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
所謂天賦人權,實際上就是人在自然狀態下就已經享有的權利,所以也有人直接把它稱作自然權利。相比人在進入文明社會以後用法律固定下來的權利,它不受人間任何意誌或權力的幹涉,隻以自然法作為它的根本準則。比如對一個人來說,吃奶就是天賦人權。因為吃奶是人類在進入文明社會之前就有的,而且對每個人來說,又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因而被認為是天賦人權。相對而言,喝奶粉的權利就是人賦的,而不是天賦的。因為自然在造女人的同時,隻賦予了每個育齡期的婦女一對堅挺的乳房以及在產後流出乳汁的能力,而沒有給每一位分娩後的婦女,同時配備一把湯勺、一個奶瓶以及一堆按“科學配方”配製好的奶粉。因而小孩喝奶粉的權利就隻能被認定為是人賦的。
人賦人權當然沒有什麼不好——至少比人奪人權強——但人賦人權必須和天賦人權相適應。也就是說,人賦人權隻能是在天賦人權基礎上的合理推演,它不能和天賦人權相違背,否則,就會遭到報應。比如在文明社會裏,母親當然有保持體形的權利,但我們不能假設自然單因為女人“優美的曲線”就造出一對乳房和兩個乳頭來,因而保持體形的權利就隻能是人賦的,而不是天賦的。當人賦的“保持體形的權利”高於天賦的“吃奶的權利”,即全人類的母親都拒絕母乳喂養時,它的孩子就會因缺少某種抗體而失去免疫力。因為人類現在不知道,而且永遠也不知道自然在母乳裏究竟放了什麼微量元素。
幸好,人吃奶的時間很短暫,人一生大部分的時間是吃蔬菜和糧食。吃蔬菜和糧食當然也是天賦人權。這就是說,人最初對大地上所有自然出產的果實,享有絕對的主權。任何一個人,隻要他來到這個世界上,便不分男女老幼、貴賤尊卑,隻要餓了,便可以像一隻樹獺一樣隨意摘取他認為可以吃的東西,不必征求其他人的同意。“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後來隨著私有權的產生,人類才有的清規戒律。
私有權是怎麼產生的?是勞動產生的。是勞動增加了土地原本很低的產出,是勞動馴化了動物,使它們脫離原來的自然狀態,成為人類生存的一部分。沒有誰會否認經過自我墾殖、耕耘的土地,收獲應當歸我;沒有誰會否認經過自我驅逐、殺戮的野鹿,應當歸我烹煮。
自然理性告訴我們,誰使自然的東西脫離了原來的狀態,誰就擁有了他勞動後增加的那部分利益。因為勞動既然是一種天賦人權,那麼,勞動後所得的財物就天然地屬於我自己。至少在給別人留有同樣的可供開墾的土地和可供利用的牲畜情況下,事情就是如此。
那麼,這種私人占有財物的情況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是勞動前,還是勞動後?一個小孩看見樹下有一隻蘋果,準備彎腰去拾的時候,這隻蘋果仍然不屬於他自己。因為這時完全有可能有一頭野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蘋果叼走,而且算不得搶奪。隻有當這個小孩將蘋果攥在手裏,另一個小孩劈手將其奪走的時候,才是真正的強盜行為。同樣,在印度河裏頂水的少女,隻有當她將河水舀起、盛在罐裏的時候,這水才真正屬於她自己,而她在這裏洗手或洗澡的時候,印度河不能屬於她一個人。
這就是國家產生以後,各國確立財產權的基礎。但在貨幣和貿易形成以後,情況稍有不同。因為在自然狀態中,一個人不可能收藏比他自身享用多得多的東西,一來造物主不會允許他糟踏和敗壞糧食,二來為他所享用不了的東西耗費精力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一個人吃得再多、再好,也是一日三餐,住得再大、再豪華,晚上也隻能睡一個人的床鋪。因而他的占有、他的貪婪不會侵害別人的利益。但有了貨幣以後,一個人可以收藏超出他自身享用幾千倍、幾萬倍的東西。財物的觀念價值遠遠大於它的實用價值。這時,一個人、一個組織或一個國家就有可能運用才智和武力,宣布一定範圍內的土地、山水、礦藏全部屬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