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真奇怪,”馮堂說,“但挺有教養的。他是個好人。”
“上帝啊,是的,他確實是個好人,”馮堂太太說,“他老婆每次看戲回去時他都已經在床上了。”
“我明天要出門了,”我說,“去烏鴉自然保護區。有個北美鬆雞獵捕時節的開啟儀式,我們去瞅瞅。”
“是嗎?那你臨走之前再來一趟吧。你再來一趟好吧?”
“當然了。”
“到那時葡萄酒就釀好了,”馮堂說,“咱們一起喝上它一瓶。”
“喝3瓶,”馮堂太太說。
“我會來的。”我說。
“我們可是等你呢。”馮堂說。
“晚安,回見。”我說。
下午很早的時候我們便巡獵回來了。那天早晨我們5點鍾就起床了。前一天我們打獵打得特別痛快,但那天早晨我們卻連一隻鬆雞的影兒都沒看見。我們駕著一輛敞篷車,熱得很,於是就停靠在路邊的一棵樹,在樹蔭下吃著午餐。太陽高掛,那片樹蔭又不大。我們吃著三明治,還有塗著三明治餡的餅幹,我們感覺又渴又累,最後離開那裏,上路回城的時候,我們都異常開心。我們跟著一條草原犬鼠駛近城,還停下車開槍打那些草原犬鼠。打中了兩隻,可是後來就不打了,因為跑偏的子彈會掠過石塊和泥土,然後飛過田野,要知道田野那邊可是有幾棵沿河的樹,還有一所房子,我們不希望子彈朝房子飛,惹不必要的麻煩。於是,我們就繼續駕車前行,終於穿過下山路,一路開往城鎮邊緣的房子。穿過草原我們就能看見群山了。那天山體碧藍,上邊的積雪像玻璃般閃耀著光芒。夏天快走了,但山上還未積起新雪,隻有被太陽融化的陳雪和冰淩,遠遠望去,閃閃發亮。
我們想喝點冷飲,還需要一塊陰涼的地方。我們都快被太陽烤焦了,嘴唇也讓太陽和堿土折磨出了水泡。我們拐到輔路上,直奔馮堂家,把車停在屋外就走進屋裏。餐廳裏邊好涼爽。隻有馮堂太太一個人在那兒。
“隻有兩瓶啤酒了,”她說,“全喝光了。新酒還沒釀好。”
我送給她幾隻打到的鳥。“真好,”她說,“不錯。謝謝啊。真好。”她出去把鳥放置在一個更陰涼的地方。喝完啤酒我就站了起來。“我們得走了。”我說。
“你今晚再過來吧?馮堂的酒就快釀好了。”
“我們臨走前會再過來的。”
“你們要走了?”
“是啊。我們早上就得走。”
“你要走了,太讓人難過了。你今晚一定來啊。馮堂的酒就要釀好了。你走之前我們給你送送行。”
“我們臨走前會來的。”
可那天下午又要發電報,又要檢修汽車——一隻輪胎讓石子劃破了,需要熱補——如果沒有汽車,我就隻能步行進城,辦理完該辦的事才能走。到了晚飯時間,我早已累得出不了門了。我們累得無心再說外國話了。唯一想的就是趁早上床睡覺。
當我躺在床上,還沒入眠的時候,看著周圍堆積著準備打包收拾的夏日用品和大開著的窗戶,山裏的涼風習習,我心想,答應馮堂卻沒去成真是夠讓我羞愧的——可是不一會兒我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我們忙活著收拾行李,結束暑期的活動。我們吃過午飯後,準備兩點鍾正式上路。
“咱們一定得去馮堂夫婦那兒道個別。”我說。
“是啊,咱們一定得去。”
“我怕他們昨晚等了我們一夜。”
“我覺得我們真是該過去的。”
“咱們昨晚去就好了。”
我們向旅店前台道了別,跟拉瑞和所有鎮上認識的朋友們都道了別,然後就驅車前往馮堂家。馮堂夫婦都在。他們見到我們很開心。馮堂看起來有些蒼老和疲憊。
“我們還以為你們昨晚會來呢,”馮堂太太說,“馮堂準備了3瓶酒,你們沒來,他就全喝光了。”
“我們隻能待一會兒,”我說,“我們是專程來告別的。本想昨晚過來,可趕路後實在是太累了。”
“喝點酒吧。”馮堂說。
“沒酒了。你全喝光了。”
馮堂看起來很難過。
“我去弄點來,”他說,“幾分鍾就好。我昨晚把酒全喝光了。我們原本是打算給你們喝的。”
“我知道你們肯定是累了。我說,‘上帝啊,他們一定是累壞了,來不了了,'”馮堂太太說,“去弄點酒來吧,馮堂。”
“我開車載你去。”我說。
“好啊,”馮堂說,“那樣快一些。”
於是,我們開著車,在開到一英裏的地方拐到了一條輔路上。
“你會喜歡那種酒的,”馮堂說,“釀得很醇。你今晚晚飯可以喝這酒。”
