站在那兒,神色愈發蒼老疲憊。
“哪個詞?”
“豬,”他小心翼翼地說,也不太願意用感情色彩這麼濃烈的字眼,“他們就像豬。這個詞很毒辣,”他忙賠不是,“可他們吐在桌上——”他難受地搖搖頭。
“豬,”我說,“他們就是——豬。渾蛋。”
馮堂不喜歡講髒話。轉移到其他話題時,他顯得很高興說些別的。
“有些人很親切,很通情達理,他們也來的,”他說,“堡壘軍官們人都不錯。都是些好人啊。每個來過法國的人都想過來喝一杯葡萄酒。他們也確實喜歡葡萄酒。”
“有個男人,”馮堂太太說,“他老婆從不讓他出來。所以他就經常跟她說自己累了,先去睡下了。然後等她出門看戲之後,他就立馬趕到這兒來,有時候在睡衣外邊加件外套就過來了。‘瑪麗亞,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來點啤酒吧,'他說。就這樣,他穿著睡衣,喝著啤酒,喝完就起身回堡壘,他要在他老婆看戲回來之前趕回去,繼續躺在床上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