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建造合同的會計處理
一、合同收入(一)合同收入合同收人一般包括兩部分內容:1.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訂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並不構成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在合同中商訂的合同總金額,而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由於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部分收入,隻有在符合規定條件時才能構成合同總收入。(二)確認合同變更收入的標準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三)確認索賠款收入的標準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到的、用於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與一客戶簽訂了一份金額為8000萬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水電站。合同規定的建設期是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同時規定,發電機由客戶采購,於1997年8月交付建造承包商進行安裝。該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客戶於1998年1月才將發電機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承包商因客戶交貨延期要求客戶支付延誤工期款100萬元。這一事項即為發生索賠款的例子。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應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1.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2.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如果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則不能確認索賠款收入。8050(萬元)。
(四)確認獎勵款收入的標準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例如,某建造承包商與一客戶簽訂一項合同金額為9000萬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跨海大橋,合同規定的建設期為1995年12月20日至1997年12月20日。該合同在執行中於1997年9月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有望提前3個月竣工。客戶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提前竣工獎100萬元。這一事項即為發生獎勵款的例子。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應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1.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2.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如果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則不能確認獎勵款收入。
二、合同成本
(一)合同成本一般情況下,合同成本應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其中,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易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
1.直接費用
建造合同的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1)耗用的人工費用。主要包括從事工程建造的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貼等支出。(2)耗用的材料費用。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轉材料的攤銷及租賃費用。周轉材料是指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實物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模板、擋板和腳手架等。(3)耗用的機械使用費。主要包括施工生產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租用外單位施工機械支付的租賃費和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4)其他直接費用。指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三項直接費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主要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
2.間接費用
問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其中,施工單位,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的工區、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等。生產單位,是指船舶企業的現場管理機構,飛機、大型機械設備製造企業的生產車間等。間接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發生的管理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汙費等。
(二)合同成本的會計處理
1.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由於直接費用在發生時能夠分清受益對象,所以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其賬務處理是:耗用的人工費用,借記“工程施工”或“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耗用的材料費用,借記“工程施工”或“生產成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原材料”、“周轉材料攤銷”(周轉材料攤銷額)、“銀行存款”(支付的周轉材料租賃費)等科目;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借記“工程施工”或“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機械作業”(使用本單位的自有施工機械發生的費用)、“銀行存款(租用外單位的施工機械發生的租賃費)等科目;耗用的其他直接費用,借記“工程施工”或“生產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2.間接費用的會計處理問接費用雖然也構成了合同成本的組成內容,但是間接費用在發生時一般不易直接歸屬於受益對象,這是因為,間接費用是在企業下屬的直接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的單位發生的費用,這些單位如果同時組織實施幾項合同,則其發生的費用應由這幾項合同的成本共同負擔,因此,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照係統的、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在會計實務中,問接費用一般應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進行歸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等。
(1)人工費用比例法。人工費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實際發生的人工費為基數分配間接費用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間接費用分配率=當期發生的全部間接費用/當期各合同發生的人工費之和×100%某合同應負擔的間接費用=該合同實際發生的人工費×間接費用分配率(2)直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是以各成本對象發生的直接費用為基數分配間接費用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間接費用分配率=當期發生的全部間接費用/當期各合同發生的直接費用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