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2 / 3)

真德秀還是位有出色政績的地方官。他先後出任江東轉運副使、知泉州、知潭州、知福州等。每到一處,都能革除弊政,懲治貪殘,為百姓做事。他當地方官時特別提倡儒家的仁政,因而熱心地推廣惠民倉、慈幼倉、社倉、義阡等社會福利設施,深得百姓好感。他在潭州,當地人寫詩讚他道:“舉世知公不愛名,湘人苦欲置丹青。西天又出一活佛,南極添成二壽星。幾百年方鍾間氣,八千春願祝修齡。不須更作生祠記,四海蒼生口是銘。”真德秀被視為活佛、壽星,其威望之高簡直難以複加。

魏了翁在為人正直方麵與真德秀齊名,他倆都是著名學者,崇尚理學。魏了翁也曾因反對宋理宗不公平對待趙宏而遭重貶,做地方官時也有政績。魏了翁是蜀人,真德秀卻是閩人,然而二人之間卻有著許多的共通性。若要找出魏了翁與真德秀不同之處,似乎主要是魏了翁文才更突出些,以及官場斡旋能力略遜於真德秀。

崔與之和真、魏卻有較大不同。他對理學的崇尚遠不如真、魏二人強烈,他的著述也遠不及他們的多。但他為人正直卻和真、魏相似。他的政治經驗似又比真、魏二人豐富。他在廣西、四川、廣東任地方官的政績十分突出。尤其是在防邊、鎮壓兵變等事上,更顯示出他有傑出的治軍才能。

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真德秀、魏了翁應召分別擔任翰林學士、直學士院。次年三月,真德秀晉升參知政事。同年,又召崔與之任參知政事。此外,被時人認為是德才兼備的李宗勉、徐橋、李惠等也都得到重用。

然而,宋理宗主持的端平更化卻連遭挫折,辜負了廣大臣民的期望。首先,宋理宗錯誤地作出聯蒙滅金的決策。在金朝滅亡之後,又錯誤地作出收複三京的決策。結果導致蒙軍的大舉進攻,四川大片土地及京湖重鎮襄陽失陷,宋朝在軍事上處於極不利的形勢。其次,真德秀任參知政事僅數月病逝,魏了翁則被排斥出行都任督視軍隊之職。崔與之則拒不受命。政治革新大部分化為泡影。再者,端平初年,會子發行量超過三億貫,貶值嚴重,亟待整頓。宋理宗動用庫存黃金約十萬兩、白銀數百萬兩,連同度牒、官告等兌收整頓,然而收效甚微。之後因軍費增加,會子發行量又失控了。端平末年又逢特大災荒,經濟整頓的設想也大體落空。

端平更化的受挫使民間不滿情緒滋生。有一首民謠講:“若欲百物賤,直待真直院(指真德秀)。吃了西湖水,打了一鍋麵。”它在行都廣為流傳,說明了人們的失望和怨恨。當然,這首民謠把矛頭指向真德秀是不公平的,因為他當參知政事數月便去世了,時僅五十七歲。他的遭遇頗帶悲劇性。他的“同黨”魏了翁被排斥出外,兩年後也逝去了,其遭遇也帶有悲劇性。當然,最具悲劇性的還是端平更化本身。

開慶之戰與襄陽大戰

在南宋末年的戰爭中,襄陽之戰被認為是關鍵性一戰,此次大戰失利後,形勢急轉直下,國家很快就滅亡了。在這之前,開慶元年(1257)的宋蒙大戰,宋朝也險遭滅亡。而且,襄陽之戰的失利,與開慶元年間的戰爭有著密切的聯係。因此,開慶之戰與襄陽之戰是決定南宋存亡的兩次大戰。

南宋寶祜六年(1258),蒙古大軍攻宋,蒙古大汗蒙哥親率主力攻四川,命其弟忽必烈率軍攻鄂州,命塔察兒攻荊山(淮西),又命兀良哈台率雲南蒙軍進攻湖南。蒙哥開始時比較順利,先後攻陷成都、利州等許多州縣,但在合州城下卻遇到宋將王堅所率軍隊頑強抵抗。蒙哥在合州城下停留數月,又遇連日陰雨,加上水土不服,競死在前線,時為開慶元年(1259)七月癸亥日。此路蒙軍的主要將領隻好護送蒙哥靈柩北撤。

