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孩子的戀愛與婚姻(1 / 2)

在我的觀念中,學生必須好好學習,不能談情說愛。我的青年時代學校要求我們做到,我也這樣做了。對孩子我也這樣要求。

小程恒在高中二年級時我們察覺到她與同班同學張亮有了談戀愛的苗頭。放學後不回家,兩人去城郊散步,辦什麼事都得一起去,而且她都背著父母親交往。

九二年暑期,我與恒、惲二人同去上海叔叔家,第三天我得去江西參加當年的高考錄取工作。我要求她們姐妹同回蘇州以便相互照顧,可恒兒堅持第二天一人先回。我陪惲兒在上海展覽館等處走了走,第三天與她一起到火車站,去南昌的列車發車時,惲兒還在車站等著。惲兒當年十二歲,還是第一次單獨遠行,我真是不放心啊!直到招生結束在景德鎮有機會打了長途電話回家,知道惲兒早就安全到家,我這顆心才放了下來。

恒兒回蘇的當日,蕾下班順道過火車站,接到恒,卻看到了張亮叼著一根煙雙臂合搭,也在那裏等著。這才明白恒執意先走的原因。恒見到媽媽竟然是十分惱火,賭著氣獨自走了。

這個張亮給我們的印象不很好。恒曾與他一起去修過表,修表的一位女師傅也說這男孩子“資格太老”。

在我們強有力的幹預下,恒兒這段朦朧的初戀被壓製下去了。

參加工作後,我們明確說,開始戀愛是正常的,可以慢慢選擇自己的對象。得到了允許,我們的恒兒就大膽地物色目標。在第一有線電廠期間,她最先交上的一個朋友是達驕陽,大專生,人還可以。但後來了解到他有過前科,原因是私藏槍支。如蠅梗喉,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找個進過公安局的人。在我們的勸說下,恒兒不再與他交往下去了。再說恒兒是大專生,我們總希望女兒組成的家庭文化底蘊能高一點,丈夫總得找個學曆在本科以上的吧。

思索我自己的戀愛與婚姻,當時隻身在外,爸媽生活得也很不如意。因為難能得到家庭的幫助,我最終組建的家庭與我少年時的理想差距甚遠。現在我的工作環境比較好了,小妹又是蘇州本地人,社會聯係比較廣,應該成為孩子的有力支撐。於是開始努力給孩子提供介紹。

可是,真所謂“天意、緣分!”人為的努力常常獲得背道而逝的結果。

開始時,恒兒還較聽話。隨著年齡的增長,恒兒戀愛問題上的自主意識也愈益增強,她自己選擇了好幾個朋友,當我們希望的對象介紹來的時候,她會斷然拒絕不肯見麵。我印象很深的有這麼二次:

一位師範大學畢業的中學教師。人很帥,皮膚潔白、個兒高高的,談吐也溫文爾雅。可是恒兒正熱戀著一個經營網上貿易的商人。不同意見麵。

一位是南京航空學院的碩士生,在南京一通訊公司工作。人品、專業、工作都很好。可是恒兒正在與上海打印機維修站的一個工人,打得火熱。又不肯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