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極端與盲目是逆反的突出特點
研究和認識逆反心理特征,有助子我們預防和矯治。一般來說,它具有如下的心理特征。
(一)抵觸性
就是指逆反心理與社會某些行為規範或道德準則不相一致,不相融合,不相趨同的特性。如在現實生活中,“不準隨地吐痰”是一條社會公德,是基本的文明守則,但有的人就是不當一同事,不遵守,不能自覺地執行;在交通法規裏,有一條規定是明確要求不準司機酒後駕車,可有的人就是不聽;有的城市規定不準跨越道路的隔欄,可是有的人卻專要橫穿馬路不說,還要跨越隔欄……這種與社會規範相抵觸的逆反心理和行為表現,有的屬於明知故犯,有的屬於以身試法,有的屬於不良習慣,它都與社會文明、社會規範及社會有關的法規等具有一定的抵觸性,也就是與常人的正常行為規範和要求相抵觸,相矛盾,相對立,相衝突。抵觸性是逆反心理的最基本心理特征,隻有人們對某種事物產生抵觸性後,才會因此而進一步發展為逆反心理和逆反行為。
一些人不遵守社會公德,不執行規章製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問題,而是以“逆反心理”搪塞他人、安慰自己。例如有人隨地吐痰被糾察罰款,非但不認錯檢討,寧認雙倍罰款也要再吐一口,這個事例可算是“逆反心理”的典型表現。
持有如上逆反心理或行為的人,往往要找出些理由為之辯解,不是強調有關規定不合己意,便是指責執法人員態度不好,甚至宣傳標語的措詞和語言也成為逆反的原因。誠然,我們應當注意執法態度、法規宣傳的手段及語言的運用,應當研究各種規章製度怎樣更易於為公眾理解和接受,怎樣產生更好的社會效果。但是,這一切都不應當成為拒絕執行規章製度的理由。法規畢竟是帶有強製性的東西,不可能都那麼“溫和”。對於違章者來說,它必定是鐵麵無私的。一味苛求宣傳形式、執行態度,是沒有道理的。規章製度乃至社會公德是保持社會良好秩序的必要條件,無序的社會將危害所有人,也包括當事者自己,這是常識。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各種規章製度,切不可把逆反當新潮,更不能與社會法規有抵觸。對於硬要“逆反”者,最好的辦法就是嚴格執法,使之切實感受法規的嚴肅性。
(二)極端性
逆反心理在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一種極端行為的具體表現。有的人,特別是有些青年人,他們辦事、謀事、成事都好走個極端,你讓我這麼幹,我偏不這麼幹,幹嗎非要照你說的辦呢?我也有自己的主觀能動作用嘛!有些青年人,就特別有個性,很任性,這種人誤將任性當個性,自認為固執己見就是與眾不同,就是標新立異,顯示自己。這種誤將任性當個性的思維方式,就從思維上打上了極端的烙印,這種人往往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極端性表現在父母與子女的代溝上,也會形成某種逆反心理與逆反行為。某小夥子找了一個對象,全家人都反對這門親事,不料,這位小夥子反而更加堅定了與那位姑娘相愛的意誌,加緊了聯係和交往,甚至不惜與家人決裂。某姑娘已經到了三十多歲了,還未找到心目中的愛人,父母很是著急,但是,她才不理會父母的心情呢,父母越是著急,她越是挑三選四,舉棋不定。別人替她著急,越是勸慰,她越是反感,反而無動於衷。
(三)盲目性