塔察兒所率一路麵對的是南宋最精銳的淮軍,似乎沒有深入宋境。忽必烈與兀良哈台率領的兩路蒙軍南北夾擊,卻給宋軍造成很大威脅。兀良哈台的一路於開慶元年八月在廣西橫山戰敗宋軍張世雄部,進抵潭州。宋朝湖南安撫使向士璧率軍民堅守。忽必烈一路則突破宋軍淮河防線,由黃陂渡長江包圍鄂州。南宋朝廷聽說蒙軍渡過長江,十分驚慌,急忙令鄂州以西的宋軍向東靠攏,並從淮南和臨安附近調軍隊增援鄂州。於是,賈似道被任命為右丞相兼樞密使,總督援鄂各路宋軍。援軍高達部最先進入鄂州,其他援軍也陸續接近鄂州。這時,忽必烈得知蒙哥大汗死訊,急於回去爭奪皇位,便停止了對鄂州的進攻。他派一支軍隊接應兀良哈台部,自己率主力提前北撤了。宋蒙開慶年間的戰爭本來到此就算結束。然而卻由此引發出一些情況對下次宋蒙大戰的爆發和結局產生了重要影Ⅱ向。

在這一年多對南宋來說是生死攸關的戰爭中,許多宋朝帥臣、武將立有功勳。四川方麵的王堅和劉整,支援四川之後又撥軍東向的呂文德,鄂州方麵的高達,潭州方麵的向士璧,此外還有將軍曹世雄等,都表現不凡。然而在宋理宗眼裏,功勞最大的卻是賈似道,因為他是援鄂宋軍的總指揮。宋理宗認為他有“再造宋室”之殊勳,賈似道從此受到非同尋常的信任。

賈似道實際是個不值得信任的人。他在援鄂過程中,曾背著宋理宗私自向蒙軍乞和,答應割地、輸納歲幣,隻是由於忽必烈倉促北向,未能正式簽約。賈似道事後卻將此事完全隱瞞。蒙軍主力剛剛北撤,他就以清查軍費開支(時稱打算法)為名,在各路帥臣中進行排斥異己的活動。清查(打算)的結果,帥臣向士璧、趙葵、史岩之、杜庶等都因帳目不清受到彈劾,向士璧競因此被迫害致死。在開慶年中立功卓著的武將中,高達、曹世雄等曾冒犯過賈似道。於是他懷恨在心,設計陷害高、曹二將,高達得到宋理宗保全,曹世雄則被迫害而死。在四川戰鬥中立了大功的王堅也受到排斥,鬱鬱而死。

在賈似道整治不順從自己的帥臣時,四川帥臣俞興也效法清查部將的財務,猛將劉整就成為重要的清查對象。劉整是南宋名將孟珙的下屬。在宋金戰爭中,曾率十二騎奔襲信陽,俘虜金朝信陽守,被孟珙譽為“賽存孝”(指賽過後唐名將李存孝),又被時人稱為鐵猢猻。他有智有謀.屢立戰功。此次被查出問題頗多,劉整急忙上奏宋理宗,申明情況,請求赦免。不料奏疏送出卻石沉大海。這時傳來向士璧等挨整的事。劉整感到處境危險,竟向蒙古投降。

劉整降蒙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首先劉整控製的若幹州郡和數萬精銳部隊也跟隨他降蒙,使四川局勢繼~續朝著不利於宋朝的方向轉化。不過這還不是最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劉整精通軍事,對宋朝軍隊布置情況非常熟悉。他降蒙後立即得到信任和重用。他很快向忽必烈(時已奪得皇位)提出把主攻方向從四川移往襄陽的建議,而蒙軍依照劉整的建議開始進攻襄陽,成了南宋王朝走向滅亡的開端。

鹹淳四年(1268),蒙古派蒙人阿珠與劉整率重兵進抵襄陽城下,曆時五年多的宋蒙(元)襄陽之戰由此揭開序幕。劉整熟悉襄陽的情況,他一到襄陽便派兵切斷襄陽補給線,在關鍵處築城設防,使襄陽和鄰近的樊城外援斷絕。宋朝開始時對蒙軍的行動未加注意,待到賈似道等人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派夏貴、張世傑及範文虎等人率兵支援襄陽時,蒙軍的包圍圈已十分堅固了。夏、張、範等軍與蒙軍交戰都遭慘敗。宋軍所以每戰必敗,同開慶之戰的功臣受到不公正待遇造成軍心離散有直接關係。

