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有自己鮮明的民族特征。它有自己的語言。《左傳》宣公四年說:“楚人謂乳穀,謂虎於菟。”但楚語與北方諸夏語言的區別,還遠不止個別詞語的不同,它根本就是一個自成係統的一種語言。《孟子·滕文公下》有一段話說:“孟子謂戴不勝曰:‘子欲子之王善與?我明告子,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曰:‘使齊人傅之。’曰:‘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對於中原之人來說,楚語竟如此難學,說明楚語確與諸夏語言有根本的區別。
楚人“信巫鬼,重淫祀”。信巫鬼,是說楚人崇拜多神,並盛行巫覡。“淫祀”,是指不合華夏民族禮法的祭祀。說明楚民族有著與華夏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祭祀儀式。
楚人尊鳳。楚人也崇拜龍,但遠不及鳳之甚。鳳是楚先民的圖騰,因此,楚人對鳳有著異乎尋常的感情。《山海經》的作者一般認為主要是楚巫,該書一提到鳳就流露出壓抑不住的激動心情,以為鳳的出現是莫大的祥瑞。如《山海經·海內經》說:“南方……有鸞鳥自歌,鳳鳥自舞……見則天下和。”如《山海經·南山經》說:“丹穴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雞,五彩而文,名曰鳳凰……是鳥也,飲食自然,自歌自舞,見則天下安寧。”
由於尊鳳,因此楚人好以鳳喻己或喻人。這在先秦各族中是獨一無二的。按照一個誇張的傳說,楚莊王即位後三年不理政事,還下令要處死進諫者。大夫伍舉求見,楚莊王左手摟著鄭姬,右手抱著越女,接見了伍舉。伍舉請莊王猜個謎語,說:“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莊王答道:“三年不蜚,蜚將衝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一。”在這個為後人所津津樂道的故事中,伍舉以鳥喻莊王,莊王則以鳥喻己。這個飛能衝天,鳴能驚人的鳥,非鳳莫屬。《九歌·懷沙》有句曰:“鳳皇在笯兮,雞鶩翔舞。”顯然,這是屈原以鳳喻己。類似的例子還不少,說明楚民族之於鳳,確有特殊的關係。
楚人性格直率熱情,做起事情來風風火火。這或許就是司馬遷所說的西楚之人,“其俗剽輕,易發怒”。楚莊王一世豪傑,相傳也有這樣的性格特征。一次文無畏奉莊王之命出使齊國,歸途經由宋國,宋人以他不曾請求“假道”為借口,把他殺了。消息傳到楚國,“莊王方削袂,聞之,曰:‘嘻!’投袂而起……”當即快步走出宮外。侍者慌忙追去,在庭院裏才給他穿上鞋,在大門口才給他佩上劍,直到一個叫做“蒲疏”的鬧市才使他登上車。當晚,莊王在城郊住下,隨即興師伐宋。這個故事雖有誇張,卻也事出有因,符合楚人的一般性格。
楚人好樂舞,這或許與他們崇鳳有某種關聯。前述關於鳳的引文,即多與“舞”相連。楚人的樂舞,借助於跳動的聲和態,抒發了楚人的藝術情懷,顯示了楚人的藝術素養,也顯示了楚人樂觀豪放的民族性格。
楚人的舞姿已在長曳千年的流光中消失了,但楚伯樂聲卻凝結在出土的樂器上,繚繞在文獻的字裏行間,至今恍若在耳。八音之中,楚人所愛以鍾為最。尚鍾之風,於楚為烈。諸夏以鼎為寶器或重器,九鼎是王權的象征。兩國交兵,勝者攻入敗者的國都,往往要遷其重器。楚國就大不一樣了,它的重器,與其說是鼎,不如說是鍾。春秋晚期,楚王有“九龍之鍾”,後來吳師攻入楚國郢都,曾破其“九龍之鍾”。再後來秦人入郢都,也是把所能找到的鍾都搬走了。隨州市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鍾,讓我們依稀可見當年楚地鍾的盛行。而身處草莽的鍾子期竟如此精通音律,以至“俞伯牙摔琴謝知音”的佳話流傳千古,足見楚地樂舞之盛和楚人對音樂的偏愛。
楚人鮮明的民族特點,使楚民族形成了強烈的民族自我意識。熊渠和熊通均曾宣稱“我蠻夷也”,強烈地表現自己與中原華夏族不同的民族認同。
由於有強烈的民族意識,楚人的民族感情也就特別濃烈,因此楚民族史上產生了許多忠君愛國感人至深的事跡。
楚國的將帥,如有覆軍之敗,往往自盡以謝國人和國君。雖貴為公子王孫,位至令尹、司馬,也很少有委過和偷生的。楚莊王曾命其子屈瑕伐羅,敗績,屈瑕自縊。城濮之戰,楚國屬縣申、息之師損失慘重,成王派人對令尹子玉說:“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玉遂自縊於方城之外。鄢陵之戰,統率中軍的司馬子反醉酒敗事,共王派人去責備他,也表示寬恕他,但令尹子重以子玉自盡的故事提醒他,子反還是自盡了。康王時,令尹子囊為吳師所敗,整軍而還,感到無顏見君,途中伏劍而死,死前猶不忘國事,囑咐司馬子庚一定要修築郢都城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