逆反心理是帶有盲目性的一種心理表現,它表明人在沒有掌握事物的一般規律之前,在不認識事物的本來麵目和事物本質規律之前,不管事物正確與否,不管答案正確與否,不管後果多麼險惡,都照做不誤,或者正好與事情的正常處理方向相反,進行盲目抵製;或者不顧事物的可行性如何,說幹就幹,隨心所欲,不注意後果,辦事情多以感情用事多,理性甩事少,用心分析更少,感情代替理智,理智被感情所支配,行動具有隨意性,後果具有可怕性,甚至危險性。尤其是這種逆反心理如果是群體之間的有組織的對抗行為,那就會給社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比如,上級宣揚某個典型,某些人卻在背後說三道四,橫挑鼻子豎挑眼,說“典型”的壞話,不學習“典型”的經驗與做法,進行抵製和對抗。逆反心理的盲目性如果表現在個人與個人之間,也會影響人們的人際關係和互相團結,但一般來說,對社會的危害性不大。如某人在一次炒股時,聽一位好心的朋友告訴了他一條信息,朋友本來是好心好意,但他沒有照朋友的做法去辦,結果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原來他對這位朋友也存在偏見,認為朋友不可信,於是在逆反心理的支配下,盲目地去炒股,結果招致了失敗。
(四)定勢性
逆反心理是一種具有一定心理定勢特性的不正常心理現象。定勢又叫心向,即由一定的心理活動所形成的準備狀態,影響或決定同類後繼心理活動的趨勢或形成韻現象,也就是人們按照一種固定的傾向去反映現實,從而表現出心理活動的趨向性和專注性。定勢存在於各種心理活動當中,社會行為的定勢能夠反映出心理活動的穩定性和前後一致性。但是,許多具有逆反心理的人,往往會自覺不自覺地養成習慣,這就是習慣於“你反對的我讚成,你讚成的我偏反對”的思維方式,來處理生活中的一切事物,來待人接物。總是時時處處與人對著幹,分析其根源,主要是具有一種逆反心理定勢。這種心理定勢在發揮著作用,這種人從小就養成一種心理定勢,也就是以不良的“對著幹”的心理定勢來待人處事,總愛與人“鑽生角尖”,在許多行為方式方麵表現為不能“從眾”,他們偏以自己的行為習慣來代替社會行為規範,其結果必然招致大家反感。
(五)頑固性
我們研究逆反心理,主要是從逆反心理的危害性上來說的。逆反心理作為一種不良的行為習慣,具有極端的頑固性,它的產生,無論何時何地,都與客觀規律和常理相違背,從表現形式上看,似乎與富有創造性的求異思維或叫逆向思維相類似,具有逆反心理的人,常把它與人們解決問題、進行科學創造、進行新的發明的求異思維相提並論。在人們對科學的探索中,就不能依靠習慣性的思維,而要打破常規去思維,這就需要進行反向思維,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新途徑、新路子。另外,人們在進行某個問題的討論時,也需要在求異思維、反向思維的支配下,提出不同的相反意見,以便集思廣益,廣泛地進行多元化的論證,最後做出比較可行的最佳決策。但是,逆反心理與創造性思維有本質不同的區別,它是偏執頑固、頭腦簡單的產物,根本不是什麼創造性思維和求異思維,對任何事物,我們反對一味逆反,隻求逆反,走上虛無主義的死胡同。正確的態度是科學分析,不盲目照辦、照搬,誰的意見正確,就采用誰的意見,不頑固地偏執己見。
逆反心理無論何時何地都與常理背道而馳。但在表現形式上,有創造性的行為頗有類似之處,因此,具有逆反心理傾向的人,常對此津津樂道,或者在心理上為自己的怪異行為尋求“科學”、“確認”依據,認為自己是某種形式的求異思維和創造性思維,然而,逆反心理與創造性思維和求異思維有著本質的區別,它往往是孤陋寡聞、妄自尊大,是偏執和頭腦簡單的產物,是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逆反心理企圖標新立異。青年人處於性格形成和尋求自我的時期,通過否定權威和標新立異,可以在心理上求得自我肯定的滿足感。青年人與社會的認同,不是采取積極適應社會規範的態度,他們希望社會承認自己的價值和地位,因此,往往表現得很偏執,好表現自我,有意去標新立異,以引起別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