鎮守襄陽、樊城的宋將呂文煥、範天順等人都努力對蒙軍作戰,堅持五六年之久,說明了襄、樊軍民的頑強。然而在被圍困多年之後,樊城終於被攻破,呂文煥則以襄陽投降元朝。蒙軍以呂文煥為先導.由漢水人長江,由長江進入浙西,直搗臨安府。由襄陽城破到南宋都城被攻克,隻花了二年多時間。

縱觀開慶之戰、襄陽之戰的過程,賈似道的排斥異己實起了最惡劣的作用。

海上貿易與蒲壽庚

1974年,福建泉州出土了一艘宋船,殘長24.2米,殘寬9.15米,載重量約三千六百石(約相當二百噸),內有大批瓷器、香料及銅錢等。有人於是作出推論,認為這艘船的主人是宋末大海商蒲壽庚。由此,再次引起人們對宋代海上貿易和蒲壽庚的濃厚興趣。

宋代海上貿易同唐、明二代相比,顯著的不同之處是有官方的支持鼓勵。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曾派內侍八人分為四組,分別帶著詔書到海外各國“勾招進奉,博買香藥、犀牙、真珠、龍腦”。這件事頗有點後來“鄭和下西洋”的味道,不過氣勢規模都不如鄭和罷了。宋太宗是個好大喜功的人,他鼓勵發展海貿,或許主要著眼於揚國威,求利的意圖似不強烈。他之後的皇帝,支持、鼓勵海貿的用意,往往是看重海貿帶來經濟上的利益。宋神宗、宋高宗都曾直言不諱地講,國家從市舶貿易中可以得到巨額稅收,必須予以重視。實際上,對趙宋皇室來說,發展海外貿易除了獲取大量稅收外,還有一個更直接的好處,就是能直接獲取大量的奢侈品。在當時的舶來品中,香料和藥品是最大宗,另外鑽石、珠寶也占很大比重。這些都是皇室成員所不能缺少的。宋代上流社會對香料的需求量很大,宮廷更是應用廣泛,海上貿易的發展,使皇室貴族可以無償地或廉價地得到大批高級香料,僅此一項就不知能減少財政上的多少開支。

宋代負責海上貿易的機構稱市舶司,市舶司每年都對市舶收入作出統計,這種統計對上貢給皇室的部分往往不能如實反映,僅就現有統計數字來看,北宋時期每年海貿的稅利約為五十萬貫,南宋時約為二百萬:貫(這中間有物價上漲的因素),約為財政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一至五。由於這筆收入直接歸中央調用,其重要性就大於一般項目的收入。

宋代市舶管理製度較前代細密。按照規定,凡出海貿易者,必須事先申請,由官方出具證明,規定期限。每艘船由官方指定綱首、副綱首,發給印章,管理全船人員。出海前,由官方派人審核商品,依例納稅,然後放行。凡外國船隻來港或本國船隻返回,一進港就須先向市舶司申報,清點貨物及人員,按比例抽稅,征購,然後才能與他人貿易。官方對進口商品按品類規定不同的稅率和征購比率。凡屬禁榷商品,官方全部征購。宋朝嚴禁銅製品出口,為了防範北方的遼、金、元政權,宋朝對東北方向的海上貿易活動作了種種限製。為了防止有關官吏營私舞弊,宋朝政府也作了許多限製官吏涉足海貿的規定。

宋朝海上貿易範圍較前代擴大,大概與指南針的應用有關,此外與阿拉伯人對南歐、北非一些地區的征服也有重要聯係。宋朝人把阿拉伯各國往往統稱為大食國,前文提到的蒲壽庚,就是大食人的後裔。當然有些記載說蒲壽庚是占城(越南)人,很可能是誤記,也可能是蒲壽庚的先人是經由占城轉道中國的。人們很早就留意到,來中國的大食人名字往往以“蒲”字開頭,例如《宋史?大食國傳》載其使者有蒲希密、蒲思那、蒲噦、蒲麻勿隨婆離、蒲加心等,商人及舶主有蒲押隨黎、蒲加辛等。

一些來華的大食人定居於中國,也多為蒲姓。例如南宋高宗時大食商人蒲亞裏先是自稱使者,朝貢後就在廣州逗留不返。之後又娶宋朝武官曹納的女兒,就在廣州定居。嶽飛孫子嶽珂年幼時曾居住廣州,親眼見到廣州的外國人後裔中以蒲姓者稱首,“屋室稍侈靡逾禁”,“宏麗奇偉,益張而大,富盛甲一時”(《裎史》)。宋朝政府既依賴於市舶利入,對這些外國人後裔倍加優待,利用他們招徠外國商船。

