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渾渾噩噩走了多久,下起了雨來,耳邊竟不斷的回響著齊的話:“你很像亦非。”
大概是他的初戀情人吧……
齊站在窗旁賞雨,五年前的這種天氣裏,他在樓下吻了亦非。
她曾說:“隻要你不主動說分手,我就不會說要分開。”
他寵溺地微笑:“我不會說的。”
可是,她還是說了分手,所以,哪有什麼天荒地老,隻要她不願意了,諾言,算什麼?
他知道,分開後的幾年裏,她過得不好。
由於企業形象需要,他身邊很快就有了新的女人,她叫霖安,是無可挑剔的演員。上至父母,下至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隻要提到她,滿口都是誇讚。
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隻是,她與亦非在同一所大學。
分手之後,亦非本不打算再想起從前,可是,他的現任卻是霖安。
她們同在文學社團,霖安是社裏最優秀的才女之一,而她,隻是無名小卒。
就像一個隱形人,默默無聞的在社團裏看書,寫稿子,擺放座椅,她總是來的最早,害怕在路上與霖安碰麵,害怕她會誤會自己還在糾纏不清。
霖安,是個優秀的女生。
從前沒分手時,總不願向別人炫耀男朋友,認為那樣容易喪失自我,其他人問起來,也隻是泛泛兩句。
他那樣龐大的背景,她怎麼敢提?
但是霖安不同,她出身名門,與他大概是門當戶對的。如今,至少社團的每個人都知道了她的男朋友是齊。
她與一群才女朋友嬉笑著走過時,常能聽見她們在開齊與霖安的玩笑。
她們說:“看啊,那不是你的齊嗎?他又來等你啦!”
可是有什麼可怕的呢?至少在氣勢上不能輸啊,況且她一向坦蕩蕩。但是,她感到無力去對抗。
很少說話,沒什麼朋友。
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了半年。
直到一位新加入社團的女生出現。
看見亦非終於有了陪伴,他鬆了一口氣,借著來接霖安的名頭,他總算也可以看看她的近況,隻是她,似乎一直在躲。
就像那天,明明都已經麵對麵坐下了,還是要裝作若無其事地樣子,裝做不認識他,亦非,你還要躲多久?
陶梓向來開朗樂觀,昨天晚上被搶包的事很快就丟到一邊了,轉頭就約布丫頭吃早餐。
“丫頭起床沒?姐姐來請你吃飯啦!”
布丫頭睡眼朦朧,生無可戀:“就請我吃早飯!?”
“再不起來早飯都沒了。”
“好好好,我馬上起床。”
早餐是在一家很有特色的小店吃,陶梓最喜歡那裏的粥,隻是太遠了,所以去的少。
剛進店門就吸引了眾多目光。
陶梓是個大美女,純天然的美。
布丫頭見她又是一身黑,遺憾道:“長得這麼好看真是浪費了。就沒見你打扮過。”
“打扮?像我這種風一樣的炫酷女生會需要嗎?”
“是啊是啊,就你炫酷,還偷偷跑去麵試。”
“嗯,從明天開始去上班了。”
品翼公司內。
“齊總,派人打聽過了,她從明天開始試用期。”
“好,試著接近她。”
“齊總,她們公司對試用的員工似乎會有考驗,要不要...”
“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