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華東漢族史(5)(2 / 3)

於越是在當地發展起來的土著文化,是中華民族起源的另一個搖籃。不過,對於於越的信史記載,我們也仍然要予以足夠的重視,那就是以司馬遷《史記》為代表的越為夏後說。即“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後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會稽,以奉守禹之祀”。《吳越春秋》則更明確所封庶子名叫無餘。

那麼無餘為什麼會被封到會稽(今浙江紹興)呢?主要原因是“帝禹東巡狩,至會稽而崩”,後葬於會稽,因而需要“奉守禹之祀”,但事實上,在大禹時期的部落聯盟活動範圍,決不可能延伸到遠在中原數千裏外的東南地區。漢代的王充便指出:“禹時,吳為裸國,斷發文身,考之無用,會稽如何?”不相信禹到會稽大會諸侯。但由於越為禹後說在一定程度上與中華民族一元說相符,從民族情感上仍然博得許多人的讚同。不過,也曾有學者很有信服力地論述了安徽塗山和浙江會稽是附會不實之說,但卻仍然把越作為中原夏族的一支,以為他們是夏朝被商族打敗後,逃遷於浙江紹興一帶的。我們不管典籍確無記載這一中原古越國人的逃遷路線和事實,僅從中原民族並無斷發文身等習俗,也可知於越絕非由中原逃遷而來,否則,遷徙之後原有文化決不會消失殆盡而改頭換麵重新學習新的文化和說起“鳥語”來。因此,我們相信,於越是在東南地區發源的河姆渡文化和馬家浜文化到良渚文化再到硬印紋陶文化這一百越族文化基礎上形成的一支具有百越個性,又具有地方文化個性的文化。正如有的學者所說的,“於越不是外來的民族,而是杭嘉湖平原、寧紹平原和金衢丘陵地區生長的,是根植於當地新石器文化,並由當地新石器時代文化孕育而成的。考古資料說明這一地區‘印紋陶文化’既受良渚文化影響,又較多地繼承了河姆渡文化因素。從浙江地區原始文化和印紋陶前後的承繼關係,便可以看出於越是來源於當地原始土著民”。這一文化形態與中原文化有著極大的差異,如種植的糧食作物,吳越地區是水稻,中原是粟;使用的農具,吳越地區是骨耜,中原則無此工具;建構的房屋,吳越地區以榫卯結構的幹欄式建築為主,中原則“半地穴式”或平地建築為主。但它卻與在相同或相近文化土壤中成長起來的勾吳文化,有著相同的因素。因此,我們稱吳和越文化時,既可以單稱,也可以合稱。曆史典籍中常說的吳越“同音共律”“同俗共氣”“同俗拜土”和言語相通就是文化相同的明證。

吳與越雖然在文化上具有共性,但在各自建國稱霸中卻有著自身不同的利益,因此,在曆史的發展過程中,兩國不斷發生摩擦和戰爭。由於勾吳文化在地理上的優越性,使它更多地吸收中原文化,從而比越文化走在更前麵。但到越王允常時,越開始逐漸強大,勾踐時國力大振。

吳越早期都是楚國的附庸,但吳在晉國的幫助下,開始叛楚,兩國不斷發生戰爭。當吳晉聯盟伐楚時,越卻與楚相連而製吳,從而不斷發生戰爭。魯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吳伐越。魯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越聯楚及其他國家伐吳。魯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吳又伐越,吳王闔閭傷重而死。夫差即位,吳越結怨加深。公元前494年,勾踐不聽範蠡勸阻,擬先發製人攻吳。“吳王聞之,悉發精兵擊越,敗之夫椒。越王乃以餘兵五千保棲於會稽。吳王追而圍之”。被吳王夫差打得大敗,隻得重賄與吳講和。吳王夫差不聽伍子胥“今不滅越,後必悔之”的勸告,聽信太宰伯嚭之言,同意議和。勾踐夫婦和範蠡入吳為奴,被夫差拘囚三年。其間,為吳宮灑掃,管理馬廄。為了取悅吳王,不僅向吳納越米、葛布,還將美女西施、鄭旦等送入吳宮,以博取吳王的歡心,可謂受盡屈辱。後來重賄伯嚭才得以返國。

歸國後的勾踐,時刻不忘會稽之恥,他勵精圖治,事必躬親,“身自耕作,夫人自織,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節下賢人,厚遇賓客,振貧吊死,與百姓同其勞”。在外交上則交結四鄰,爭取了楚、晉、齊等國的支持。對百姓則“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吊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且置一苦膽於屋內,坐臥皆嚐之,以不忘亡國之恥。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臥薪嚐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