有記載說蒲壽庚的先輩也曾居住於廣州,其父蒲開宗始遷於泉州。泉州在南宋是僅次於廣州的全國第二大海港。宋人謝履詩“州南有海浩無窮,每歲造舟通異域”。李文敏詩“蒼官影裏三州路,漲海聲中萬國商”等,都是描寫泉州海上貿易之興盛的。描述海外諸國情況的名著《諸蕃誌》也是作者趙汝適在泉州寫成的。蒲開宗和他的兒子蒲壽晟、蒲壽庚在泉州協助政府發展海上貿易方麵作了不少事,同時公私兼顧,自己也成了泉州的巨富,據說還擁有自家的海貿船隊。在宋朝末年,蒲氏父子協助政府剿滅海盜立了大功,蒲壽晟曾被授予知州的官。蒲壽庚也作了官,後來被任命為泉州招撫使、提舉泉州市舶司。

元朝軍隊於宋恭帝德祜二年(1276)進入臨安,謝太後宣布投降。宋朝至此實際上已滅亡。但一些宋朝臣民不甘亡國,繼續圖謀重建宋朝,於是陸秀夫、張世傑等立景炎帝,堅持抗元。宋軍抵禦不住強大的元軍,被迫乘海船南撤,途經泉州。蒲壽庚到船上朝見,請景炎帝留駐,但張世傑風聞蒲壽晟與元軍有往來,拒絕了蒲壽庚的邀請。後來張世傑要擴編軍隊,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泉州的大批海船強征為軍艦,並強取泉州財貨以充軍費。此舉大大傷害了蒲氏家族的利益,蒲壽庚於是叛變,殺死忠於宋朝的人,不久又正式投降元朝。張世傑又率宋軍反攻並包圍了泉州,蒲壽庚一麵堅守,一麵向元軍求援,元朝的援軍打敗了宋軍。有些專家認為,1974年發現的宋船便是在這次戰鬥中被張世傑所率軍隊擊沉的蒲氏家族的船隻。

太祖對士大夫的誓約

南宋高宗剛剛自立為皇帝,被金人俘虜的徽宗的侍衛武官曹勳就從金朝統治區逃到高宗所在的南京(今河南商丘)。曹勳為高宗帶來了徽宗的禦衣,在此件禦衣的衣領中藏有徽宗的親筆:“可便即真,來救父母。”這無疑對高宗鞏固自己的皇位是極有利的。曹勳又傳達了徽宗口諭,其中有一段是:“藝祖有約,藏於太廟:誓不誅大臣、言官,違者不詳。故七祖相襲,未嚐輒易。每念靖康年中誅罰為甚。今日之禍雖不止此,然要當知而戒焉。”後來,曹勳又把徽宗這段話寫入自己撰的《北狩見聞錄》。南宋撰史者如徐夢莘、李心傳等也對此多加采錄。

此外,又有大文學家陸遊抄錄作者不詳的《秘史》的如下記述:“藝祖受命之三年,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用銷金黃幔蔽之,門鑰封閉甚嚴。因敕有司,自後時享及新王子即位,謁廟禮畢,奏請恭讀誓詞……自後列聖相承,皆踵故事。歲時伏謁,恭讀如儀,不敢漏泄。雖腹心大臣……亦不知也。靖康之變,犬戎入廟……門皆洞開,人得縱觀。碑止高七八尺,闊四尺餘,誓詞三行,一雲: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雲: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一雲: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又明末清初學者王夫之《宋論》也言及:“太祖勒石,鎖置殿中,使嗣君即位,人而跪讀。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孫,二不殺士大夫,三不加農田之賦。”與《秘史》比較,又多“不加農田之賦”一項,不知所據。

宋太祖誓約、誓碑是否真有其事,近年來多有爭論。誓碑實物及拓片均不存世,宋人的有關記述又多是轉錄曹勳及《秘史》的文字,缺乏其他渠道的證明材料,要弄清其真實性是頗為不易的。但是所謂誓約、誓碑中的多數內容,卻與宋朝統治者有別於其他朝代的作法是大體契合的。不殺不刑柴氏子孫,不殺言官,前人議論頗多,無須贅引。不加農田之賦,也涉及宋朝稅製中的一個特點,即財政增收主要靠禁榷、科斂、代役稅等而不靠增加田賦。這裏想著重談談宋朝不殺大臣、士大夫,在中國古代曆史上確是很具特色、非同尋常的。

