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二:作曲教學實踐的專題研究
論普通高校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實踐
在音樂教育領域裏,普通高校音樂教學總體上有專業音樂院校教學和普通綜合性高校音樂教育兩種類型。普通綜合性高校音樂教育區別於專業音樂院校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是以全麵完善音樂素質、優化知識結構為基礎,以突出特長、發展個性特征為提高專業水準的有力措施。國內普通綜合性高校的音樂教學參照傳統教師教育音樂教學的模式,一直采用普修與主修的形式來解決基礎教育與精英教育的矛盾問題。因此,普通綜合性高校音樂教學通常是在樂理、視唱練耳、民族音樂、基礎和聲、音樂史、音樂文獻分析等普修性質課程教育的基礎上,分為聲樂、鋼琴、作曲及音樂學等專業方向。在課程設置中,和聲學是最為基礎、最為重要的專業骨幹課程,也是其他技法理論課程教學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之一;音樂創作又是作曲教學的主要任務,應該貫穿於相關的技法理論課程之中;和聲學、技法理論課、作曲課與音樂創作之間相互滲透、相互支持,並且有著密切的內在聯係。本文將從課程設置、音樂創作在和聲教學中的運用及和聲在音樂創作中的運用等方麵進行分析和研究,來探討普通高校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的關係,以便尋求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之間更好的結合模式與科學的切入點。
一、關於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是實現教育目的的一個重要手段。課程要根據學科和專業的特點、人才培養目標、學習對象的特征而設置。普通綜合性高校的音樂教學,其培養目標主要是為中小學培養和輸送能夠實施中小學音樂素質教育教學的合格教師,能夠滿足社會群眾音樂文化生活組織和指導工作的專門人才,其特點是“一專多能”的大眾化教育,學習對象的專業基礎參差不齊,其課程設置應以夯實基礎為出發點,兼顧專業知識向廣度、厚度和高度方麵發展,突出具有專業特征的方向性課程。而專業音樂院校的教育目標是培養高水平的專業音樂人才,是培養音樂家的搖籃。無論是專業音樂院校還是綜合性高校的音樂教學,和聲教學和音樂創作能力的培養是音樂技法理論教學的核心,都將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和聲、中外音樂史、音樂鑒賞、基礎聲樂、基礎鋼琴、音樂分析及音樂教學論等作為普通高校音樂院係的專業基礎課程納入課程體係之中,配合世界民族音樂、歌曲寫作、鋼琴伴奏、曲式等選修課程與專業方向性課程而形成較為完整的課程體係。
普通綜合性高校作曲方向的培養目標應該主要定位在向社會輸送具有音樂創作能力和音樂寫作水平的合格音樂教師和群眾音樂工作者上,其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與專業音樂院校有著許多相同和相似之處。被稱為“四大件”的和聲、複調、曲式、配器同樣都是各類音樂院校作曲教學中必修的基本技術理論課程,都有成熟、成套的教材及規範的教學方法,並且有著以音樂創作實踐與理論研究為基礎的共性特征。普通高校教師教育作曲方向性課程與專業音樂院校的作曲專業課程相比又有明顯的差異:其一,課程類型的單一與全麵;其二,課程開設時間的緊缺與充足;其三,課程內容的淺易與深厚;其四,教學模式的綜合與專業。
普通綜合性高校的作曲方向性課程分兩個階段分布在整個教學過程中。以四年製的本科教學為例,一、二學年通常是普修階段,開設專業基礎課程,包括基礎和聲、歌曲寫作、曲式與音樂作品分析等一些作曲基礎技法理論課程;三、四學年通常是主修階段,以開設作曲方向性課程為標誌,配合高級和聲、民族和聲、現代和聲、複調、配器等一些作曲技法理論課程來構建課程體係。這兩個階段的作曲技法理論課形成了普通綜合性高校作曲方向性課程嵌入式分布和承遞性結合的課程設置特征。
二、和聲教學在技法理論課中的滲透
和聲學既是專業基礎課程,又是作曲方向課程中重要的技法理論課程。對於普通高校各專業方向的學生來說,要通過學習基礎和聲,了解多聲部音樂寫法的基本特點和一般規律,培養、建立和聲思維能力與基本的和聲寫作能力;對於作曲方向的學生來說,不僅要熟練掌握基礎和聲與高級和聲的理論知識,還應該掌握和聲的實際應用技能,以及對多聲部音樂作品中和聲現象的認知與分析能力。和聲學知識在多聲部音樂的學習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其他技法理論課學習必不可少的內容和重要的教學環節。因此,基礎和聲課程通常在其他技法理論課程之前開設,而其他技法理論課程的教學,或多或少地滲透了和聲學的知識。以下就幾門重要技法理論課程與和聲教學的關係進行分析。