我們停在一幢木板屋前。馮堂下車敲敲門。沒人應。我們就繞到屋後去。沒想到後門也鎖上了。後門周圍全是空的鐵罐。我們透過窗戶往裏邊瞅了瞅,沒有人,廚房也又髒又亂,四下的門窗也都緊閉著。
“狗娘養的。她瘋到哪兒去了?”馮堂說。他火了。
“我知道在哪兒能拿到鑰匙,”他說,“你待在這兒別動。”我眼看他沿路向南走到鄰屋,敲了敲門,便同開門的女人開始交涉,最後終於回來了。他拿到了鑰匙。我們用它試了試前門,又試了試後門,可是都打不開。
“狗娘養的,”馮堂說,“也不曉得她瘋到哪兒去了。”
透過窗子,我們能看見存酒的地方。靠窗近一點,甚至還能聞到屋裏散發出來的酒香。這味兒雖香,但摻雜著些許像印第安人屋裏存有的那種難聞的味兒。突然,馮堂拿起一塊鬆動的木板,在後門邊挖起土來。
“我能進去,”他說,“狗娘養的。我能進去。”
鄰屋後院裏,有個人正在把弄著一輛舊福特車的前輪。
“你最好別進去,”我說,“那人會看見的。他正在往這邊看呢。”
馮堂直起身子。“那咱再試試這把鑰匙。”他說。我們就又試了試,可還是打不開。無論轉向哪一邊,都隻能轉到一半的地方。
“咱進不去了,”我說,“咱還是回去吧。”
“我要挖後門。”方丹提議。
“不行。我不會讓你冒險的。”
“我要挖。”
“不行,”我說,“那人會看見的。那樣他們會抓個現行。”
於是我們走出去上了車,開回馮堂家,順路把鑰匙還了回去。馮堂沉默不語,隻是一個勁兒地用英語罵著。他語無倫次,沒什麼話題可聊。我們就這樣回了屋。
“狗娘養的!”他說,“我們拿不到酒。那是我親手釀的酒。”
馮堂太太的滿臉喜悅瞬時一掃而淨。馮堂雙手抱頭,在角落裏坐了下來。
“我們必須得走了,”我說,“喝不喝酒無所謂的。我們走後,你們替我們喝就是了。”
“那瘋婆子上哪兒去了?”馮堂太太問。
“我不知道,”馮堂說,“我不知道她瘋到哪兒去了。這下子你們走之前喝不到酒了。”
“沒關係的。”我說。
“那可不行。”馮堂太太說。她搖了搖頭。
“我們得走了,”我說,“再會,祝你們好運。謝謝你們陪我們度過的美好時光。”
馮堂搖搖頭。他感覺很丟份。馮堂太太也一籌莫展。
“別為酒的事難過了。”我說。
“他想讓你們喝上他釀的酒,”馮堂太太說,“你們明年能再來嗎?”
“不一定。也可能要到後年。”
“看吧?”馮堂對她說。
“再會,”我說,“別再想酒的事了。我們走後,你們替我們喝就是了。”馮堂搖了搖頭。他沒有笑。他頹廢的時候自己知道。
“那狗娘養的。”馮堂自言自語道。
“昨晚他原本有3瓶酒的,”馮堂太太想安慰他一下。可他還是搖搖頭。
“再見。”他說。
馮堂太太眼中噙淚。
“再見。”她說。她替馮堂感到難過。
“再見。”我們說。我們都感覺很難過。他們站在門口,看我們上了車,我便啟動了引擎。我們揮揮手。他們一起神情抑鬱地站在門廊上。馮堂看起來特別蒼老,馮堂太太也滿臉愁容。她跟我們揮揮手,馮堂走進了屋。我們拐到大路上了。
“他們很難受。馮堂難受死了。”
“咱們昨晚真應該去的。”
“是啊,咱們應該去的。”
我們開過城區,駛上了城外平坦的大道;路兩邊是殘株發茬的莊稼地,右手邊的遠方是連綿的山脈。此時此景看起來就像置身於西班牙,但事實上卻是懷俄明。
“我希望他們好運連連。”
“他們交不了好運的,”我說,“史密特當不了總統。”
走完混凝土路,我們到了碎石鋪就的路麵上,我們離開平原地帶,在兩座山的山腳下穿梭;山路蜿蜒曲折,盤旋而上。山上都是紅土,紅土上生長著一叢叢灰色的鼠尾草,隨著上升的山路,我們看到了丘陵和山穀平原一側的群山。現在群山正離我們越來越遠,這看上去比任何時候都像西班牙。山路依舊蜿蜒曲折,盤旋而上,路前方有幾隻鬆雞正在塵土中打滾。當我們靠近時,它們就飛走了,急速拍打著翅膀,然後在長長的斜坡路上滑翔,最後飛落在下邊的山腰上。
“這些鬆雞真大,真可愛,比歐洲的鬆雞還要大。”
“馮堂說這是個打獵的好去處。”
“捕獵時節結束了嗎?”
“結束了的話,它們早死了。”
“那小夥兒不會死的。”
“沒證據證明他不會死。”我說。
“咱們昨晚真應該去的。”
“嗯,是啊,”我說,“咱們應當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