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大使的長統靴(1 / 3)

“我親愛的夥伴,我親愛的夥伴!”塔彭絲一邊喊著,一邊擺弄著一塊塗了很多黃油的鬆糕。

湯米瞪著眼睛看了她一兩分鍾,然後咧嘴笑了笑。他低聲說道:“我們應該小心加謹慎為好。”

“那是當然,”塔彭絲興奮地說,“你猜不到吧,我現在是赫赫有名的福瓊博土,而你是貝爾警監。”

“你怎麼可能成為雷金納德·福瓊呢?”“那是因為我特別喜歡吃熱黃油。”

“那也隻是讓人高興的一麵,這誰都學得會。”湯米說,“但還有另一方麵,那就是你必須能辨別被嚴重毀容的各種各樣的麵孔,以及讓人慘不忍睹的形形色色的屍體。這你辦得到嗎?”塔彭絲將一封信扔給了他,算是作為答複。湯米看後,驚奇得連眉毛都揚了起來。

“啊,是美國大使倫道夫。威爾莫特。真奇怪,他怎麼會有求於我們呢?”“明天十一點正我們就會知道的。”

第二天,美國駐英大使倫道夫·威爾莫特先生準時到了布倫特先生的辦公室。他清了清嗓子,以極為莊重且富於個性化的表情開始講話。

“我此次專程來拜訪——布倫特先生——請原諒,我是特意要與布倫特先生本人談話的,不知您是不是——”“當然是的,”湯米說,“我就是西奧多·布倫特,本偵探所的頭。”

“我一向喜歡和部門的頭打交道。”威爾莫特先生說,“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樣做都要讓人滿意些。布倫特先生,我剛才正準備說的是,這事讓我很生氣。當然,此事也勿須去打擾倫敦警察廳。因為不管怎樣說,我本人並未受到絲毫的傷害。事情報可能是由於一個小小的誤會所造成的。但是,我卻看不出這誤會又是如何產生的。我可以肯定地說,這其中毫無犯罪的跡象,然而我隻是想澄清這件事。如果對所發生的事情不知其來龍去脈的話,這會使我很惱火的。”

“那是肯定的。”湯米說。

威爾莫特繼續講述下去。他說話慢條斯理,任何瑣碎的細節也不漏掉。最後,湯米好不容易才插上嘴。

“你所說的情況大概是這樣的,”他說,“一周前你乘坐‘遊牧號’輪船到達倫敦。不知怎麼搞的,您的長形帆布用具袋和另外一位先生的混淆了。那位先生叫拉爾夫·韋斯特哈姆,他姓名的首字母與您的相同。於是,您拿了韋斯特哈姆先生的帆布袋,而他卻拿了您的。韋斯特哈姆先生很快發現了這個錯誤,便把您的帆布袋送到了大使館,然後把他自己的取走了。您看,我沒說錯什麼吧?”“絲毫不錯,所發生的一切就是這麼一回事。那兩個帆布袋的式樣肯定完全相同,再加上行李標簽上寫的姓名首字母都同樣是r.w.,這就很容易造成失誤。對此,我是可以理解的。我自己是在我的貼身男仆向我報告後才知道這件事的。那位韋斯特哈姆先生是位參議員,我一向對他很欽佩。是他叫人來取走他的帆布袋,並把我的那個送還了我。”

“但我不明白——”

“你馬上就會明白的。剛才講的隻是事情的開始;昨天,簡直太巧了,我競碰見了韋斯特哈姆參議員。我以開玩笑的口吻對他提起了這件事。使我大吃一驚的是,他似乎並不知道我在講些什麼。在我講述完所發生的一切後,他完全加以否認。他下船時根本沒有錯把我的袋子當作他自己的拿走——事實上,他的行李中壓根兒就沒有長形帆布用具袋之類的物品。”

“這多麼奇怪啊:”

“布倫特先生,這事確實讓人納悶。這似乎是太莫名其妙了。如果有人想偷我的帆布袋,他很容易就能辦到,完全犯不著采用這種兜圈子的辦法。不管怎麼說,我的帆布袋沒有被盜,因為已經物歸原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如果它確實因誤認而被拿走,那為什麼要冒充韋斯特哈姆參議員呢?這真叫人摸不著頭腦----正是想解開這個謎,我來想把這事的底細查清楚。我希望你不會因為這事太平常而不願承擔。”’“噢,我怎麼會呢?這事雖小,但頗有誘惑力。正如您所說,盡管它表麵上看來讓人莫名其妙,而在很多方麵卻需要讓人信服的解釋。首先,倘若真是偷梁換拄的話,那就應該查清偷梁換柱的目的何在。您剛才說,那帆布袋返回到你手中時,裏麵的東西一件不少,對吧?”“我的仆人說什麼也沒丟。他應該更清楚。”

“請允許我冒昧地問一句,袋裏都有些什麼呢?”“主要是長統靴。”

“長統靴!”湯米感到很失望。

“是的,”威爾莫特先生說,“是長統靴。很奇怪,是吧?”“請原諒我再問一下,”湯米很有禮貌地說,“你沒有把任何秘密文件,或者類似的重要東西縫在靴子的襯布裏,或者塞在空的靴跟裏吧?’’那位大使似乎被這個問題逗樂了。

“即令是秘密外交文件,我想也用不著那樣鬼鬼祟祟的。”

“當然,這隻會發生在小說裏,”湯米略帶歉意地說道,並且很得體地微笑著,“但是您看,我們至少已討論到有關這件事的一些實質性問題。誰去使館拿那個帆布袋——我的意思是——另外的那個帆布袋?”“估計是韋斯特哈姆的一個仆人吧。據我所知,那是個極普通的人,並且沉默寡言。我的貼身仆人看不出他有什麼可疑之處。”

“您知道那帆布袋被打開過嗎?”