1. 歌曲寫作課是結合歌詞,以學習旋律創作手法和簡易的伴奏為主要內容的技法理論課程。在歌曲的結構研究中要接觸終止式,在重唱與合唱歌曲的寫作中要接觸多聲部,在歌曲伴奏寫作中要接觸和聲音型等,這些內容都要涉及和聲學的知識,是和聲教學的延續與和聲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2. 曲式課是結合音樂作品,學習音樂在發展過程中形成各種段落的規律、段落類型以及段落之間的相互關係的課程。在音樂作品的樂句與樂段分析中、在音樂作品的調式調性分析中、在音樂作品的風格分析中都要涉及和聲學的知識,因此,沒有一定的和聲理論做支撐,曲式課程的教學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這些和聲理論的運用是和聲實踐教學的擴大。
3. 複調課是結合多聲部音樂的發展,以學習多個旋律在縱向與橫向聲部組合的關係為主要內容的課程。在各種對位的寫作中、在不同織體的發展中、在複調音樂風格的分析中都離不開和聲,由此可見,“複調音樂的寫作,各個聲部的結合,在縱的關係上又是建立在和聲的基礎上的”①。因此,複調寫作與複調分析離不開一定的和聲理論,是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相結合的延伸。
4. 配器課是結合樂器特征,以學習樂器在音樂寫作中的運用和各種組合方法為主要內容的課程。在音樂織體分層次寫作的編配中、在音色分組與組合寫作的編配中、在樂隊作品的分析中都離不開和聲理論知識,這也體現了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緊密結合的特征,可以說,沒有和聲的配器效果是難以接受的。
三、音樂創作貫穿於和聲教學之中
和聲是音樂的重要表現手段之一,是多聲部音樂的組織基礎,是認識和理解音樂作品的重要條件,是進行音樂創作必不可缺的技術條件。無論是功能和聲的教學,還是民族和聲、現代和聲的教學,都離不開和聲分析與和聲寫作的內容。其中和聲寫作要求應用相應的和聲理論知識進行多聲部音樂的寫作,如“為下列旋律和低音配和聲”,具有鮮明的創造性和音樂創作特征。因此,和聲教學本身就具有一定音樂創作性質,並貫穿於整個和聲教學之中。另外,在和聲教學中增加音樂創作的內容已是必然趨勢,如要求創作四部合唱、鋼琴伴奏織體以及室內樂等體裁的小型音樂作品,既可以加強和聲理論知識的實際運用能力,提高學生對和聲的認識和理解,又可以完成音樂創作與和聲教學的密切結合,培養學生的和聲寫作能力和創新能力。音樂創作與和聲的結合在所有和聲類型的教學範疇中都得以運用。
1. 音樂創作在功能和聲中的運用。功能和聲是以大、小調式為基礎,把第I、Ⅳ、V級和弦作為“主功能”、“屬功能”與“下屬功能”,其他各級和弦按一定關係歸納到這三種主要功能之中的和聲體係,主要研究大、小調式體係內的和弦結構、功能特性、和弦序進規律以及功能和聲在音樂創作實踐中的具體運用。依據功能和聲研究內容的深度,可以將功能和聲教學分為基礎和聲與高級和聲兩個部分,其中基礎和聲是所有音樂專業方向的必修課程,高級和聲是作曲專業和作曲方向的必修課程。學生要在功能和聲教學的不同階段,突出音樂創作的練習。首先,在基礎和聲的教學中,從四部和聲寫作入手,依據各類和弦的用法,為歌曲配寫簡單的鋼琴伴奏或改編簡單的四部合唱等小型音樂作品。其次,在高級和聲的教學中,從近關係調的轉調人手,依據變和弦、交替調式和弦、等和弦轉調以及一些遠關係轉調方法,進行音樂創作。
2. 音樂創作在民族和聲中的運用。民族和聲的教學是以我國五聲性調式為基礎,以運用三度疊置構成的和弦為主,配合適應五聲性的附加音和弦、省略音和弦、代替音和弦以及多音和弦等非三度疊置和弦結構的和聲體係,主要研究適應於民族五聲性調式的和弦結構、聲部連接規律、音響效果、和聲特性及其在音樂創作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在民族和聲的教學中,從偏音性質與和聲的特性入手,依據非三度疊置和弦的結構規律,結合音樂風格特征,選擇各地的特色民歌改編成鋼琴小品,或為民族五聲性歌曲配寫鋼琴伴奏,是民族和聲教學與音樂創作緊密結合的良好途徑。
3. 音樂創作在現代和聲中的運用。現代和聲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根據傳統和聲進行發展,即應用三和弦、七和弦、轉調等(但不受傳統和聲中各種法則的限製),而且有調性;常與中世紀調式(即民間調式)相結合。另一類是突破傳統和聲,即從大小調式構成至和弦構成的原則,一概廢棄,另起爐灶。調性或有或無。”②通常依據某一音樂流派的和聲特征與創作個性來模仿寫作,是音樂創作與現代和聲教學相結合的有效方式。如:通過學習研究“特裏斯坦和聲”技巧,運用調性擴張的理念創作音樂作品;通過學習研究勳伯格的一些音樂作品,掌握其寫作規律,迸一步運用十二音序列寫作技巧進行音樂創作等,從而實現音樂創作與現代和聲教學相結合的教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