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歸因研究(2 / 3)

再次,忽視了歸因者的行動。如果將給定的刺激物材料(短文)看做是建構的產物,且把功能取向納入到話語分析的理論視野中,那麼就可以從一個全新的角度來看待歸因研究——人們如何形成各種各樣的關於事件的版本(version)來用做歸因推理的。話語分析者認為,傳統的歸因理論利用了認識論上的獨斷性,而將歸因孤立成了一個在個體中進行的認知、推理過程,在這些研究中,事實與世界被研究者用既定的、想當然的言語加以操縱性的描述,而被試則沒有進行建構的空間以及行動的餘地。

盡管在話語分析涉入歸因研究之前,已有學者從語言層麵對歸因理論進行了批評,但以往的研究中對於話語的修辭和行動導向的解釋依然是付之闕如的;同時,也有些歸因研究者已經開始關注自然狀態下的語言素材,可是語言依舊本質上被當成描述的媒介。這些研究同樣沒有注意到語言的行動取向。所有這些研究與批評的問題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麵(Potter& Edwards,1990):(1)在方法論上,此類研究關注的隻是去情境化的陳述和解釋,所以對話材料本身占據了比行動更為重要的地位。(2)沒有嚴格地區分出作為言語行動的歸因以及作為認知過程的歸因。(3)因為使用了內容分析的方法,以至於模糊了話語所蘊涵的功能特性。因此,在話語分析者看來,歸因研究需要的是徹底的理論視角的改變,而並非僅僅隻是利用更為真實的、自然情境下的資料來源。

第二節 話語分析的歸因研究

“話語分析研究的興趣點在於言語實踐(discursive practices),如人們如何進行讚同和譴責的。功能的概念與行動者的動機無關,而是根植於行動過程,並通過話語的語用實踐而彰顯。”(Potter& Edwards,1990)簡言之,話語分析對歸因研究的改造,就是要將歸因理論的研究焦點從個體認知移向了更為廣闊的集體的(互動的)言語實踐。

一、語言對“事實”的建構

在話語分析看來,“語言並不是客觀實在的反映,而是具有行動的力量。因此,對於話語的關注便不是要從話語中透視出某種客觀實體的存在,而是分析話語如何不斷建構社會世界,這裏就引出功能的概念。在建構的過程中,語言實現著各種各樣的功能,產生各種各樣的後果”(肖文明,2005)。

在話語的建構和功能問題上,有兩個問題至為關鍵:一是話語是如何被組織成事實性的陳述,二是建構出的事實性話語如何達成特定目的(Potter & Edwards,1990)。因此,一方麵,話語分析者需要檢視人們用來建立特定(關於事件的)版本的各種策略和手段。例如,有學者(Woolgar,1980)研究了科學家在諾貝爾頒獎儀式上所做的報告,發現其中使用的“客觀化策略”是如何給人們建構科學研究的“客觀性”印象:科學成果是外在的、等待人們去發現的,而非是人工主觀建構的結果。另一方麵,還需要關注人們如何憑借這些版本來完成某一行動。比如,第九章第二節中控辯雙方對邱興華犯罪原因的解釋與歸因,在話語分析的角度看,就是充滿了為完成其特定目的而進行的語言建構。

話語分析對於歸因的研究是反實在論的,用話語分析者的話說就是:“我們不是力圖用參與者的話語去複原事件、觀念和認知過程,或者是將語言視為其他事件狀態的指示和路標,而是考慮這樣一個最具分析意義的問題,即話語或者對這些事情的陳述是如何被構造出來的。”(Gibert & Mulkay,1984)社會建構論的核心命題之一就是“現實(reality)是社會的建構”,“所謂‘現實’並非客觀實在,而是社會以話語為媒介的建構物。話語是特定共同體中社會關係和社會存在的呈現,表現為一整套的意義、隱喻、表征或陳述係統。話語本身是同一文化中的‘遊戲者’共同參與建構的產物,反過來,它又構成一種解釋框架或概念背景,為‘現實’提供定義和注解,以此實現對‘現實’的建構”(楊莉萍,2004a)。

