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畫之前先得說字。我在幼年時期,有幸寫過大楷和小楷。大楷是寫“米”字格,線塌紅後臨帖;小凱是在一冊滿都是紅扁格的小本兒上直接書寫,好像沒有帖可臨。我喜歡寫毛筆字,還從琉璃廠舊書店買到一本清朝翰林“館閣體”的真跡,作為我寫小楷的依照物。盡管毛筆字“還行”,卻沒有使我的鋼筆字“像樣兒”。因為二者在我學生生活中的作用並不一樣。毛筆字是一種奢侈的“藝術”,課堂上我一筆一畫地寫,下了課就徹底拋棄;而鋼筆字是學習中的實用手段,記筆記需要有速度,結果手下一忙,就難免像鬼畫符了。幸好到了高一,碰上一位板書十分漂亮的語文老師,我當了他的課代表。因為崇拜他,故也要求我特嚴,於是鋼筆字才一筆一畫:有了規矩。我還認識了一位比我低一班的同學,他父親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國畫家陳半丁。也巧,我倆住在同一條胡同,每逢寒暑假,我常到他家去玩。他家收藏極富,從曆代書畫直到一匣一匣價值連城的雞血石。我受到那個環境的影響,開始業餘練大字。我喜歡沈尹默,其字文氣靈巧;同時更喜歡曹陳半老做畫寫字,我認準他是“以畫入字”的。他在畫上的題詩題款,實際上是他的畫的延伸。對於很早就能看出這一點,我一直引以自豪的。我這位司學曾把我信手不顧什麼“體”的書法去拿給他“老爺子”得到的“批語”是:“這孩子的字本身是體,練字主要是學筆道,不必另練其他人的體了。”
聽過“傳達”當然高興,於是對陳半老本人作為“人物”也越發好奇。他很矮小,也就是一米五幾。據說他出生時是雙胞胎,都很小,所以每個隻是“半(個)丁”。他有兩個家,並且有兩位年齡“一邊大”的夫人。
上半月住這邊,下半月住到和平門附近的那個家。兩個家關係和睦,兩位太太時有來往。僅憑這一點,就足見“半(個)丁”之非凡。對比之下,我祖父的本事就差得多,我奶奶是其原配,後來祖父娶了姨太太,比我奶奶小20多歲。由於住在一個院子裏,就時不時鬧矛盾。我和父母單住,父親是長子,我是長孫,對此分歧就采取了“不聞不問”的態度。
還說陳半丁。他在家不多說話,一旦說了就一言九鼎。他從不鍛煉,但身體極結實,好像從沒病過。他家很講吃,有一個很好的廚子,畫界朋友常常交一定數額的錢到他家聚餐。後來廚子被吸收到北京飯店去了,雖然他家的飯食依然不錯,但會餐卻少了。有一件事我記得特別真切。一次,我見到他畫案對麵的屏風上,懸掛出一張石濤的真跡。他兒子告訴我老爺子又要臨摹了。一個“又”字足見高明,因為我知道畢加索直到晚年,也要隔三岔五練習素描。過了兩天再去陳宅畫室,果然在原作的邊上,懸掛出一張臨習之作。當時畫室沒人,我獨自站在那兒看了老半天,為什麼二者如此不像?我甚至想;要是自己臨,依憑美術課畫素描抓“形兒”的本事,也不至於這麼不又過了幾天再去,又並排著懸掛出第二張臨習之作,讓我吃驚的是,這第二張比前一張越發得不像了!
這當中的道理,我多年之後才得明白。老爺子臨畫,用的乃是“意會”之法。他不是看一筆畫一筆,而是把原作反複揣孽之後,要把石濤當年做畫之“意”,先融彙到自己的胸中,然後再用自己的“筆墨”給畫出來。這樣臨習,要一口氣畫下去,要追求整幅畫的氣韻生動。這麼做的結果,“意”雖屬於石濤,“筆墨”卻更多是自己的。
可惜我後來沒能走上學畫道路。我隻是在“文革”,中期浪跡天涯的一年半中,有兩三個月背上畫板,先在黃山寫生,畫了一整本;隨後在南京滯留,又畫了一整本。那時我向大自然“投降”了是走水彩的路子,和國畫不相幹。
“文革”後調回北京,忙於熟悉梨園,就顧不得字畫了。但是,我始終沒能徹底扔掉字畫,而是采取了“間接得之”的辦法:熟讀畫語錄。或者在熟讀這些語錄之前,先盡力“思接千載,視通萬裏”,讓古代畫家的人格力量先一步躍動胸中,並以此去帶動對其畫語的領悟。
再往後,我又從王朝聞先生美學著述中學了一招:把王文中被引錄的畫語記錄下來,然後找出原著,研究為什麼王老能夠一眼就能把這些話從古代原著中“摘引”出來為什麼自己就不能呢?順便看看那些還沒被“摘引”走的語錄可否為我所用,千是我又放眼細數自己熟悉的藝壇軼聞,尋找是否有正好可以“對上口徑”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