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論人生(23)(2 / 3)

六十六

以上所述各種體係有害的權威或是建立在普通概念上,或是建立在少數實驗上,或是建立在總結迷信上。我們還要談及有關思辯的錯誤題材,尤其是自然哲學中的錯誤題材。人類理解力有見於在物理變化中。物體的變化大部分都在於組成成分的合成和分離,受此影響,人們便進而想象在事物的普遍性質中也存在有類似的情形。正因如此,人們便虛構出元素,並且設想所有自然物體都由這些元素所組成。再者,當人們遇到各種不同的事物種類,各種動物,各種植物及各種礦物質,他們便設想自然的創造是自由的。因此,他們便很自然地形成一種觀念,認為自然中本有一些自然意欲加以推演的原始形式,其餘的各種形式是自然在實現其工作過程中受到阻礙偏離了預先的形式,或是由於不同種類的事物互相衝突、互相移植的結果。由於第一種設想,我們便有了所謂的元素的原始性質曰而由於後一種設想,我們便有了所謂的隱秘本性和種屬性質。實則兩者都源於思想的空洞綱領,然而人類心靈卻以此為滿足,而舍棄對更堅實的事理的追求。醫生們致力於物質的二級屬性以及引力、拒力、稀化、濃化、擴張、收斂、分化、成熟等作用,是較為合目的的。如果他們不以剛才所說的兩個綱領(即原始性質和種屬性質)破壞他們在這一方麵的正確觀察一即隻把這些作用歸結於原始性質及其微妙而無從考量的混合物上,而沒有用更深人、更辛勤的觀察將之擴展至三級、四級上,以至於他們的正確觀察半途而廢一那麼他們早就有了更大的進步。這一類能力(不是相同,而是相似)並不僅僅在於人類醫學的追求,而且還在於尋求其他一切物體的變化。

不過,一個更大的問題還在於:他們所研究和探討的對象隻是事物產生時的靜止原則,即“由何來”,而不是事物產生的動態原則,即“為何來”,前者隻能引起空談,後者則有實效。至於在自然哲學中公認的所有有關運動的通俗名稱也都毫無價值,如生成、毀滅、增大、減小、變化、位移等等。他們的意思隻是說,一個物體如果在其他方麵都沒有變化,隻是位置移動,這就是“位移”;如果位置和本質都沒有變化而隻是性質的變化,這便是“變化”;如果物體的容量和體積都有所變化,不同於前,這就是“增大”或“減小”;如果事物的本質和實體都產生變化而轉化為另一種事物,這就是“生成”和“毀滅”。所有這些表述都隻是通俗的表述,並不能深人到自然,因為它們都隻是運動的度量和限度,而並非運動的種類。他們所表示的隻是“何種程度”,而不是“以何方法”及“從何根源”。因為他們並沒有點明物體的傾向以及物體各部分的發展曰隻是在運動使物體表現出明顯的差異時,他們才能指明其間的區別。即便他們有時願意指出運動的原因,並對各種原因加以區分,然而他們又隻是漫不經心的提出了一種自然運動和外力運動的區分。這種區分隻是來自於通俗概念,因為事實上一切外力運動也都是自然運動,外來的力量隻不過使自然運動有異於常而巳。但是,如果有人拋開這一些說法而主張比如冤物體中有一種互相接觸的傾向,從而使自然的統一不至於被分離而形成虛空;或者認為物體中有一種保持其自然的體積和張度的傾向,在遭到向內擠壓或向外擴張時,物體會產生抗力並力圖恢複其自身,複歸其原有的體積和容量;或者還認為,物體中還存在有同類相聚的傾向,例如密度大的物體傾向於彙集於地球表麵,密度小的物體則傾向於會聚於天空;一那麼,所有這些運動以及相似的運動才可以說是真正的物理運動,而其他的運動則完全是邏輯的和經院哲學的東西,在它們的比較中我們能很清楚地看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