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毛格利的兄弟們(1)(1 / 3)

蝙蝠芒恩釋放了黑夜,

鳶鷹奇爾把它帶回家中——

家畜關進了棚子和木屋,

我們野獸要放縱到黎明。

這是驕傲和威武的時刻,

亮出利爪、長牙和巨螯。

啊,請聽那呼喚!——祝打獵好運

所有遵守叢林法律的生靈!

——叢林夜歌

狼孩毛格利來了

西奧尼山中一個非常溫暖的晚上,狼爸爸休息了一天,醒來已經是七點鍾了。他抓抓身子,打了個哈欠,爪子一隻跟著一隻伸展開來,好趕跑爪子尖上殘餘的睡意。狼媽媽還躺著,灰色的大鼻子時不時碰到她那四個滾來滾去、又鬧又叫的狼崽。

月光照進了他們一家子居住的山洞。 “噢!”狼爸爸說, “又到打獵的時間了。”他正要躍下山去,一個拖著毛茸茸尾巴的小小身影出現在洞口,唉聲歎氣地說道:“祝你好運,狼大王啊;祝你高貴的孩子們好運,長一口堅硬的白牙,讓他們這輩子別忘了世上還有饑餓。”

他就是那隻豺,叫塔巴克,專吃人家的殘羹剩飯。印度的狼都瞧不起他,他到處製造麻煩,搬弄是非,在村子的垃圾堆上找破布爛皮填肚子。但是他們也都怕他,因為塔巴克比起叢林裏任何別的動物來,都更容易發瘋,隻要那瘋病一犯,他就忘了自己曾經還怕過誰,就會在森林裏東跑西顛,見誰咬誰。

碰到小塔巴克犯瘋病,連老虎也會跑開躲起來,因為哪頭野獸染上了瘋病。都是最不光彩的事。我們把這種病叫做“狂犬病”,可是動物們叫它“敵頑尼”——也就是瘋病,遇上了就忙不迭地跑開。

“那就進來看看吧,”狼爸爸口氣生硬地說, “這兒可是什麼吃的都沒有。”

“對一隻狼來說,是沒有什麼可吃的;”塔巴克說, “但對於一個卑賤的人,像我這樣的,一根幹骨頭就是一頓盛宴了。

我們是誰,基丟一洛格,一夥豺民罷了,還能挑三揀四嗎?”他急忙鑽進洞底,找到一塊公鹿骨頭,見上麵還帶著點肉,就坐下來美滋滋地啃起來。

“多謝這頓美餐,”他邊說,邊舔嘴唇, “你這些高貴的孩子多漂亮啊!這麼大的眼睛!還這麼年輕!真是的,真是的,我早就該知道,大王的孩子從小就是男子漢。”

其實,塔巴克和別人一樣清楚,當麵恭維人家的孩子是最讓人不舒服的事。看著狼媽媽和狼爸爸那副不自在的模樣,塔巴克心裏可樂壞了。

塔巴克一動不動地坐著,為他的惡作劇樂不可支。他又不懷好意地說:

“大頭領謝爾可汗把獵場挪動了一下地方。到下個月,他就要在這裏的山裏打獵了。這可是他自己告訴我的。”

謝爾可汗就是那隻老虎,住在二十裏外的維根加河附近。

“他沒有這個權利!”狼爸爸開始生氣了, “按照叢林法律,不事先打招呼,他沒有權利更換場地。他會驚動方圓十裏之內每一個獵物,而我——我這些天還得打雙份的獵物。”

“他母親叫他‘瘸腿’,真不是沒有道理,”狼媽媽平靜地說道, “他一生下來就瘸了一條腿,所以隻能獵殺耕牛。現在維根加河畔的村民被他惹火了,他又要到這裏來,來惹火我們這裏的村民。到時候他們到叢林裏來搜捕他,他倒可以躲得遠遠的,等一把火燒著了茅草,我們和我們的孩子就無處藏身,就得逃跑。我們可真得好好感謝謝爾可汗!”

“需要我把你們的感謝轉達給他嗎?”塔巴克問。

“滾!”狼爸爸厲聲吼道, “滾出去和你的主人一起打獵吧。

這一晚上你做的壞事已經夠多的了。”

“我走就是了,”塔巴克平心靜氣地說, “你們可以聽見謝爾可汗正在下麵的密林裏走動呢。本來我可以不把這個消息告訴你們的。”

狼爸爸聽了聽,果真聽見下麵通往一條小河的山穀裏,一隻老虎發出的單調、惱怒、粗魯的哼哼聲。他顯然什麼也沒有獵到手,也根本不在乎哪怕整個叢林全都知道這一點。

“笨蛋!”狼爸爸說,“剛開始一晚上的工作,就鬧出這麼大的動靜!難道他以為我們這裏的公鹿,就像他那些肥肥的維根加小公牛那麼愚蠢?”

“噓!今天晚上他想獵取的既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

狼媽媽說, “而是人。”老虎的哼哼聲變成了震顫不已的低沉的嗚嗚聲,聽起來仿佛是從四麵八方發出來的。這種聲音會使露宿的砍柴人和吉卜賽人受到迷惑,有時候竟能讓他們自己正好跑進老虎的嘴裏。

“人!”狼爸爸露出滿口的白牙, “嘿!難道水塘裏的甲蟲和青蛙還不夠他吃的,一定要吃人嗎?而且還是在我們的地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