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不放液的視網膜脫離的再手術:最小量眼外手術作為合理的術式(1 / 3)

14.1引言

如將要回憶的,原發性視網膜脫離的治療包括尋找裂孔,不引流視網膜下液,從眼外局部墊壓閉合裂孔。這樣,可避免將環紮、注氣的視網膜固定術或玻璃體切除術作為初期手術。

那麼這個裂孔可用像原發性脫離一樣的方法治療。現在你應該想一下我們脫離課程的圖標以及關於治療視網膜脫離背後的原理。因此,考慮再手術的脫離還是要查找裂孔,因為這將限製治療在裂孔區變得可行,即不擴展到整個脫離的範圍。最小量眼外墊壓手術:治療限於裂孔區,而不是由脫離的範圍決定的。小的左上和更廣泛的脫離右上都是由1點鍾的同樣的馬蹄形裂孔造成的。兩者的治療一樣,用放射狀海綿或暫時球囊墊壓裂不引流視網膜下液。

因此,對手術失敗的治療也意味著代表一個小手術的合理方法。為對再手術的發展有較好的了解過去40年發表的手術次序。

14.2曆史

從1960年到1970年

鞏膜墊壓是原發性視網膜脫離最常用的手術。如果第1次墊壓是節段性的,失敗後的第2次手術是較大的節段性墊壓。如果這次失敗了,第3次手術就是環紮,如果這次也失敗了,第4次手術是另一個環紮帶,但這次更靠後更縮緊。這2個環紮帶,聯合360度凝固,代表那個年代再次手術的極限。

因此,“製造一個新的鋸齒緣”成為趨勢,上麵描述的再手術就變成了常規手術係列,代表一個自動順序。

不過,與此同時,視網膜檢查技術變得更準確,未找到裂孔就退讓不再有效。雙目間接檢眼鏡、活體顯微鏡聯合直接和間接接觸鏡的使用,以及同時聯合頂壓,使得到鋸齒緣的視網膜都可見。

1970年以後到2000年

自1970年玻璃體切除術和長效氣體出現,玻璃體不再是不能侵犯的,新的自動再手術順序形成了。第1次手術是氣體注射到玻璃體,如果失敗,第2次手術就是玻璃體切除術。這一描述的再手術順序已成為自動的了。

結果,介紹再手術的病人幾乎都經過氣體注射,又被介紹做玻璃體切除術。

14.3患者和方法

總共752例脫離是用節段性墊壓治療的,沒有放液。該組中巨大裂孔和穿通傷排除在外。脫離是由1~3個裂孔或最大範圍在1個鍾點的一個裂孔引起的。實際上它們是相對的單純性脫離,8/10的脫離會由普通的視網膜手術醫生必須去修複的。

在墊壓後,87例視網膜沒有複位。由於忽略裂孔的有39隻眼(5%),不適當墊壓的27隻眼(4%),“必定有牽拉”的17隻眼。

87隻眼中隻有17隻眼未能找出失敗的原因。因此,提出“必定有牽拉”的說法。根據這一點,20世紀60和70年代目的在於未查到裂孔的繼發性環紮,就是比較適當的也不算太錯。但是,應用環紮就等於承認未查到裂孔,這種退讓由於多種診斷技術的改進在今天就不再正確了,同時,我們應該意識到上述發現意味著:

確定手術失敗脫離的輪廓。

與術前脫離的輪廓比較。

根據脫離的類型,在最可能的區域尋找未查到的裂孔,再手術。

14.4結果

14.4.1第1類手術失敗:未查到裂孔。再次手術中發現未查到裂孔的4個規則當檢查第1類失敗即未查到裂孔時,可確定4種類型。一開始,這是做出的一個重要發現。如你所見,兩種情形對找到未查到的裂孔都是有效的。

由未查到裂孔引起的第1種手術失敗類型

這裏顯示的一個脫離是位於10:15馬蹄形裂孔,對裂孔下脫離的上界已從11:00降到9:45,下方邊界仍保持不變,指示剩餘的液體不是殘留的,停留在那裏是因為在新的上方邊界PVR鍾點內的另一個裂孔、位於原墊壓以下。

顯示如何在這種類型的原發性脫離中找到原發性裂孔的規則。為再次手術,活體顯微鏡檢查針對脫離的這個區域,查到1個第1次手術未找到的小裂孔。裂孔太小,間接檢眼鏡看不到。因此,在活體顯微鏡檢查時,將圍繞該裂孔的血管形態畫出,這樣我們能在手術台上定位此區域。當然,裂孔圖畫的要小。不過,應記住再手術時,用間接檢眼鏡可能不會發現這個微小裂孔,但它所位於的區域,已由鄰近血管的形態或其他視網膜的線索確定了。因此,墊壓此區是合適的。沒有放液,次日視網膜複位,這意味著裂孔被有效地墊壓了。

這是由一個未查到的裂孔引起的第1類手術失敗,允許得出以下結論:由一個未查到的裂孔引起手術失敗的第2種類型

這裏你看到一個分布在12點子午線兩側的急性上方泡狀脫離。它顯然是繼發於12點鍾的小裂孔及其顳側的大裂孔。兩個裂孔都符合如何在原發性脫離中尋找裂孔的規則。在這種情況下,意味著2個確定的裂孔在12點鍾任一側的172鍾點內。視網膜幾乎在兩側對稱性脫離。如果你允許這種脫離病人回家而不包紮雙眼,僅這2個裂孔就會讓它變成完全脫離。因此,這些裂孔用較大的放射狀海綿墊壓,次日脫離看起來相同。

再過2天後,你會看到正發生很小的變化:11點鍾附近有難以察覺的微小改變。

稍後11點鍾一側的所有液體將會消失,在此區視網膜複位,因為11點鍾的墊壓將充分閉合那2個裂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