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建造合同(2)(2 / 3)

(三)核算合同成本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不作為合同收入,而應衝減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是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取得的、但不計入合同收入而應衝減合同成本的非經常性的收益。例如,完成合同後處置殘餘物資取得的收益。殘餘物資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些材料物資的下腳料,由於工程領用材料時,已將領用材料的價值直接計入了工程成本,材料物資的下腳料已包括在合同成本中,因此,處置這些殘餘物資而取得的收益,應衝減合同成本。其賬務處理是: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或“生產成本”科目。

2.下列各項費用,不計入合同成本,而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1)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這裏所述的“企業行政管理部門有:建築安裝公司的總公司、船舶企業、飛機製造企業、大型機械設備製造企業等企業總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屬於企業的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賬務處理是: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2)船舶等製造企業的銷售費用。銷售費用也屬於企業的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賬務處理是: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3)企業因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如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淨支出、彙兌淨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屬於企業的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賬務處理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4)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不計入合同成本,而應作為期間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是指企業為訂立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在進行商務談判時,有可能簽訂一項合同,也有可能達不成一致意見。由於商談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為簡化核算,本準則規定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在發生時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其賬務處理是: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確認

在計量和確認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是不能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而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處理:(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

1.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前提條件采用完工百分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前提條件是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建築合同劃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兩種類型,不同類型的建造合同,判斷其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前提條件也不同。

(1)判斷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標準,依據以下四個條件進行判斷,如果同時具備四個條件,則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如果不同時具備四個條件,則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這四個條件是:①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合同總收入一般根據建造承包商與客戶訂立的合同中的合同總金額來確定,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總金額,且訂立的合同是合法的,則說明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反之,則意味著合同總收入不能可靠地計量。②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地流入企業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表現為資產的增加,如增加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或表現為負債的減少,如用合同價款抵償負債等,或表現為兩者兼而有之。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意味著企業能夠收回建造合同的工程價款。建造合同的工程價款能否收回,取決於客戶與建造承包商雙方是否都能夠正常履行合同。客戶能否履行合同,主要根據建造承包商以往與客戶交往的直接經驗,或從其他方麵取得的信息等進行判斷。一般情況下,如果客戶的信用良好,其生產經營活動也能正常地進行,能夠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按期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支付進度款,則意味著客戶能夠履行合同。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客戶破產或死亡、客戶的財務支付出現嚴重困難、或非常原因造成客戶的生產或生存環境嚴重惡化等情況,則意味著客戶已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條款。建造承包商能否履行合同,關鍵在於建造承包商能否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造合同。如果有情況表明建造承包商能夠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造合同,則意味建造承包商能夠履行合同。

③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合同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意味著建造承包商能夠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已經和正在為完成合同而進行工程施工,並已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達到了一定的工程形象進度,對將要完成的工程量也能夠做出科學、可靠的測定。如果建造承包商尚未動工,或剛剛開工,尚未形成一定的工程量,對將要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夠做出科學、可靠的測定,則表明合同完工進度不能可靠的確定。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否可靠的確定,關鍵在於建造承包商是否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成本核算製度和有效的內部財務預算及報告製度;能否對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合同成本做出科學、可靠的估計。如果建造承包商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成本核算製度和有效的內部財務預算及報告製度,並對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做出科學、可靠的估計,則意味著建造承包商能夠可靠的確定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反之,則意味著建造承包商不能可靠的確定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

④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的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否清楚地區分和可靠的計量,關鍵在於建造承包商能否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和準確計算合同成本。如果建造承包商能夠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報廢、清查製度,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和工程量統計製度,製定或修訂工時、材料、費用等各項內部消耗定額,完善各種計量檢測設施,嚴格計量檢驗製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能夠準確核算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在核算已經發生的成本時,能夠劃清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對象之間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與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則說明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的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反之,則意味著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不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的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