因此,話語也好,文本也好,“並不是化學反應或者電子在電路上移動這樣的自然過程的一部分,而是複雜的文化和心理產物,它們以特殊的方式被建構出來,以促使事情的發生”(波特、韋斯雷爾,2006,前言:6)。而語言使用中的建構性和靈活性應該成為歸因研究的核心主題。為此,波特總結了若幹種事實建構的策略,在現實交往中人們往往依據這些手段來建構事實,進行歸因。

(1)範疇化。即將行動者納入不同的範疇中。其基本假設是不同範疇的個體有著各自的屬性,有著群體所特有的技能、氣質、行為規範等,這就為解釋歸因提供了身份背景。例如,“受過專業速記訓練的十位記者”這種描述就是一種分類命名的手段,在特定的情境中具有相應的導向,並促使讀者進行相應的歸因。

(2)生動的描述。生動細致的描述往往可以增加人們對事件的可信度,進而讓聽眾或者讀者按照描述者的意圖對事件進行判斷。例如這樣的一段描述:“勞森先生靠著窗戶坐在角落裏的扶椅上,目光穿過唐寧街11號的花園射向遠方”,毫無疑問,這樣一段從報紙上摘錄下的描述會大大增加報道的真實性,讀者會自然而然地相信事情本身就是那樣,記者的其他描述也都是客觀的、真實的。

(3)模糊化。這種策略與生動描述方法相反,因為後者盡管通過生動、鮮活的細節增加了事實的可信性,但過多的細節同樣可能招來更多的反駁。相反,如果采用模糊化的手段,相應的責難就無從下手了。而概括化的描述本身已經足夠提供給讀者、聽眾進行歸因的線索了。

(4)經驗主義描述。科學社會學家最早發現了這種策略。這種言語實踐通常將現象本身置於行動者的位置,而人的主體性地位則被隱去,或者隻作為一個消極的旁觀者。在這種話語策略中,並非是人們去發現事實真相,而是真相自身暴露給了人們。或者說,“事實將自身加諸處在次要角色的行動者”(Gilbert & Mulkay,1984)。例如,在科學文獻中經常使用“It is known that…”,“It is said that…”,等等。

(5)修飾的議論。這種策略采用某些經典的修辭方式來進行建構。以三段論式的邏輯論證結構為例。這種方式可以進一步地讓事實脫離被建構的困境,進而讓人們相信真相是客觀的、外在的,與當事人的敘述無關。而且,聽眾或讀者也不會懷疑自己所做出的解釋和歸因,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依據的是沒有爭議的事實和方法。

(6)極端個案。例如在一起非法攜帶槍支的訴訟中,律師則可能辯護: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有槍。這就提供了一個理由,即攜帶武器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情,而是普遍的、人人都做的行為,這顯然會起到減輕被告罪行的作用。這一策略由普默朗茲(Pomerantz,1986)提出,它把所有被采納的評價維度推至極限,並將這一修辭策略與其他策略同時使用,以加強引導的效果。

(7)一致性。眾人的一致性看法、意見和主張通常會被認為是可以信賴的,人們往往會依此進行解釋和歸因。當然,這種一致性意見同樣可能受到“串通一氣”、“共同捏造”的責難,但如果可以為獨立的證人所證實,便可以大大加深其可信性。對於這點,稍後還將繼續進行深入分析。

二、歸因“一致性”質疑

就經典歸因理論來看,後來的研究者已經開始關注人們在普通情況下做出的自發歸因,而非實驗操縱下的歸因推理,但對於真實生活世界、真實交往的關注依然是缺乏的。而這正是話語分析的歸因研究所要做的。在傳統歸因理論和話語分析的歸因研究中,特定事件的一致性信息是考察的一個重點。前文提及凱利的三維歸因理論,主要探討的是歸因者如何依據三種要素進行歸因推理,這三種要素分別是:區別性信息、一貫性信息以及一致性信息。其基本假設是:把人腦當做設置了特定程序的計算機,把呈現的材料作為輸入信息,歸因者於是會依據相關邏輯進行分析推斷。比如他們可能會推斷出某一行為是由環境因素引起,或者是源於行動者本身。在歸因過程中區別性、一貫性以及一致性因素都非常重要,有學者提出在這三者當中一致性信息最為重要。