先講不殺大臣。宋朝所謂大臣,係指高級文武臣僚。兩宋宰執大臣被誅殺者,似隻有北宋南宋之交的王黼、蔡攸、張邦昌等,都是在非常時期,且這些人誤國害民罪惡極大。另外南宋前期任樞密副使的嶽飛被宋高宗等殺害,則是一個很特殊的例子。此外,再也未見有宰執大臣被誅殺者。宋太宗病逝後,參知政事李昌齡謀立楚王元佐,剝奪宋真宗的皇位繼承權,事敗後不過貶為忠武行軍司馬。丁謂建皇陵失當、勾結宦官、道士等欺君犯上,收受大量賄賂,罪行累累,最後也僅貶崖州。蔡確因“車蓋亭詩”有謗訕朝廷意,初議擬貶嶺嶠,時議以為過重,後改貶新州,不少言臣仍認為過重。哲宗親政後,清算舊黨大臣更改神宗法度之罪,大肆迫害元祜年間任過宰執的大臣,然而處置厲害者也不過貶逐嶺南。南宋時期也大體如此。

至於不殺士大夫,這似乎要稍為打些折扣。所謂士大夫,是個模糊概念,大體與文官包含的範圍接近。宋朝文官所犯罪過,除了謀反之外,處罰最重的莫過於貪贓了。宋太祖、太宗兩朝嚴懲貪官,確實殺了不少文官,這些被殺者大多數也可歸人士大夫一類。但自太宗末年始,對貪官的懲處辦法發生了很大轉變,對犯貪贓罪者無論罪行怎樣嚴重,一般都不判死刑。從宋真宗到南宋末年,文官因貪贓罪被判死刑的大體沒有。不但不判死刑,甚至連黥刺、打板子也極為罕見。宋神宗時,知金州張仲宣犯枉法贓罪應判死刑,執法官判定杖脊黥配海島。知審刑院蘇頌反對說:“張仲宣是五品官,若挨板子又黥刺,等於對士大夫與對普通百姓沒有區別,不妥。”神宗就下令免杖黥。此後“遂為定法”,蘇頌因此受到時人稱讚。清人趙翼讀史至此,非常反感,認為從此事“可見姑息成風,反以庇奸養貪為善政”。他還認為如此姑息贓官是造成日後吏治混亂、民怨沸騰的主要原因。

然而宋代史籍讀多了以後,人們會感到趙翼的認識有些偏頗。首先,宋代官員貪贓的嚴重程度遠不及明清兩代,特別是宋徽宗即位以前,官員尤其是文官,貪贓枉法之事是頗少見的。宋仁宗時的蘇舜欽、尹洙隻因為挪用了小量公款就被議罪,這種事若拿到明清兩代是根本不能想象的。其次,宋代不對犯贓罪的文官打板子、刺字、殺頭,決不等於說對他們完全放縱。相反,宋朝對贓官有一套整治的“軟”辦法。其辦法要點之一是絕其升遷之路。宋代下級文官稱選人,選人數量很多,約為全部文官的五分之四以上,號稱“選海”。宋朝規定:選人犯贓罪兩次除名永不錄用。選人可以參加科舉考試,考中者可越級提升,參加科考的首要條件是無贓罪。從選人變成京朝官是文官升遷的一大關,過關的主要條件之一就是曆任無贓罪。無論選人或京朝官,擔任重要差遣可獲得顯示才能的機會,但擔任無論何種重要差遣,首要條件仍是無贓罪。諸如此類,一次犯贓罪,終生的升遷就受影響。不但本人升遷受影響,犯贓罪官員的保薦者,上級官也要受他連累。另外,宋朝還備有官員檔案,並規定犯贓罪者不得變更姓名,每次調任都須向有關部門申報自己的贓罪事實。宋朝又曾實行官員前加“左”“右”字的製度,帶“左”字者為進士出身,帶“右”字者為其他出身,官名前既不帶“左”又不帶“右”字者為曾犯贓罪者。這樣,曾犯贓罪者處處受辱,一犯贓罪“終身不齒善良”,永遠受人白眼。非但如此,宋朝還規定,曾犯贓罪者致仕(退休)時不再享受恩蔭,於是使他們在自己子孫麵前又丟了臉。這一套對付犯贓罪者的辦法或許並不比殺頭差多少。當然,北宋後期及南宋,文官貪汙的現象也很嚴重,但主要原因是製度混亂,罪與非罪的界限弄不清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