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四爺當然知道鹿肉之香,至於怎麼個香法,香到什麼程度,他無法形容,畢竟離上次吃鹿隔得太久。仔細回想起來,上一次似乎僅僅隻是為了吃,為了填飽肚子,至於什麼味兒,早已記不清了,他相信沒有幾個人記得。
這一次卻完全不同,馬四打心底裏佩服廚子周景天,同一口鍋,一樣是鹿,一樣是煮,味道完全不一樣。他心裏明白,這是自打出生之後,吃過最香最好的一頓飯,雖然沒填飽肚子,回味起來,則是滿嘴留香,這香味一直伴隨他,直到多年之後。
鹿渾身都是寶,這誰都知道,上次也把它當成寶,全都一鍋煮了,吃了,鹿鞭都跟著一吃進到肚子裏,連回味一下都沒有。馬四不僅佩服周景天的手藝,更讓他吃驚的是,他殺鹿時把鹿角、鹿鞭卸了,叫人訂在樹上晾曬,還把心肝腰子取了留用,在他眼裏,周景天不單是個廚子,更像是個先生。
馬四爺知道鹿鞭是好東西,也是因為這東西,他才不得不落入蒙山。
當初,馬四爺還是馬四的時候,被送到蒙縣二爺家做學徒。二爺是他遠房的一個親戚,家在城西,開個小旅店。二爺家境雖不殷實,糊口還說得過去。二爺膝下一個姑娘早已出嫁,膝下無子,兩口子一直想把馬四收為嗣子,心又不甘,怎奈二娘肚子一直沒有動靜,雖然二爺日夜努力,終沒結果,事情就這麼一直候著。
馬四在二爺的旅店一幹就是幾年,從毛頭小子一晃成人,長得五大三粗,皮膚又黑,往那一站鐵塔一般。二爺見他已經成人,無力幫襯他娶親,明裏暗裏告訴他,想讓他回鄉下,可他就是不說走,也不說不走,馬四心裏清楚,自小離家,一直在旅店裏做活,別說種地,連家什兒都鬧不清怎麼使,就這樣一直拖著。其實二爺也不想讓他走,馬四聽話,別管什麼活,隻要使喚就去幹,人有力氣,又舍得賣力,所以,旅店裏的事,二爺隻消掌掌嘴就萬事大吉了。
沒錢討老婆,馬四得空就去玉香樓,二爺知道玉香樓裏養著窯姐兒,嘴上不說,心裏卻清楚,雖然沒有過繼,也一直把他當成兒子,飯前喝酒時,有意無意讓他喝,馬四總是搖頭,馬四嚐過酒,味道又衝又辣,也還能接受,隻是呡呡嘴,沾一下,咽不下半口。可二爺喝的酒裏麵泡著鹿鞭,馬四看著就害怕,更別說喝了。二爺喜歡這口兒,一直喝了很多年,人都說,喝這酒能生兒,可二爺始終沒把二娘的肚子弄大。二爺的小旅店就像二娘的肚子,生意雖不算多紅火,也不算太差。
一天晚上,旅店裏闖進六七個壯漢,吃完喝完,一起住進一間大通鋪,待客人安息,馬四裏裏外外收拾停當之後,關好門,回房入睡。睡得正酣時,突然聽到二娘一聲尖叫,馬四聽慣了二娘夜半驚叫,隻覺二爺鹿鞭喝多交歡,但支耳細聽,二娘沒了聲息,緊接一陣翻箱倒櫃聲,馬四心想不好,一躍而起,衝出偏房,直奔二爺房間。馬四想去推門,不承想門開著,身子一晃,當頭一棒,立時昏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