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複曾講過這樣一個小故事:他國外的一位朋友有一個4歲的小女孩。有一次,這個小女孩對他說:“兔子最可愛了。”他逗著那女孩說:“不,小貓更可愛。”那女孩點了點頭就走了。他又追問女孩:“到底是你對,還是我對昵?”女孩說:“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嘛。”這小小女孩的真知灼見讓李開複甚為感佩。
卸不掉這個有趣的故事。那天,見妹妹6歲的女兒雪兒正和她的小朋友豆豆玩耍,便拿“兔子和小貓誰更可愛”的問題去問這兩個孩子。雪兒說:“兔子可愛!”豆豆說:“兔子沒有小貓可愛!我喜歡小貓!”雪兒叫起來:“就是兔子可愛!小貓會抓人,兔子不會。”豆豆也不示弱,堅持說小貓可愛。兩個人為了捍衛自己認為可愛的動物而大吵起來。
想起了在英國時一位培訓師帶我們做的一個拓展訓練遊戲。遊戲的名字叫“組合彩虹”。遊戲是這樣玩的:16個人分成兩組,每組8個人,8個人要推選出一個組長。組長給每個人發一張紙,大家分別寫出自己在“赤橙黃綠青藍紫”這7種顏色中最喜歡的一種顏色,然後每人手持一張寫好的紙片,按照“赤橙黃綠青藍紫”的順序站成一排,哪組先組合成功哪組獲勝。
先說A組。A組選出的組長是一位與組員們職務相當的人,大家嘻笑著把他推到前麵,他便無奈地充任起了這個角色。他分發完了紙片,緊張地問培訓師:“要是有的顏色沒有人喜歡可怎麼辦?”培訓師說:“那你就得設法說服他們放棄選重了的顏色,選擇那你希望他們所選的顏色。”果然,組長擔心的事發生了。3個人都選了“赤”色,青色和藍色沒有人選。組長試圖說服他們中的兩個人放棄重選,豈料他們一個比一個執拗,臉紅脖子粗,捍衛真理般地捍衛自己最初選定的顏色。組長歎著氣攤開了兩手。
再說B組。B組推選的組長是全團中職務最高的一個。
他分發完了紙片,讓大家隨意寫。可是,馬上就有人悄聲跟他說:“誰喜愛哪種顏色,您分配一下不就得了?那多省事啊!”組長顯然認同,卻不親自幹,笑嗬嗬地對那出主意的人說:“那你就當個副組長好了。你分吧。”副組長欣然領命。就這樣,B組速度驚人地把彩虹順利組合出來了。
B組去向培訓師邀功時。A組的青和藍還沒有著落呢。
明察秋毫的培訓師搖著頭笑了,表情十分古怪。
明明白白地,遊戲裏陳列著我們的心。
——當我們對自己的喜愛太過執著時,我們往往會情不自禁地過分用力,就像雪兒和豆豆,眼裏隻有自己的喜愛,為了捍衛自己的喜愛,也為了捍衛那附著在這喜愛上的自己的麵子,我們什麼都來不及顧念了——“彩虹”是大家的事,“赤”卻正代表著我的尊嚴;而當我們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將自己的“喜愛權”交付到別人手中時,我們卻生不出被剝奪的憤慨,我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表達有多重要,反正有個喉嚨替我們喊出點兒聲音就得了唄——我們習慣了這樣想,沒有覺得這想法本身就已構成了對自我的不敬。
一種是被跋扈地摟得變了形的喜愛,另一種是被輕侮地強加過來的喜愛,這兩種喜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話是一個叫伏爾泰的法國人說的。真喜歡這句話。在我看來,那個4歲的小女孩就是這句話的最佳踐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