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公民觀」(1 / 3)

中國,正在從傳統走向現代。現代是一個公民時代而非臣民時代,現代社會是一個公民社會而非臣民社會,現代人格是一種公民人格而非臣民人格。在現代社會,一個人,無論他是男性還是女性,是窮人還是富人,是市民還是農民,是老年人還是青年人,是南方人還是北方人,是殘疾人還是健全人,是性格正常的人還是性格異常的人,是社會的平均數還是社會的異端,是有神論者還是無神論者,是人民公仆還是普通群眾,是既得利益者還是既得損失者,是偏好平等者還是偏好自由者,是保守主義者還是激進主義者,是愛好思想者還是愛好行動者……他都是一個公民,一個既有其不可任意剝奪的權利又有其不可隨意逃避的義務的公民。使人成為公民的,不僅僅是這個人的國籍,更是這個人所享有的權利尤其是政治權利。在現代社會,公民是人的各種身份的最大公約數,是各種政治主體的最大公約數,是各種社會人格的最大公約數。

公民,真正的公民,正在和已經成為現代中國人的基本身份,成為中國現代性的主體維度,成為中國人的現代形態。公民人格既是中國培育現代性的基本目標,又是中國培育現代性的基本手段。沒有公民人格的發育和發展,中國的現代性事業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現代性不僅有技術的層麵、製度的層麵、文化的層麵,現代性更要有人格的層麵。正如美國著名社會學家英格爾斯所說:“那些完善的現代製度以及伴隨而來的指導大綱、管理守則,本身是一些空的軀殼。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缺乏一種能賦予這些製度以真實生命力的廣泛的現代心理基礎,如果執行和運用著這些現代製度的人,自身還沒有從心理、思想、態度和行為方式上都經曆一個向現代化的轉變,失敗和畸形發展的悲劇結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現代製度和管理方式,再先進的技術工藝,也會在一群傳統人的手中變成廢紙一堆。”現在的問題就是,什麼是真正的公民呢?

一個真正的公民,應該自覺地處理好自己與環境的關係。公民環境中的要素,包括宇宙、世界、國家、社會、他人和自我。

公民對於宇宙有一種崇敬之情。公民不會整天想著與天地做徒勞無益的鬥爭,而是想著與天地達成默契的和諧,因為他知道宇宙是萬物共同的家園,人隻是宇宙共同體中的普通一員。

公民對於世界有一種尊敬之情。公民不把別的國家和別的民族看成是潛在的威脅而看成是人類共同體的成員;公民不把別的國家和民族的優秀成果看成是一種地方性知識,而看成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因為他知道人類在本質上都是相通的。

公民對於國家有一種親切之情。公民不會認為國家是自己的主人,而是認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公民認為國家及其公務員都是為自己服務的而不是相反,因為他知道國家如果不為公民服務那麼它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合法性。

公民對於社會有一種歸屬之情。公民不把社會看成是製約自己自由的束縛物,而是看成自己自由活動的場域;自己與社會的聯係不是一種機械的聯係而是一種有機的聯係,因為他知道社會並不是一種外在於人的神秘存在物而是一種屬人存在物。

公民對於他人有一種同胞之情。公民不把別人看成是毫無瑕疵的天使,但是也不把別人看成是萬劫不複的魔鬼;公民不會把自己不願意的事情強加於人,也不允許別人將其不願意的事情強加於己。因為他知道“東海西海、心理攸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倫理的黃金法則。

公民對於自我有一種認同之情,公民不會貿然地代表他人的權利和利益,也不會貿然地將自己的權利和利益交由他人去代表。

一個真正的公民,他的精神世界是公與私的統一,是人與我的統一,是義與利的統一,是追求自由與追求平等的統一,是大寫的人與小寫的人的統一。他能夠把利己與利他很好地統一起來,能夠把“公”與“私”很好地統一起來;他時時處處知道自己的權利是什麼,也時時處處知道自己的責任是什麼;他知道什麼是自己不容他者侵犯的正當利益,也知道如何以理智正當的方式去維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利;他既有堅持真理的原則性,又有解決問題的靈活性;既有發自良心的社會感和正義感,又有來自頭腦的妥協意識和讓步理性;他既有嫻熟的公民技能如排隊、開會、納稅等,又有良好的公民意識如權利意識、自由意識、法治意識等。

一個真正的公民,他既不是惟命是從、逆來順受的草民,也不是明火執仗、以暴易暴的暴民;既不是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以大眾的名義欺壓大眾的大盜,也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泯滅是非、得過且過的犬儒;既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仙人,也不是隻食人間煙火的俗人;既不是隻給人帶來美好的天使,也不是隻給人帶來厄運的魔鬼;既不是舍生取義、以義為利的君子,也不是見利忘義、因私廢公的小人;既不是清高絕世的逸民,也不是蠅營狗苟的政客;既不是無限高尚的聖人,也不是毫無人倫的禽獸。

一個真正的公民,他必須具有公德,即使其私德方麵並不高尚;必須具有公心,即使其私心並不因此而少;必須具有自己的私利,同時這種私利不是損害公利的理由;必須享有自己的權利,同時這種權利不是放棄義務的借口;必須擁有自己的自由,同時這種自由不是妨害他人自由的依據;他可以擁有自己的秘密,但這種秘密不是陷害他人的陰謀;他可以發表自己的言論,但這種言論不是傷害他人的流言;他不是不犯錯誤,但是他能夠為自己的錯誤負責;他不是不謀求自己的私利,但是他按照正當的方式謀利;他不是沒有自己的怨氣和怒氣,但是他知道不能遷怒於人;他認為人不能沒有道德,但是他決不會以強製的方法要求他人無限崇高;他認為不是不存在集體利益,但是他不會為了抽象的集體利益而不惜一切代價。公民並不一定是無私奉獻的人,而是要在奉獻和應得之間取得平衡;公民並不一定是大公無私的人,而是要在公利與私利之間取得平衡;公民並不一定是不計得失的人,而是要在成本和受益之間取得平衡;公民並不一定是舍己為公的人,而是要在權利與義務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