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十、聰明反被聰明誤(1 / 3)

十、聰明反被聰明誤

早晨,高真來到公司,看到吳冷蘭正拿著一張紙在交代宗大美怎樣乘車怎樣換車,下了車怎樣走,連需要多少錢,在車上要坐多長時間,下車後要走多少時間都交代的一清二楚。高真不耐煩地說告訴她地址就行了,怎麼這麼婆婆媽媽的。吳冷蘭說咱們幹的就是婆婆媽媽的事情,既然我已經去過兩次,為什麼不能說的詳細一點兒,讓別人少走一點兒彎路,給別人減少一點兒麻煩?再說宗大美還是個孩子,除了劉應姝家沒去過第二家,讓她獨自去那麼遠的地方,我也不太放心,她如果沒在預計時間內打回電話,咱們還應該去電話問一下呢。

原來,昨天下午,吳冷蘭接到了一個老雇主的電話,那個雇主叫劉薇薇,兩個月前簽的單,當時她還是個孕婦。她記得劉薇薇的預產期就是這幾天,可接過電話一問,劉小姐已經生產了,是個女孩,剖腹產,今天是第二天。吳冷蘭自然先恭喜她母女平安,心想事成,男女雙全,因為劉小姐已經有一個男孩子了,但心裏卻在想,都像鵬城人這樣生孩子,中國就要發生人口爆炸了。這裏有一些人對生孩子的熱情簡直匪夷所思,家好家政有好幾個5個孩子的雇主,甚至還有6個孩子的雇主,吳冷蘭曾問過他們生這麼多孩子要罰多少錢啊?沒想到回答是沒罰錢。原來他們都是些手眼通天的人,不知道買通了什麼關係,搞了幾個指標,孩子就都名正言順報上了戶口。對吳冷蘭的恭喜劉薇薇連連道謝,然後說到正題:她家那個保姆,說是家裏有事要離開,現在正是需要人的時候,這不是給她添麻煩嗎?吳冷蘭隻好勸她先不要著急,剛生完孩子,身體要緊,然後把電話打到劉小姐家,找到那個保姆。得知那個保姆的父親去世了,她其實不想走,但丈夫在家裏是長子,她是長媳,他們那裏辦喪事時很講究長子長媳是否在場,如果她不回去,會被村裏的人戳脊梁骨的。

吳冷蘭問那個保姆,這件事是否對劉小姐說過,那個保姆說,就是用這個理由請假的,可劉小姐很不高興。

吳冷蘭心裏說,這個劉小姐也太不近人情,人家要回去奔喪,卻說給她添麻煩,隻字不提奔喪的事。

心裏雖然是這樣想的,嘴上卻不能這樣說,隻好安慰那個保姆:

“別急,我再跟劉小姐溝通一下。人心都是肉長的,你這種情況不是故意找麻煩,她應該理解,我這裏馬上調一個人過去。你也要體諒劉小姐,她剛生完孩子,又是剖腹產,今天才是第二天。醫院裏離不開人,家裏也離不開人,你明天走行嗎?我明天上午一定派人去接替你。沒走之前,還要安心做事,把劉小姐那個男孩子帶好。”

然後,吳冷蘭又打通了劉薇薇的手機:

“真不好意思,劉小姐。生老病死,上天注定,咱們也不能左右,就像你提前生產一樣。那個保姆的公公去世了,她回去奔喪也是不得已的事。而且她並不想回去,但鄉俗不允許,請你理解她。對她給你帶來的不便,我們表示歉意,明天,我派一個人去接替她。在沒去人之前,她不會走的,請你放心。希望你安心住院,早日出院。”

放下電話,吳冷蘭跟高真商量了一下,決定派宗大美去。從那樣一個苛刻的家庭出來,宗大美應該具備了很堅強的忍耐力,因為劉薇薇家也不好做。複式樓上下兩層,還帶著大曬台和寬敞的後院。落地門窗要經常擦,曬台和後院要天天用水衝,連枝形大吊燈也要每周擦兩次,屋內的清掃更不用說,洗衣服也隻有大件的可以用洗衣機。最過分的是吃飯,不準保姆上桌,也不給保姆預留,必須等他們吃完後,保姆才能吃,說這是香港的習慣。因為這家的男雇主是香港老板,擁有一個電子加工廠。看似很有錢的一個家庭,工資出的卻很低,每月450元。即使劉小姐生了孩子,也不給加,劉小姐說她媽媽在這裏,保姆不會增加工作量,當然就不需要加。

