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續保”條款本來買了份消費型的醫療保險,以為保障期限就是1年,過期後保險合同就會自動終止。但沒想到的是,過了1年後,保險還會“自動續保”,針對這一點,保險公司並沒有主動告知投保人,隻是提前發了一條信息不詳的提示短信後就又扣了保費。
專家提醒:消費型保險暗藏“自動續保”條款,消費者一不留神就會掉入“續保陷阱”。
典型案例
遼寧市民曹女士曾經為女兒購買了一款消費型少兒醫療險,保障期限為1年。在簽訂投保合同時,因不能交現金,曹女士便把自己的工資卡賬號報給了當時的“熟人”保險推銷員。
第二年,曹女士打算不再續保了。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保險公司卻給她寄來了“自動續保”的保費發票。曹女士收到發票後,這才想起來,之前自己還曾收到過一條該保險公司發來的短信。
這是怎麼回事呢?曹女士撥打了該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在電話那頭告訴她:“那條短信不回複‘不’的話就會被視為自動續保。”
“不回複‘不’就會自動續保,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曹女士很氣憤,她還保存著當時的那條短信,並且那條短信的內容裏並未明確說是自動續保,隻說這份保險每年的保費是400多元。所以,曹女士並未對那條短信做出回複。沒想到這樣竟然就被保險公司視為自動續保,無奈之下,曹女士隻好自認倒黴。
你不知道的內幕
類似曹女士這種“被續保”的情況其實不在少數。一名保險推銷員介紹,從險種上來說,消費型的保險主要分為醫療險和意外險兩種,“其實,為了方便消費者,保險公司都提供了銀行賬戶授權自動扣保費的功能。很多意外險的保障期限都是一年,但是很多客戶都想當然地以為,如果短期險不主動續保,合同就會自動終止,所以這也導致許多糾紛發生。如果投保時保險推銷員沒講清楚,投保人又恰好沒仔細看合同,這就會給保險公司帶來大量投訴。”
另一名資深的保險代理人也表示:“至少在1999年前後,消費型保險在續保時還需要客戶填單來進行書麵確認。但是隨著近年來保險公司的業務量過大,客戶太多,對於那些隻有保單沒有代理人的客戶,保險公司才會派工作人員專門打電話來提醒,其餘的均一律采用短信提醒的方式,這也就引發了不想續保的市民的投訴。”
據調查,絕大多數投保人都不知道,短期消費型保險還會“自動續保”。
其實,從消費型保險的條款設計來看,消費者很容易誤選續保條款導致“被續保”,有的保險條款甚至默認續保,如果投保人沒有主動向保險公司申請終止保險,保險公司就會持續從投保人的銀行賬戶中扣款續保,而很多投保人出於一種慣性思維,很少有人能看出其中“被續保”的貓膩,這也就導致了後來的糾紛。
同時,也因為這種一年期的消費險每年的保費隻有幾百元左右,像這樣的小金額保費,一般很多投保人更是不易發現。隻有在投保人銀行賬戶餘額不足,保險公司無法再成功扣款的情況下,投保人才會收到保險公司發出的續費不成功的通知書,此時投保人才會發現原來自己一直在“被續保”。
對此,專家提醒:保險推銷員在銷售及售後過程中,應主動提醒投保人,以避免產生糾紛。盡管說購買短期消費險是給自己多一份保障,即便是“被續保”也有一定好處,但是消費者都希望自己能明明白白“續保”,而不是不知不覺“被續保”,畢竟消費者都有知曉權,總得知道自己銀行賬戶資金的去向。而且萬一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了意外,都不知道自己還可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所以,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短期消費險時,對於保險條款中的續保描述還是要有個清楚的認識,續保也要續得明明白白。
防範絕招
自動續保後怎麼辦
在投保時,如果不想“被續保”,消費者可以借鑒以下幾點:
1.不續保要提交書麵申請
消費者若不想續保,一定要向保險公司提出書麵申請。否則,有些險種會自動扣到60-65歲,直到投保人的年齡超出了投保範圍。
2.投保人盡量提供專用賬戶
消費者在投保時盡量不要提供自己的工資卡賬戶,最好專門辦一張交保費、需要主動存錢的銀行卡。如果自己的賬戶上沒錢了,保險公司過了繳費寬限期仍未扣款成功,那麼保單就會自動終止,這樣也能很好地預防“被續保”。
3.認識到自動續保也有一定好處
其實,自動續保功能也有一定益處。尤其是對一些消費型醫療險而言,很多保險公司都會二次核保,即某一年發生了住院賠付或慢性病等,就不能保證續保,但如果有自動續保功能,即使發生了賠付,保險公司也無權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