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無視民盟的聲明,加緊進行迫害行動。5月}4日,行政院新聞局長董顯光在記者招待會上發表了對民盟的威脅性談話:"民盟與中共曾公開否認憲法及國民大會之合法性,該盟與反叛政府之中共既有密切關係,雖仍稱係一和平之政黨,然政府對該盟之態度將視其政策及行動如何而定。"這時,民盟仍然堅持以和平的、合法的方式解決國內的政治問題,並發起和平運動。民盟中央同一天決定:民盟參政員全體參加國民參政會,聯絡同情和平運動的參政員、各民主團體共同發起和平運動,並由民盟總部成立專門機構,切實推進和平運動。針對董顯光的威脅性談話,民盟中央宣傳委員會主任羅隆基5月17日作了答複,再度重申民盟的一貫立場和政策,並對某些歪曲性言論予以駁斥。5月23日,張瀾、黃炎培、梁漱溟、章伯鈞、韓兆鶚5位參政員,向國民參政會提出《停止內戰恢複和平案》,建議:"確定政治解決黨爭的大原則,依據政治協商會議的精神及路線,重新舉行和平會議,以達到全國統一的最高目的的具體方案";在恢複和談之前停止征兵征糧和征實,切實尊重人權,保障人民自由,取消封禁刊物的禁令和釋放政治犯等。5月29日,民盟領導人沈鈞儒、章伯鈞等在上海招待文化界,說明對這次和平運動的態度:"第一,目的是要揭穿國民黨虛偽的反民主的’和平‘攻勢,以事實反對破壞和平的國民黨當局;第二,我們今日爭取的和平,不是要求恢複和談,而是要使廣大人民起來反內戰、反獨裁、反賣國。"國民黨政府動用大批軍警憲特於6月1日在上海、北平、天津、武漢、重慶、成都、桂林、南寧、廣州、杭州、福州、西安、太原等全國各大城市,對民盟等民主黨派、民主人士和進步師生進行大逮捕。民盟中央委員楊伯愷、於邦齊等被逮捕。7月問,國民黨政府公布《戡平共匪叛亂總動員令》,武裝鎮壓手無寸鐵的工人、學生和民主人士,誣蔑民盟為策動學潮工潮之工具,謾罵民盟為"奸盟",盟員是"奸匪",聲稱對民盟上層"暫時容忍敷衍",對下層則不必客氣,格殺勿論。10月1日、4日,董顯光對記者連續兩次發表談話,指責民盟是"中共之附庸","民盟分子破壞總動員,參加叛亂,反對政府",說民盟"無獨立之政治主張,有之唯追附共產黨亦步亦趨",宣稱"政府對於民盟鼓動各地學潮種種陰謀,更獲有確切證據"。

緊接著董顯光的談話,國民黨特務於10月7日以所謂"通匪"、"販毒"的罪名,殺害了民盟中央委員兼西北總支部主任委員杜斌丞。10月13日,國民黨的禦用團體"中國文化界戡亂救國總動員會",誣蔑民盟參加"叛亂","應與共匪同在討伐明令之列",提出"政府不宜再承認民盟合法之政黨,而應以亂黨視之,明令解散"。23日,國民黨大批特務包圍和監視南京民盟總部。27日,國民政府內政部發言人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28日,國民黨中央社發表《政府宣布民盟非法》的聲明,聲稱:"民主同盟勾結共匪,參加叛亂","煽動五月學潮及上海工潮","作叛亂宣傳掩護共匪之間諜活動",並"企圖顛覆政府",著令"各地治安機關對於民盟及其分子一切活動自應依據《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條例》及《後方共產黨處置辦法》,嚴加取締,以遏亂萌"。在前後幾個月的時間內,民盟在各地的機關報刊均被查封。

在國民黨政府的高壓政策下,張瀾、沈鈞儒、黃炎培、章伯鈞、史良、葉篤義等在上海舉行緊急會議,決定派黃炎培、葉篤義到南京會同羅隆基向國民黨政府交涉。黃炎培、羅隆基等奔走於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行政院長張群等人之間,希望他們能出來說話。司徒雷登反勸民盟"光榮解散",張群等也聲稱民盟必須解散。這樣,黃炎培、羅隆基、葉篤義11月5日無果返滬。當日,在滬民盟中央委員張瀾等舉行中常委擴大會議,由黃炎培報告同國民黨政府談判的經過和結果。會上雖有各種不同意見,但經過討論,最後決定民盟宣布自動解散。11月6日,民盟中央主席張瀾發表《中國民主同盟總部解散公告》,通告盟員"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動,本盟總部同人即日起總辭職,總部亦即日解散"。11月7日,張瀾以個人名義在《時代日報》發表聲明:"餘迫不得已忍痛宣布民盟總部解散,但我個人對國家之和平、民主、統一、團結之信念及為此而努力之決心絕不變更",並呼籲全體盟員"繼續為國家之和平民主統一團結而努力"。

民盟被迫解散,也宣布了中國"第三大黨運動"的失敗,"中間路線"徹底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