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企業還可以根據投資項目的特點和市場需求情況,經批準後,發行用於本企業產品等價清償本息的債券。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包括我國《民法通則》及有關企業法律規範賦予企業的其他權利。如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轉讓權、名譽權、名稱權、榮譽權、訴權等等。
第三節全民所有製企業的義務
一、有義務執行國家計劃、遵守國家規定、保護國家財產
(一)完成指令性計劃,履行依法訂立的合同
指令性計劃是由國家製定的關係到國計民生、經濟全局的重大經濟活動的統一計劃,是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形式下達的。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不僅有利於擺正企業同國家的關係,而且有利午鄭強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宏觀控製,有利於增強企業的活力。因此,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不僅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重要指標和內容,而且是企業對圍家,對社會應盡的義務。
企業對於指令性計劃的執行,一般是通過簽訂和履行經濟合同的形式實現的。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了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我國《經濟合同法》規定,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經濟合同是無效經濟合同。
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國家計劃的要求,貫徹乎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應具有合法的形式和完備的手續。對依法簽訂釣經濟合同,企業必續認真履行。企業要按照經濟合同規定的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點、方式、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全麵地履行義務。如果在履行合同中發生違約行為,則由有過度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遵守國家規定,接受監督
根據《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第37條規定;“企業必須遵守國家關於財務、勞動工資和物價管理等方麵的規定,接受財政、審計、勞動工資和物價等機關的監督。”
所謂遵守國家規定,是指企業必須服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既遵守國家關於財務、勞動工資和物價管理等方麵的規定,也要遵守國家的他有關規定,如國家關於工商管理、稅務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麵的規定。所謂接受監督,是指企業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包括財政監督、審計監督、勞動工資監督、物價監督等等。
財政監督包括財務監督和稅收監督。財務監督是通過檢查賬目、現場調查等方式,對企業財務進行的勝督。稅收監督是通過稅務登記、納稅鑒定和稅務檢查等手段,對企業納稅活動進行的監督。財政監督的主要作用是督促企業遵守財經紀律,依法納稅。
審計監督是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被審計企業的財產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的審核、審查和檢查。審計監督的主要作用是嚴肅財經紀律,提髙經濟效益,加強宏觀控製和管理,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
勞動工資監督是對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獎金等方麵進行的檢靈和避督。勞動工資監督的目的是加強企業勞動用工製度的宏觀管理,控製消費基金的增長,加強對工資基金的管理。
物價監督是國家物價管理機關依照國家關於物價管理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業價格方麵所實行的監督。物價監督的目的是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法規所規定的定價權限,嚴格遵守不同商品執行不同價格範圍的規定,嚴禁企業擅自漲價或變相漲價,上各類監督既帶有法律約束力,又具有行政強製性,企業必須無條件接受。
二、有義務搞好企業的經營管理
(一)保障固定資產的正常維修、改造和更新設備
固定資產是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生產資料,代表著企業技術進步的程度和生產經營能力。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是保證企業再生產進行的物質條件。而固定資產隻有經常進行保養和維修,才能保持良好的狀態,並隨著磨損程度,逐漸地將其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中去,因此,企業必須要注意對固定資產的正常維護,不得采用使用的短期行為。
加快企業技術進步,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可見,保障企業固定資產的正常維修、改造和更新,不僅是企業法規定的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企業保護國家財產的具體體現。
(二)提高勞動效率、節約能源和原材料、降低成本勞動效率又稱勞動生產率,是指勞動者的生產效率或能力,通常用勞動者在單位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產品數量表示,也可以用單位產品所-費的勞動量表示。提高勞動效率的方式主要有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髙勞動者的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改善勞動環境和生產條件、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等等。企業產品的成本,是指企業生產產品所耗費的全部費用支出。在工資水平一定的條件下,降低成本主要靠節約物化勞動支出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