家裏有個產婦,不增加工作量那是鬼話,可見這家之小氣,但這些話不能對保姆說。雇主就是上帝,隻要簽了合同,就要服務到底。更何況劉小姐是個產婦,從人道主義出發,也要找人頂上去。等吳冷蘭動員宗大美去時,就變成了以下的話:

“劉小姐雖然生了孩子,但她和嬰兒的事主要是她媽媽負責,你就光管家務。屋內衛生天天做也髒不到哪裏去,門窗、吊燈什麼的,排個順序,按計劃去做。小件衣服天天換,應該不難洗。至於吃飯,不跟他們一起吃還更放鬆,想怎麼吃就怎麼吃,跟他們在一個桌上,你還拘束呢。”

可宗大美還是不想去,活重工資低,又在那麼遠的城外,怕一旦堅持不下來怎麼辦?吳冷蘭考慮了一下,別人都不合適,何慶華普通話太差,鄧麗剛回來手還沒好。

高真答應她:“你能幫我這個忙,說明你是個有良心的姑娘。在劉應姝家你受委屈了,這一家勞動強度可能也很大,我會與劉小姐商量,對清潔衛生的要求放鬆一點兒。並且,我隻需要你堅持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我一定會派人去接替你。”

高真已經預感到,這樣苛刻的雇主,誰也不會呆長,幹脆就給她勤換人算了。

宗大美聽高經理說到這個份上,也不好意思再拒絕,答應明天一早就走。那個地方太遠,一個來回需要五、六個小時,吳冷蘭不可能再去送,就寫清楚地址,又畫了一張路線圖,給了宗大美,免得明早急急忙忙出差錯。可第二天早上宗大美出門前,她還是不放心,又羅羅嗦嗦說了一遍,正好碰上高真。

吳冷蘭表麵上看去大大咧咧,買東西很少挑揀,對報酬也不計較,但對工作卻很仔細。每次到一個新雇主家送保姆,她都把路線詳細地標在地圖上,把坐哪路車、在哪裏轉車寫在雇主登記表上,以便下次再去時不走冤枉路,也給以後的管理人員創造方便條件。如果誰單獨去她曾經去過的雇主家,她不光告訴你在哪坐車,怎樣轉車,還給你畫一張路線圖,你按圖索驥就是,連坐車需要多少時間,她都會交代的清清楚楚,省時又省事,她就是這樣一個替別人想的很周到的人。

羅嗦完這件事,那個用怪洗衣粉整保姆的劉應姝又打來電話,問為什麼還沒人去接替。高真對吳冷蘭說:告訴她,咱們不伺候她這種黑心的雇主。

吳冷蘭可不能實話實說,隻有打圓場:

“劉小姐,我們現在實在沒有人去接替。要不你先從別的家政公司找個人頂一下,你的合同咱們先暫停,以後你需要時,我們也有合適的人時再續起來好嗎?”

“哦,那好吧,有合適的幫我留點兒意。”

其實,吳冷蘭已聽宗大美說過,劉應姝在好多家政公司都有登記,對她家走馬燈似的換保姆,鄰居都習以為常了。所以,東邊不亮西邊亮,根本不用怕她沒有保姆用,可還得客客氣氣:

“好的,好的!拜拜。”

