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至今令炎黃子孫引以自豪,辭典中這樣記載:火藥——中國人發明,是一種硫磺、硝酸鉀、木炭的混合物,最早被中國人用作焰火、爆竹和火箭的縱火劑。揭開了火藥的秘密,在現代人眼裏或許不以為然,但當科學尚處在蒙昧之中時,火藥卻是神秘之物。《太平廣記》中記述了一則故事:有位名叫杜子春的年輕人,為尋求煉丹之術,去一個僻靜遙遠的地方拜見一位煉丹老人。天色已晚,老人叫他歇息在煉丹的地方,並告訴他千萬不可亂說亂動。夜裏,杜子春一覺醒來,發現煉丹著火了,火焰呼呼往上躥,他記著老人的告誡,一動不動,眼睜睜看著火苗燃到屋頂,把房子燒了。據此人們可想象出“火藥”這個名字,意思就是“著火的藥”。這是人們認識火藥的第一種性能——燃燒。又因為火藥中的主要成份硝和硫磺在西漢時就被當作藥品,用來治病,而且古代煉丹家為煉製“長生不老藥”,終年隱居深山,精心選配各種藥物原料,反複提煉,多方試驗,在他們的辛勤努力下,雖然沒有得到長生不老的仙丹,卻發現發明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東西。火藥就是出自煉丹家之手的一大成果。那時正處在盛行“仙道”學說的時代,由此火藥便因藥得名。
據《諸家神品丹法》一書記載:將二兩硫磺、二兩硝石,研成粉末,放在銷銀鍋或砂罐內,挖一土坑,把鍋放在坑內,使與地平,四周用土填實,再將三個皂角子,燒紅成炭,逐個放入鍋內,使硫磺和硝石燒起焰火,待焰火將熄時,再加木炭3斤來煆,待炭消三分之一後退火,趁未冷卻時取出混合物。這就是“伏火法”。808年,又有人創造“伏火礬法”:用硝石、硫磺各二商,馬兜鈴(含炭素)三錢半,研成粉末拌勻,放在藥罐內,埋入地坑,放進一塊熟火,煙便騰起。在應用伏火法的同時,人們發現這三種物質一起加熱燃燒,反應異常劇烈,似有爆炸的可能,因而格外小心。那時之所以未發生爆炸,是因為所用的物質是天然原料,未經提純精煉,所以產生的力量微弱,未充分顯示其爆炸性能。隨著煉丹家們不斷的改進,大約到晚唐時期(9世紀末),我國首創的黑色火藥問世,並很快應用於軍事。
在此之前,硫磺和硝常常作為縱火劑在戰爭中發揮威力。三國時,吳國攻蜀國,用船裝載茅草。兵士們每人手執茅草一把,內藏硫磺和陷硝,自帶火種,另一手拿刀槍,接近敵陣後,順風點火,火勢蔓延700裏,蜀軍大敗,迫使劉備退居白帝城,那時兵家們用硫磺和硝作為燃燒劑使用,是采用火攻時的有效物質。諸葛亮帶兵攻打陳倉城時,動用雲梯近百乘,一乘可立十數人,周圍用木板遮護,再加上短梯軟索,兵士如蟻沿城牆攀登,誰想城上守軍三千,各執火箭,分布四麵,火箭齊發,雲梯盡燃大火,無法攀附。諸葛亮又派衝車,守軍用石塊鑿眼穿繩,甩打下來,衝車被打折,就這樣晝夜相攻,20餘日無計可破。這裏所用的火箭,隻是帶有縱火劑的弓箭,主要起助燃作用。還有一次,諸葛亮派兵攻打烏戈國,將黑油櫃安置在山穀中,油櫃內預先安置火炮,名叫“地雷”,一炮中藏九枚,30步埋一個,中間用打通節的竹竿引出藥線,一發動,出損石裂。這是《三國演義》中的描達,按史料記載,地雷是宋代產生的兵器,所以三國時使用地雷,也隻是演義中的想象而已,但是用縱火劑——硫磺和硝等物質進行火攻,卻是事實。904年,鄭璠進攻豫章時,曾經“發機飛火”,據考證,這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將火藥應用於軍事的記載。唐代晚期,火藥從煉丹家手裏傳到軍中,兵器家們於10世紀初造出火藥火器—一飛火,並應用於戰爭。火器的出現是中國古代兵器史上的一大轉折,從此,冷兵器與火器並存了很長一段時期之後,進入火器時代。冷兵器與火器並用時代開始於北宋。
自960年,趙匡胤建立宋王朝,中國結束了唐中葉以來長期的封建割據局麵。天下統一,國泰民安,社會生產得到相應發展。但這時北方的遼、金、西夏遊牧民族崛起,勢力擴張,不斷侵擾內地。他們的軍隊以騎兵為主,兵士剽悍驍勇,騎術非凡,宋軍無法抵擋。由此,舊有的作戰方式及兵器裝備都急待改進,宋朝政府不得不加強軍備建設,所以宋代是兵器大改革的重要時期。宋代軍事工業相當龐大且完備。軍器製造部門有專門的機構來研究製造各種炸藥和火器。為了鼓勵研製兵器者,宋朝政府規定給予兵器發明者、創造者以獎勵和支持,所以那時常有人把自己新創製的兵器獻給朝廷。據《宋史》記載:970年,兵部令史馮繼升等提出了製火箭法。1000年,神衛水師隊長唐福推出火箭、火環、火蒺藜。1002年,知寧化軍劉永錫向朝廷獻上創製的火炮。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那時火藥火器的發明創造十分興盛。宋仁宗時(1023~1063年)編著的《武經總要》一書,綜述了當時的火器有10多種,如火箭、火炮、火藥鞭箭、引火球、蒺藜火球、鐵咀火鷂、竹火鷂、霹靂火球、煙球、毒藥煙球等,並詳細記述了火藥的成分。比如載炮火藥有14種成分配製,其中硝石約49%,硫磺約25%;蒺藜火藥成分有10種,硝石約50%,硫磺約25%。這兩種配方的比率十分接近於現代黑色火藥的組配率。這時期的火藥已具有燃燒、毒氣、煙幕等不同作用。火器的殺傷威力大小主要在於火藥配方的科學合理及火藥性能發揮的多少,其次才是發射機製的改進和完善。宋代火藥盡管已有相當的發展,但其處方還沒有嚴格的定量比例,原料成分複雜,純度不夠,因而仍不能有效地發揮火藥的全部性能。到明代,火藥的發展達到了更高水平。1621年《武備誌》中記載了提煉硝磺和配製各種火藥的處方達30多種,其中銃火藥的處方是:硝1兩,硫1.4錢,柳炭1.8錢。硝石占75%,硫磺占11%,木炭占14%,這種配合比例與現代黑色火藥的標準組配率基本一致。這時期火藥的性能包括煙幕、毒氣、燃燒、殺傷、催淚、噴嚏、昏迷等,這就大大提高了火藥的威力。同時,製造火藥的方法也趨於細密,原料呈顆粒狀,不再是粉末,這樣便於發射。後來,火藥又分為直擊的火藥和橫擊的火藥兩種。直擊火藥按硝九、磺一的比例配製;橫擊火藥按硝七、磺三的比例配製。火藥成分也經過提煉更加純淨。火藥的發展是火器製造技術不斷提高的一個重要前提。我國發明的火藥和火器不僅在中國古代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先後傳入西方,為世界兵器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