在話語分析者看來,就一致性信息而言,與其說是簡單的對事件的感知,毋寧說是一種話語建構。具體來說,一致性主要可以通過兩種策略來達成,這些策略支撐了不同的關於事件的解釋版本的真實性。第一種策略是諸多可信的他人的共識。比如,如果一個人目睹了一起車禍,並稱事故起因於司機的超速駕駛,這一證言顯然隻是一麵之詞,其可信性是打了折扣的。但是,如果還有其他的目擊者,並且都認為事故原因是司機的超速,那麼其可信性就會大大增加。另一種策略是由獨立的證言來支持第一方麵形成的一致信念。這一點其實與上一點相關聯,一致性的觀點可能是因為證人確實看到了同樣的事件,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們之間的互相影響和暗示——即他們在互動中共同炮製了事件的原貌。因此,如果獨立於群體之外的他人也持有同樣的觀點,那麼,關於故事的版本的可信度就非常之高了。

我們援引波特選擇的一次關於英國政府和媒介關注的養老金修改方案的辯論作為分析素材,用以證明在事件陳述和達成“諸多可信他人的共識”這一點上蘊涵的諸多建構成分。以下是抽取的幾段內容(Potter & Edwards,1990):〖KH*2D〗

摘錄1

貝斯先生:“我的疑問是,我們的財政大臣以前就做過記者,他怎麼能夠同時誤導那麼多的記者,讓他們誤解自己的意思?”

溫尼克先生:“目前每一家周末報紙都作了同樣的報道,財政大臣怎麼能夠說每一個與會記者都誤解了他的意思?”

看來,所有的報道都是錯誤的。然而,果真如此多的記者竟都如此錯誤地理解了信息嗎?這看起來很值得懷疑。(鏡報)

以上的材料,若替換成傳統實驗操控下研究歸因推理的文字材料,則往往是(Potter& Edwards,1990):

摘錄2

瑪麗看這個小醜表演時笑了。

幾乎所有其他人看到這個小醜表演時都笑了。

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兩種文字材料的區別。實驗操控條件下的歸因實驗,很大程度上凍結了被試的行動空間,被試對於這些文本信息隻能采取接受的態度,並且會沿著實驗設計的方向進行歸因推理。實際上,瑪麗這個人是虛構出來的,實驗者與被試並沒有形成一種交流和對話;同時,被試同瑪麗是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局外人,瑪麗的行為也與他們的現實生活中道德準則沒有任何關聯。然而,日常生活中,往往隻有在麵對一些飽受爭議和分歧的問題時,我們才會進行歸因,而此時做出歸因時麵對的情境是複雜和豐富的。這些多元性,在諸如“瑪麗看這個小醜表演時笑了”這樣的文字材料中是無法得到體現的。相反,摘錄1所引的材料來自於真實的對話,人們便可以借此分析這些陳述是如何依據不同的場景進行建構的,進而研究人們在真實的社會生活中是如何思考的。

相應的,在摘錄1中,貝斯先生、溫尼克先生的話語以及《鏡報》的報道不僅僅提供和描述了一種一致性信息,同時也在促使讀者進行自己的建構-推理-歸因。摘錄1中的陳述強調了達成這種一致性信息的當事人的可信性。具體而言,它通過以下兩種策略達成。首先,是強調大範圍。材料中多處使用了“這麼多的”記者這一修飾語,借此強調當事人的數量眾多。在《鏡報》的報道中則強調了“為數眾多的記者”以及“如此大的誤解”之間的對比——“果真如此多的記者竟都如此錯誤地理解了信息嗎?”在這樣的描述下,任何聽眾和讀者都會順著特定的思路進行推理-歸因。其次,是強調共識。譬如,在溫尼克先生的談話中,通過這樣的陳述:“每一個記者”、“每一家周末報紙”突出了當事人的共識。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這裏將“每一個記者”、“每一家周末報紙”進行了區分,當成了兩個主語(實際上,每一篇報道都是相應的記者寫成的,理應是一致的),形成了各家報紙與各個記者之間互相印證的局麵,於是在獲得共識的可信度上又增加了一重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