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8日,審判繼續舉行。穀壽夫仍然狡稱12、13兩日不可能有屠殺行為;即有,亦當係中島部隊所為。庭長於是又提出集體屠殺案3件:(1)1937年12月12日日軍進城時,將被俘中國軍隊5.7萬餘人於17日在草鞋峽用機槍掃射後,將屍體投江;(2)15日屠殺軍民9000餘人,幸免者9人,當時逃出的殷有餘可作證;(3)16日晚將5000餘人驅至下關江邊,以機槍掃射,有投江逃生的梁清芳、白震宇兩人可作證。

月10日,軍事法庭在宣判書上列舉了確切證據後宣判:穀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奸、搶劫、破壞財產等等,罪惡累累,證據確鑿,無可掩飾,判處死刑。

國民政府參謀總長陳誠,將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關於日軍戰犯穀壽夫縱兵屠殺案,呈報蔣介石批準。報告稱:"查被告穀壽夫,係日軍傈悍善戰之將領,在二十六年(1937年)12月會攻南京一役,率領第六師團任前鋒,因遭我軍堅強抵抗,血戰四晝夜,始於同月12日傍晚攻陷中華門,忿恨之餘,乃於人城後,與會攻將領巾島、牛島、末鬆等,共同縱兵,分頭屠殺,並奸掠焚燒,以示報複……是被告係與各會攻將領作有計劃之大規模屠殺,及焚燒奸掠,至為明顯。且以剖腹、梟首、輪奸、活焚之殘酷行為,加諸徒手民眾,與夫無辜婦孺,窮凶極惡,無與倫比,不僅為人類文明之重大汙點,即揆其心術之險惡,手段之毒辣,貽害之慘烈,亦屬無可矜全,原判擬處死刑,似無不合,擬予照準,當否?請核示。"蔣介石批示:"如擬。"

4月26日,南京大屠殺主犯穀壽夫在南京雨花台刑場被處決。

國民黨統治區物價飛漲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在美國支持下,悍然撕毀停戰協議和政治協商會議決議,挑起全麵內戰;同時也由於國民政府官僚資本的空前膨脹,致使財政開支激增,造成空前的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漲。

關於國民黨政府的軍費開支,1946年有人就指出:1個師每個月的開支是12億元,200個師每月便是2400億元,一年便是28800億元。實際上,1946年國民黨軍隊全年軍費支出約為6萬億元,相當於當年原定預算支出總額2.5萬億元的2.4倍,占該年實際支出總額7萬億元的86%。這樣,國民黨政府在抗戰以後所接收的大量日偽敵產、國民黨中央銀行所掌握的大約9億美元的外彙和600萬兩黃金及美援共計23億美元,很快就在反共反人民的內戰中消耗殆盡。

與此同時,國民黨政府官僚資本的空前膨脹,也大大增加了國民黨政府的財政投資和銀行放款。如資源委員會1947年的預算即為11000餘億元,占該年財政總預算的2.6%;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剛成立時,就同中央銀行訂立了200億元的透支合約;中國蠶絲公司一次也撥付了5億元的資本。其他官僚資本各類企業,其中包括以"民營"名義開辦的官僚資本企業,其所需要的大量流動資金也主要依靠國民黨政府的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

上述兩方麵大大加重了國民黨政府的財政負擔,人不敷出造成巨額赤字。1946年,國民黨政府全年財政總收人為法幣19791億元,據國民黨政府大大縮小的支出數字55672億元,赤字仍有43000餘億元,超過支出總額的78%。1947年財政總收入為13萬億元,總支出為40萬億元,赤字27萬億元,占支出總額的67.5%。到1948年上半年,國民黨政府財政實際支出為400餘億元,而收入隻有50餘億元,差額達到350億元。可謂無財政可言了。

麵對如此龐大的財政赤字,僅僅加重苛捐雜稅和發行公債已無濟於事,便大量發行法幣,其發行量呈驚人的天文數字增長。從1946年6月國民黨政府發動全麵內戰,到1948年8月19日法幣破產、金圓券發行時止,法幣發行的累積數額如下:

這樣,1948年8月19日的法幣發行量比上年底增加17.2倍,相當於1945年8月抗戰勝利時的1085倍和1937年6月抗戰爆發前的428824倍。法幣發行簡直是一瀉千裏,連印鈔機都趕不上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