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出現一個小失誤:她看了看丁子三人,“我和丁子一起去。”改為:她看了看丁子三人,“我和宋中一起去。”。已經改正,請放心閱讀。)
平原、大道、道旁綠樹、樹旁小草;四人、一女三男;四馬、一公三母。
沒有藍天,沒有白雲,沒有光明,沒有黑暗,充斥在平原上的隻有一片朦朧的灰色。
朦朧也許是美,也許是醜。
就在朦朧中、平原裏、大道上、綠樹小草旁,那一女三男,當然,還有一公三母的四匹馬,就這樣狗不跳兔不跑鳥不飛地走著。
他們走的很慢,慢極了,簡直比蝸牛散步還慢。
他們根本不像是趕路的行人,反而像一群正在旅遊的傻瓜。
可這裏顯然不是什麼十大景觀、八大名勝,那些冠冕堂皇的旅遊勝地。
隻有綠樹小草的地方,就是傻瓜也知道並不是旅遊的好去處。
所以,他們十分像傻瓜,起碼,正常人在貧瘠的地方趕路不會這樣慢的。
然而,他們每個人就連每匹馬都不會承認自己是傻瓜。
那為什麼他們趕路是如此慢騰騰的呢?
一定有原因!
什麼原因?
“我們剛吃過早飯,馬兒剛吃過早餐,如果趕路過快的話,我們都會消化不良的。”四人之中一個光頭如是說。
噢,原來是此種原因。
朦朦朧朧中,他們夢遊似地走著走著。即使沒有藍天,沒有白雲,沒有輕風,沒有紅花……他們的身影仍凝聚成一幅畫,一幅三流畫家所畫的不入流的畫。
畫畢竟是畫,畫裏的景色往往都是美的,可這裏不美,這裏是現實。
在現實中趕路,實在不能這樣慢騰騰的。
否則,就會出事。
這不,事就來了。
大道岔口,四人正要馭馬向右拐,一個人,一個相當潦倒的人從九點鍾方向衝出擋住了去路。
四人下馬,這位戴著帽子長相非常可愛的女孩笑著問:“先生,你吃飯了嗎?”
潦倒之人搖搖頭,說:“沒吃。”
女孩挑眉:“為什麼不吃呢?先生,你不餓嗎?”
潦倒之人摸著肚子說:“餓。”
女孩脆脆地說:“餓就要吃飯,不吃飯不餓的是死人。我看先生不像是死人,所以,你需要去吃頓飽飯,然後就不會餓了。”
潦倒之人瞪著她說:“你認為沒錢可以吃飯嗎?”
女孩說:“當然,乞丐不用花錢也可以吃飯。”
潦倒之人苦笑著問:“你看我像乞丐麼?”
女孩打量著他說:“你不像,沒有哪個乞丐會掂著一把斧頭。”
潦倒之人揚揚手中的斧頭說:“既然我不是乞丐,而且我也沒有錢去吃飯,你應該知道我攔住你們去路的原因吧?”
女孩微笑著說:“我知道你是在打劫。”
潦倒之人吼著說:“既然知道,為什麼不把錢掏出來?”
女孩皺眉說:“先生,我不得不說,你在錯誤的地點做了件錯誤的事情。”
潦倒之人相當詫異:“哦?”
女孩解釋說:“這裏是平坦的大路,你雖然擋住了去路,我們照樣可以騎上馬掉頭跑開,所以,你選擇了錯誤的地點;我們四個人,你一個人,你有斧頭,可我的空間戒指裏有很多武器,以一比四,你打劫我們不是做了一件極其錯誤的事情嗎?”
潦倒之人恨聲說:“就算錯了,我還是要打劫。”
女孩讚揚說:“你倒是一位堅持不懈富有恒心的人,可是這樣的人總愛犯錯,你為什麼不換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呢?”
潦倒之人眼神飄忽地問:“什麼方法?”
女孩想想說:“打劫太血腥了,我們用一種和平的方法。你不是沒有吃飯嗎?我們可以給你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