“這我可說不準。我估計沒有。你也許想問我的仆人幾個問題吧?對這事,他應該比我更能準確地回答你的問題。”

“威爾莫特先生,我想這將是最好的辦法了。”

大使先生在一張名片上潦草地寫下幾個字,然後把它遞給了湯米。

“我想你寧願親自到大使館去做調查。對吧?如果你不去的話,我就叫那位仆人上你這兒來。另外,我還應該告訴你,他的名字叫理查茲。”

“威爾莫特先生,謝謝您!不用麻煩了,我應該親自上大使館去。”

大使先生站起身來,看了看手表。

“啊,上帝!我還有一個約會呢。恐怕要晚了。就這樣吧,布倫特先生,再見。我把這事交給你處理了。”

他匆匆忙忙地走了。湯米望了望塔彭絲。她剛才是以魯賓遜小姐的身份嫻靜地坐在那兒,一直在記事本上迅速地寫著,“老搭檔,你對這事的看法如何?”他說,“剛才那老家夥說,發生的整個事情讓人莫名其妙。你看出了什麼名堂沒有?”“我是什麼也看不出。”塔彭絲輕鬆地回答道。

“不管怎麼說,這終歸是個開始!很顯然,這件事的後麵肯定有很複雜的背景。”

“你這樣認為嗎?”

“這是任何人都能接受的假設。我們必須牢記歇洛克.福爾摩斯順藤摸瓜的推理,但有時也不妨摸瓜順藤去刨根究底——我的意思是采取逆向推理的辦法。我這人總是急於了解有關案件的所有情況。但願福爾摩斯的搭檔華生有一天會從他的筆記本上發掘出適用於任何案件的偵破方案來,那我就是死了也會瞑目的。總之,我們必須趕快行動了。”

“確實應該如此。”塔彭絲說,“那位尊敬的威爾莫特先生辦事並不很迅速,但卻很穩妥。”

“福爾摩斯她能洞察一切人。”場米說,“啊,對不起,我應該說他——而不是她——能洞察一切人。當談到某一位男性大偵探的特點時,我老愛混淆,將他說成她。”

“啊,我親愛的夥伴,我親愛的夥伴!”

“塔彭絲,請多采取點行之有效的行動,少背誦點那些無益的話。”

“偵探故事的經典詞句無論重複背誦多少遍也不會嫌多。”塔彭絲鄭重其事地說。

“還是吃點鬆糕吧。”湯米表示和解。

“謝謝,在上午十一點鍾我是不吃鬆糕的。唉2這案子多沒勁呀。長統靴,為什麼會是長統靴呢?”“行了,”湯米說,“那又為何不可呢?”“長統靴,這肯定很無聊。”她搖了搖頭,“誰會去偷其他人的長統靴呢?這事從頭至尾都是愚蠢的。”

“他們有可能拿錯了包。”湯米設想道。

“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他們想得到的是文件,那就可能去拿公文遞送箱,而不是普通的包。一提到大使先生們,人們聯想到的隻會是重要的秘密文件之類的東西。”

“但長統靴使人聯想到腳櫻”湯米若有所思地說,“你認為他們是否想在某個地方留下威爾莫特先生的腳印嗎?”塔彭絲暫時放棄了自己的推測。她很認真地考慮著湯米的看法。最後,她搖了搖頭。

“這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她口氣很堅定,“相反,我相信長統靴並不是這個案件的關鍵,我們應該認清這一點。”

“也罷,”湯米歎了一口氣,“下一步就該去找理查茲。他也許會為解開這個謎帶來一線希望。”

湯米出示了大使先生的名片,便獲準進入了美國使館。

不——會兒功夫,一位臉色蒼白的年輕人來見湯米,他的舉止極其謙卑和溫順。

“先生,我是威爾莫特先生的貼身仆人理查茲。我知道您想見我,是吧?”“是的,理查茲。威爾莫特先生今天上午與我見了麵,他建議我來這兒問你幾個問題。主要是關於那個長形帆布用具袋。。”

“先生,我知道威爾莫特先生對這事很不高興。我真看不出是什麼原因,這事畢竟沒產生任何嚴重的後果。從來取另外那個布袋的人口中,我得知那布袋是屬於韋斯特哈姆參議員的。很顯然,我確實已經犯了個錯誤。”

“那人是什麼模樣?”

“他是個中年人,一頭灰發。我這樣說吧,他顯得很有教養,舉止也很高雅。我想他準是韋斯特哈姆參議員的貼身仆人。他留下威爾莫特先生的布袋,然後把另外的那個拿走了。”

“布袋被打開過沒有?”

“先生,您說的是哪一個?”

“嗯,我的意思是你從船上帶回來的那個。我當然也想知道另外的那一個——就是威爾莫特先生自己的布袋被打開過沒有?”“先生,沒有。它仍然像原先我在船上時綁好的那樣。我應該說,那位紳士——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誰——曾打開檢查過——他發現不是他們的,就立即又關上了。”

“沒丟什麼東西吧?哪怕很小的東西也沒丟吧?”“先生,我想沒有。事實上,我是很肯定的。”

“現在來談談另外的那個布袋。你曾經打算整理過裏麵的東西嗎?”“是的,先生。我正要把它打開的時候,韋斯特哈姆的仆人恰好到這兒來了。那時我剛解開繩子。”

“你到底把它打開過沒有?”

“先生,事實是這樣的,我和那人一起把它解開過,其目的是確認這一次不再犯任何錯誤。那人說沒問題了。他把布袋再次捆好後就拿走了。”

“那裏麵有什麼東西?也是長統靴嗎?”

“先生,不是。我很奇怪,裏麵主要是衛生間裏的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