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取舍(3 / 3)

曾大狀打過電話來。

夏子然出事後,沫蟬便委托曾大狀作父親的代理律師。

曾大狀今天的電話裏,略有些吞吞吐吐。

沫蟬點頭,“曾大哥,有什麼話你就直說吧。”

曾大狀:“沫蟬,伯父的案子很棘手。有利於伯父的證據極難采集――我總覺得這件事,警方有些隱瞞,許多細節不肯披露;當然更糟糕的是,伯父似乎自己也並不配合我的取證――最難辦的是,伯父自己的認罪。”

“我明白。”沫蟬閉上眼睛,“曾大哥,這件案子我知道是為難你了。”

曾大狀猶豫了下,“不過這案子並非沒得打――因為虐貓組織主使的身份一直很神秘,其他成員也隻有跟他在網絡上聯絡過,沒有見過麵,不能夠作為關鍵證人。”

“而目下關鍵證人隻有一位……”

沫蟬點頭,“三書。”

“如果從外圍找不到有力的證據來推翻三書的指證的話,那我們不如索性放棄。我們將注意力轉回到三書本人身上來――如果他自己肯推翻證言,那一切就都好辦了。”

曾大狀說到這裏,忽然停頓了一下,仿佛是留給沫蟬考慮的時間。

“沫蟬,我給你打電話,就是要確定你的態度。雖然我們情如兄妹,但是從公事上來說,你終究是委托人,我要事先征得你的同意。”

沫蟬捏緊手機,“曾大哥,三書他不可能會推翻前述證言。”

三書說白了不過是紈素的一枚棋子,紈素既然將他安到這一步路數中來,定然已是做好了完全的準備。他又怎麼可能會背叛紈素?

“就像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所謂公平,所以對於我們做律師的來說,這世上就也沒有不可能的事――在盡力爭取之前。”

曾大狀不慌不忙,宛如成竹在心。

沫蟬呼出一口氣,“曾大哥,你的意思該不會是――收買,或者威脅三書?”

“No,no,no。”曾大狀慢條斯理打斷,“沫蟬,千萬不要說收買,或者威脅這兩個詞彙。對於我們來說,這兩個詞彙是雷區,是犯罪,我們當然不會做――對於我們這些當律師的,我們向來做的事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尋找一切的可能性,並且利用一切的可能性……”

“所以?”

“所以,對我來說,接下來要做的事,不是收買,更不是威脅,而是――交易。”

“交易。”沫蟬複述一遍這個字眼,垂下頭去,“曾大哥,想要交易,必須手中握有籌碼。可是我現在馬上要去澳大利亞采訪,暫時還沒時間去拿到足以跟三書交易的籌碼。”

“沫蟬,這些都不用你操心。隻要你同意,便都交給我。”曾大狀在電話裏溫煦地笑,“我今天給你電話,可不是要讓你當我的調查員,我隻是來征求你的意見。如果你同意,隻需點個頭就夠。”

沫蟬攥著電話,半晌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隻能歎了口氣說,“曾大哥,三書此人,也許不像你以為的那樣簡單。”

或者說三書本人倒還沒什麼,他背後的紈素卻不是曾大哥能惹得起的。稍有不慎,說不定曾大哥自己都有危險。

更何況,還有小雪――小雪的再次投胎,是她和莫邪動過手腳的,違背了原本的規矩。若被紈素捉到,那怕又會傷及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