“跟她廢什麼話,退單算了!”高真對這些普通保姆和差勁雇主真是厭煩透了。

“還是盡量不要退單,李雲給商總造成的損失已經夠大了。這些退單的錢,還得由商總的腰包裏掏。”吳冷蘭就是這樣,總是替別人著想。

“管它那麼多呢!現在不退,將來再送人還是麻煩事。”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你可以查一下家好的老台帳,有多少暫停的合同,就一直停下去了。那些雇主或許是忘了,或許是不願再為那點兒錢費心思,反正再沒人提了。如果每個都痛快地答應退,那得退多少錢呀!還有,不光是這些,連保險費也是。以前,好多雇主都交過100塊錢的保險費,可誰見過保單在哪裏?還不是又變成了一筆收入?這還算好的,不管怎麼說掙得還是雇主的錢。我聽別人說過,有的家政公司就靠掙保姆的錢發財呢!他們雇一些中間人,到一些貧窮邊遠的地方去招人,招聘的人把這裏說的遍地是黃金,吊起了她們的胃口,然後讓她們帶足了錢才肯帶她們來。交上二、三百塊錢的費用後,免費吃就吃菜市場揀來的菜葉子,分配時又壓首月工資。這些沒見過世麵的女人根本不適應這裏那些用保姆的家庭那種嚴格的衛生標準和飲食要求,於是,被攆回家去,把掙的那幾個血汗錢和求爺爺告奶奶借來的錢白白扔掉。隻要有保姆源源不斷地送來,沒雇主他們都不怕。”

“那可太沒良心了!我做生意決不掙昧心錢,保姆的堅決不掙,雇主的也盡量不掙。以後隻要是我手上簽的單,需要退的話,我就要給人家退。別說退管理費這點兒小事,就是私簽,我都會允許。”

高真說起她剛剛成為喜月公司的股東時,有個護理師護理產婦一個月的合同正好到期了,可那家還想留用她,又不想給公司交500元一個月的管理費,就跟她商量能否留下再幹兩個月,每月1500塊錢的工資一分不會少她,隻是不跟公司簽合同。那個護理師偷偷與高真商量並提到她在農村的弟弟上學急需錢,家裏一個掙現錢的也沒有,隻有她這一份收入。萬一待崗時間長,她就會好長時間沒有收入,就讓她去幹了吧,對別人就說她回家了。高真考慮到她回公司待崗真不知道何時能上崗,又聽她說得令人同情,就私下答應了她。

吳冷蘭聽完,想了想說:“幸好那個雇主信守偌言,不然他不給那個護理師工資或克扣工資,那誰都沒有轍。因為沒有公司做後盾,沒人會去為那個護理師討公道的。也幸虧那個護理師沒在雇主家出什麼事,或給雇主造成什麼損失,不然,那個雇主可就要打掉牙往肚裏咽了。”

吳冷蘭其實幹家政時間也很短,並沒遇到過也沒處理過這種事情,但以她自己的知識和學識,輕易就把私簽的弊端分析得頭頭是道。

“並且,今後你做老板了,決不能在家政工和護理師麵前談論允許私簽這件事,這會誘發她們動私簽的念頭。她們沒有那麼縝密的思維,隻會考慮私簽可能給她們帶來的實惠。咱們相當一部分收入是靠續簽得來的,如果她們都去私簽,這筆收入就白白損失了。另外,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那些提出或答應私簽的雇主,往往也是些想貪便宜素質不高的人。他們很清楚這些保姆脫離了公司就沒有了撐腰的,也許會肆無忌憚地拖欠克扣工資或明目張膽地欺負她們。一旦用不著了,就會一推了事,根本不會為她們的將來負責的。而有些保姆天真地以為,私簽了雇主就會把管理費加到她頭上,其實根本不可能。那些雇主本來就是想省下每月50塊錢的管理費,怎麼可能再掏出來呢?你那個護理師不就是個例子嗎?雇主也並沒有把管理費加給她呀。而且很有可能私簽後,這些保姆的工資也不會再往上漲了,因為不漲也不會有人幹涉。為了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家政工的利益,咱們應該從製度上入手,規範管理,杜絕這類現象,在培訓上也加上這類內容。“

高真覺得吳冷蘭的話的確有道理:

“行,吳姐你就看著辦吧,我今後也注意。”

私簽是每個家政公司最常遇到的事。家政公司的收入是以簽新單為主的,按一般人的思維方式,有新單就會有老單,而且日積月累,老單應該多於新單。但實際情況是,合同到期後,能續簽的連百分之十也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