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樓主跑夜車,半夜一點多鍾街上已沒有什麼人,樓主就把車停在火車站廣場東守株待兔,當時那兒停了五六輛的士,有公交也有我們方舟,還有一輛雪鐵龍。忽然一輛陝縣出租車開過來停下,停了約莫三四分鍾,下來一個胖胖的染了黃頭發的小美女,徑直走也來拉開我的車門坐在了我的副駕。
女孩把手裏的一手機給樓主看,說師傅你要手機不,我60。多剛買的你給我200好了。那是個王牌智能手機有七八成新。但現在手機也不值錢誰又願意花200買一部二手手機呢。我就說不要。
女孩又說,到澠池多少錢。我說二百。她說,你先借給我50塊錢我把人家的車費付了,到澠池了我把你車借錢把你車費的了。這時陝縣出租車司機過來問那女孩,借到錢沒?快點把我車費付了。沒有錢就敢打車從西站來三門峽?
我終於明白了,女孩坐出租車從西站來到三門峽,說好的50塊,到地方了卻一分錢也拿不出來,就拿個手機,說二百賣給那司機,讓司機再找她150,司機自然不幹。又給司機說送她到澠池,到地方了把所有的錢都給他。司機當然不願意去。你連50都沒有,再送到澠池,你拿不出錢,我把你個小女孩咋辦?要你個手機?哪個司機沒有三兩部手機?你那手機50隻怕很多人都不要。
明白了事情,我當然也不願意送那女孩去澠池。誰能保證你到地方了就有錢?
女孩又下了車,挨個問停在這裏的每一個出租車,但沒有人願意買她的手機,也沒人肯送她到澠池。那西站的出租車司機就把女孩的手機要了拿在手中。
這時又有一輛大眾出租送客來到為車站,女孩又去問那新來的司機。司機表示,願意借給那女孩50塊錢,條件是得把那手機押在她手上,女孩明天有錢了再來要。女孩不肯。一定要200才肯。
這時我們一群三門峽司機就對那西站司機說,讓他把女孩的手機拿走,女孩有錢了來贖,沒錢就自己用了。那司機不敢,說,明天那女孩報警,說我把她手機給搶了,我就要吃不了兜著走。
後來西站司機撥打了110,說有人從西站坐車到三門峽市,不付車費。二十分鍾手,東城派出所的警車出警了。兩個民警來到火車站調解。
民警了解了情況後,問那女孩身上有多少錢,女孩說一毛也沒有。民警問,你是哪裏人,女孩說,澠池縣城的。民警說,那你用手機聯係家裏人,要是家裏答應坐到地方把車費付了,我們安排出租車送你,還叫人先借錢把西站司機的錢付了。女孩不願意,說二半夜,人都睡了,不能打。民警勸說了總有一個小時,女孩才拿過手機打了一個電話,說是朋友的,打了幾次,卻沒有人接。
一直到三點半鍾,西站司機也要不到自己的50塊錢。這地有一列火車到三門峽站停靠了,有兩個旅客走過來站在了西站車前。那倆人是西站的,西站出租車和三門峽的顏色不同。那倆人便問,這有西站的租車呀,我們要到陝縣文博城。那司機如獲大赦,說30塊,那倆人說,行,就上坐在車子裏。那司機就把女孩的手機交給民警,說手機我不要了,錢也不要了,算我今天做了好事。就開了車直奔西站而去——他拉了這三十塊,這一趟總算不賠油錢。
陝縣司機走了,民警把女孩的手機又還給了她,問她,我們把你送求助站吧,明天會有人買票送你會澠池的。女孩說,我才不去救助站呢。就拿著手機向一邊走了。剛好有人坐車,我開著車離開了火車站。
後來的事情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