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男人都是哥(3 / 3)

父親從部隊帶來了四個女性,一個是妻子,三個是女兒,最小的女兒是李玉珍,那年她剛出生不久。她說,我有多少歲,就知道父親回村子有幾年。

父親離開部隊還鄉,有多種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鄉村生活的自由和親切,李玉珍的父親會彈傳統四弦琴,能唱會跳,父親的妹妹,她的大姑,同樣愛唱民歌。很小的時候,奶奶驕傲地告訴她,父親當兵前,早在村裏彈琴唱歌出名,大姑從小愛唱,嗓子也很好,李玉珍聽了,當時未產生興趣。不覺歲月流過,長到十多歲,少女之心變得敏感,跟著家人到田頭地角幹活,黃昏時太陽落山,大姑和其他女人坐下來休息,你一句我一句,咿咿呀呀哼唱,她才幡然猛醒似地受到震動,渾身簌簌簌地發麻,對那些纏綿悱惻之歌心向往之。

大姑和村裏的女人載秧時唱歌, 挖地累了,坐在田邊地頭也唱歌, 各有各的唱法,詞曲皆不同。李玉珍擠在成年女人中間,無限好奇,心向往之,也跟著學,時間長了,就會哼幾句。回家做飯,耳裏回響著田頭地角的歌聲,就坐在灶門邊哼了玩。沒料到父親聽見了,臉色驟變,甩來一巴掌,怒氣衝衝地罵道,家裏也唱這種歌?不懂規矩。

她膽子大,不敢再唱,心裏卻覺得好笑。田邊地頭可以唱歌,家裏為什麼不能唱?帶著這個疑問,她找大姑請教,又受到嗤笑。

大姑說,傻姑娘啊,那些歌不在家裏唱,要在山上唱,山上唱了好過,家裏唱當然挨罵啦。

彈琴唱歌,男女相悅,夜色中的山坡最好,田頭地角哼幾句,舒展筋骨,鬆弛心情,也不為過,在家裏哼唱,尤其是少女,就不合適。

可是李玉珍不知為何家裏唱歌不合適。

她問大姑,為什麼不在家裏唱?

大姑愣住,所謂不在家裏唱,並非生死條約,隻是一種習慣,無法解釋。

她抓住機會,再問,你們唱的那些歌,是什麼人教的?還是自己學的?

大姑說,沒有人教,自己想著唱,一天到晚幹活累了,心裏有什麼感覺,就唱,唱了才好過。

她問,那些音調也沒有人教?沒有人教就會了,不可能吧?學校裏的歌,也要老師教的,不教怎麼會唱?

大姑說,老一輩的人唱,村裏的朋友也唱,跟著學就會了,沒有老師的,山裏麵的風俗啦,長大你就懂了,我也說不來為什麼。

求教不成,隻能自學,聽到大姑和村裏的女人唱歌,李玉珍用心記下,回家寫到學校的小本子上,聽一句記一句,攢下很多歌詞。 去山上幹活,身上帶了小本子,有人唱歌,又趕緊記下,記不下再問。 很多歌詞問了人,還是不會寫,就用同音字,她說的白眼字,記下。晚上躲在家中小樓上,悄悄翻出本子,低聲哼唱,慢慢整理,日積月累地寫滿四五個小本子,會唱很多歌。那些歌豐富多彩,描繪出各種人生經曆。有的唱了好玩,有的談情說愛,有的傾訴生活之苦,有的抱怨婚姻的不幸與疼痛,有的唱出快樂與向往,少女李玉珍印象最深的,是傾訴哀愁的歌,那些歌淒涼而悲苦,聽了心寒,愁腸百結。

她隻是十多歲的少女,不知道生命的艱難,不知道淒涼悲苦的歌之所以動人,原因在於人生有無法回避的困難與艱辛。

悲愁的歌唱過就過了,她隻覺得好玩,為自己學會很多民歌高興,村裏的同齡姑娘,也有人會唱山歌。姑娘們悄悄相約,跑出村子,找外村的小夥子,在山上跳樂唱歌。圍在山坡空地裏燒柴火跳舞唱歌的時刻,她格外舒暢,真正知道會唱歌的好處。

有趣的是所有父母都唱過玩過,幾天幾夜瘋鬧,卻都不鼓勵孩子滿山亂跳,更反對孩子徹夜不歸地唱歌跳樂。李玉珍的父母稍好,不好反對,也看不住心猿意馬的孩子,隻是反複警告,女孩子不能把男人領進村子,也不能隨便跟著男人到處跑。玩歸玩,唱歸唱,不準唱髒話和亂來,出事打出去,再不準回家。

髒話就是談情說愛的露骨歌詞。

誰管得了誰?大人管不了自己,也就管不住孩子。山高路長,林深草密,一群年輕的豹子躥到何處,誰知道?

有一種玩法很公開,任何人無法阻擋,就是在村裏的文藝隊或宣傳隊唱。不出村子她們也可以唱,唱現代歌曲。一群男女,找一塊空地,或者找一間村裏的空房子,掛出煤油燈,燒起柴火,排練節目,唱歌跳舞。這種時候,李玉珍最忙碌,唱得最多,也唱得最好,十四五歲的少女,跑來跑去,忙得無比快樂。

不管唱什麼,能唱就好。

村裏的宣傳隊排練節目,一為自娛自樂;二為去外村交流,吃吃喝喝,促進友誼;三為參加大隊和公社的演出。這種演出光明正大,符合時代要求,暗中延續了祖輩能唱愛跳、男女相聚的古風,滿足了身體的歡悅,很好。

排練是為了演出,更是為了交流,類似學會老山歌,出村玩姑娘和玩小夥子。相鄰的幾個村子,農閑時會樂一樂,各派自己的文藝宣傳隊,互相走動,去外村熱鬧一番。李玉珍家所在的寶石村,經常去鄰村演出,一幫人過去,人家就殺豬宰雞,把村裏的空場子掃幹淨,地上撒鬆毛,點起煤油燈。夜色中搖晃的燈光,喚來家家戶戶出門,小山村立即彌漫著溫馨和歡樂。村民坐在撒了鬆毛的地上,頭頂蒼茫的夜色,傾聽四弦琴、二胡和笛子奏出的旋律,看一幫人走到場子中間,塗脂抹粉地演唱,其中聲音最響亮的小姑娘, 就是寶石村大眼睛的女孩李玉珍,她的歌聲總能贏來熱烈的掌聲。

不管跑多遠,李玉珍都要去,人家也要她去,少了她,文藝演出隊的表演,就缺少精彩內容。可是她家太窮,父親回村後,又生了四個孩子,加上從部隊帶回來的三個,七個孩子在家裏折騰,亂成一片,管不了。老三李玉珍愛唱愛跳,跟著文藝隊外出,沒有像樣的衣服,家裏無可奈何,隻好找別人借,幹幹淨淨,就可以穿著出村,腳上沒有鞋子,光腳跑山路,也要跟著去。人家看了心疼,說,這個小姑娘啊,光著腳就唱歌了,真是肉麻呢。

雲南話的肉麻,意為寒磣,李玉珍不覺得寒磣,隻是高興。十多歲的少女,有唱有跳,能玩能鬧,能在煤油燈下的琴聲中唱歌,跑很多地方出風頭,贏得叫好聲和掌聲,已經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