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人物記(6)(1 / 2)

我現在想起,成長最可貴之處,並不是叫人變得圓熟、世故、妥當,而是砍掉枝枝葉葉,做回最初的自己,或安靜,或耿直,或豪邁,總之她是如初生般的天真清澈。然而她這天真清澈,必是先沾了塵垢自己再清洗,是世事洞明後愛誰誰,是曉名利而不取,仿佛全不知道它的好處。現在的宋唯唯是活回去了,她天性爽直,有俠氣,我想起在她最倒黴的時候,沒一個人能幫得上她,她卻因別人為她受了委屈,而去找有關部門“談話”,我以為這是枝杈,於大事無補,可她還是去了。我能想象她和有關部門談話時,一定是期期艾艾的,她能力並不強,不知為何,卻總以為自己很能幹;她又天生缺少一副篤定氣派,莽莽撞撞,虎頭蛇尾,那場麵當是很搞笑的。

宋唯唯實在是個很可愛的人,她一旦做回自己,變成一個“真”的人,就比從前她試圖扮演的窈窕淑女形象不知高出多少倍。像現在,我疑心她照常還是會犯點小錯誤,但畢竟是她能控製的範圍了——她心裏跟明鏡似的,知道這是一個錯誤,知道犯了也無傷大雅,於是犯不犯也就無所謂了。

我想宋唯唯身上最可貴的品質是,她從不試圖要做一個完美的人——從前,她大抵想做一個完美的淑女,但效果卻適得其反。第一,這拗了她的本性;第二,淑女當是世上最無聊的一群人,蒼白乏味,隻知做派上的塗脂抹粉。現在宋唯唯擦掉脂粉,也許會見得眼角的幾條淺紋、臉上的幾顆痘痘,但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須知,支撐這淺紋和痘痘的是這樣一位女性,她經曆過事兒,早蛻去了身上的許多修飾;她不取悅,不媚人,因為這世上沒有什麼是她非得到不可的,除了她的一雙兒女,就是現有的她也不怕失去——一個女人走到這一步,我想她的好時光是要來了。

好了,現在終於可以說說她的寫作了。她的這篇《念奴嬌》,初稿我曾讀過,記得當時是給她提了點意見,諸如“因詞害義”這一類的,她早期小說是有這問題的,就是雕飾太多,反傷害了本義。

語言的重要性,我想是怎麼強調都不過分,都說它是文學的基石,照理說,壞基石怎麼能造得成好房子呢?以此類推,我認為壞語言也寫不成好文學,絕對一點講,語言一壞,它都稱不上是文學——至於怎樣才是語言的好壞,因為篇幅限製我不能細述,也沒必要細述:世上有很多事是不該供論述的,語言即是一例,否則述來述去,述死在這上麵是有的。

語言本是一場感覺的事,就是,有感覺的無須贅言,沒感覺的由他去吧。宋唯唯是個有感覺的人,因此她早期的寫作,才會刻意去打磨語言,她是越打磨越著迷,乃至暈頭轉向,忘了最初打磨它是幹什麼用的。又因她早年的形象定位,是那樣一個纖纖女生,慣於霧裏看花,簾中賞月,因此她眼中的世界必定是迷蒙的、飄逸的,表現在文學上,則是形式的淒清華美,內容的單薄纖弱。

她這篇小說改得厲害,不拘是人物、視角、語言……看得出是下了些功夫的。她從前是女性視角,可是現在,涉及男女關係的處理上,她也能站在男性的立場,替他們說句把話了。這就說明,她已經脫開了自己,即便恨一個人,她對他也有體諒同情。語言上是“天然去雕飾”,洗淨鉛華的樣子,她是真正在敘事了。

倘若有缺點,那就是修改後的語言周周正正,未見作者的個性、腔調、氣質,也就是說,修改後的宋唯唯沒了,她哪兒去了呢?她矯枉過正,把自己藏起來了。另一處矯枉過正是在結尾,為了報複,女人抱著孩子從陽台跳下去了——至少我疑心是跳下去了,因為作者用了“毀滅”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