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是國民黨全麵進攻和重點進攻失敗的一年,也是其政治上、經濟上全麵危機的一年。
國民黨軍隊發動的全麵進攻,經過人民解放軍近一年的奮戰,很快就被粉碎。於是國民黨軍隊在1947年對解放區由全麵進攻改為重點進攻,企圖從山東、陝北兩翼將人民解放軍扼製到華北而消滅之。但是,人民解放軍陝北三戰三捷、山東盂良崮大捷,粉碎了國民黨軍隊的企圖。緊接著,人民解放軍三路大軍渡過黃河,發起戰略反攻,將戰爭引到國統區,曆史翻開了新的一頁。
國民黨的失敗並不僅限於軍事,在國統區也出現了一係列的危機:台灣"二二八"起義有力打擊了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物價飛漲,加速了國統區經濟的崩潰;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運動的高漲,形成了第二條反蔣戰線。國民黨為了挽救其即將崩潰的統治,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如在政治上改組國民政府,延攬青年黨、民社黨參加,打扮成"多黨"政府:加緊對民主運動的迫害,下令解散民盟;成立中國社會科學研究會,研究如何解決危機,等等。與此同時,國民黨政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如調查全國人口,命名南海群島各島嶼等等。
國民政府公審南京大屠殺主犯穀壽夫
12月13日,日軍華中方麵軍總司令鬆井石根指揮日軍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六、第一一四、第六、第十八等師團三路合圍攻占南京。隨即,這些滅絕人性的獸軍進行了燒殺淫掠的"大競賽"。見到中國男子便殺;見到中國女子就強奸,奸後再殺;大肆焚燒房屋,搶掠財物。在持續6個星期的殺戮中,中國人民被殺害者達35萬之多;在1個月內,南京市內發生的強奸事件,有2萬多起。在這群獸軍中,縱兵殺人放火、奸淫搶掠最甚的,就是日軍第六師團長穀壽夫。這個師團是最早從中華門攻陷南京的日本部隊,直到1937年12月21日開拔去攻占蕪湖為止,一直駐紮在包括雨花台在內的中華門一帶。從12月13日至21日,是日軍暴行的最高峰,而中華門一帶又是日軍奸淫燒殺最嚴重的地方。因此,穀壽夫對南京大屠殺負有嚴重責任。
罪犯終將受到正義的審判。1946年夏,國民政府將穀壽夫從日本引渡回中國受審。1947年2月6日,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舉行公審大會,正式審判南京大屠殺主犯穀壽夫。
下午2時,公審大會在南京勵誌社大禮堂舉行。審判長石美瑜,檢察官陳光虞,陪審官葛召棠、宋書同、李元慶、葉在增,旁聽者千餘人。檢察官陳光虞提出起訴書:
穀壽夫,男,66歲,日本東京都中野區富士見町人,曾先後在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及陸軍大學畢業,一生充任軍職。1928年任日軍第三師團參謀長,調至中國山東,阻礙國民政府統一。1937年8月任師團長,率部來華,在華北作戰,任意搶劫,並強迫中國婦女作肉體之慰安。12月13日,攻陷南京中華門,分駐中華門外一帶。該犯於17、18兩日參加入城式及慰靈祭,以宣揚其威武,並為摧殘中國抵抗精神與民族意識起見,同中島、牛島、末鬆等師團發動舉世震駭、曠古慘劫之南京大屠殺,被害總數達30萬人之眾。
起訴書列舉了穀壽夫的罪行共四項,即:(1)破壞平民財產,放火焚燒民宅;(2)隨時隨地,縱使官兵洗劫民產;(3)強奸中國婦女,不服或抗拒者,則遭屠殺,甚至有被輪奸者達30餘次之多;(4)屠殺中國民眾,縱使官兵舉行殺戮競賽。
檢察官宣讀完起訴書後,審判長石美瑜起立講道:檢察官是以戰爭罪、違反和平罪及違反人道罪起訴被告,證人2000餘人,證件954件。審判長先訊問了穀壽夫的出身及擔任何職後,問道:被告身為高級軍官,擔任軍事教育要職,對於侵略戰爭,依被告所知,應由何人負責穀壽夫詭辨:說起侵略運動,與我全沒關係,對於國策及侵略計劃,完全不曾參加。
審判長問:進攻南京時,進攻中華門是否為第六師團部隊,曾遭遇中國軍隊強烈抵抗否穀壽夫答稱:進攻中華門時,曾遭遇激烈抵抗,尤以雨花台之戰為烈,前後共4天,方抵達城中。
審判長問:據調查,被告部隊首先進城,中島部隊於12月14日進城,而大屠殺於12日和13日即已開始,此責任應由誰負穀壽夫詭稱:大屠殺之事,我於戰事結束後閱讀報章方才曉得,餘駐南京1周,即奉調至他處,在最先兩日中,沒有屠殺這回事。
審判長於是責問道:本庭於中華門一帶開調查庭時,檢舉日軍暴行者600多人,皆為12日和13日大屠殺受害人親屬,那麼這些受害者究為何人所殺穀壽夫狡辨:12日、13日,戰事激烈進行,平民遇害,亦屬難免。2月7日,軍事法庭繼續公審穀壽夫。穀壽夫繼續狡辨聲稱"12、13兩日,中華門已成無人之境,不可能有暴行,即有,也是其他部隊所為,非本人部隊"。於是法庭提出確實人證之案件共2784件,分為:槍殺1159件,用刺刀刺死667件,集體屠殺315件,燒殺136件,打死69件,先刑後殺33件,先奸後殺20件,炸死19件,水淹11件,其他355件。每~案件被害人數不等,多的達幾萬人,並非一案一人。在這2784案件中,發生於中華門內外一帶的有887件,占了1/3。因此,被告穀壽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