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於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於文辭,而又嚐學詩賦,則謂之進士。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常出於此,不必法古之取人然後得士也。其亦蔽於理矣。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於其間也。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士,悉使為賢良、進士,則士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於無補之學,而以此絀死於岩野,蓋十八九矣。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慎擇者,公卿而已。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於朝廷,則百司庶府,無不得其人也。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於無助,不得行其意也。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於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於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適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嚐患其無用於世,而稍責之以大義矣。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於故也。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於文辭者,則得之矣。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於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於此選也。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輒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武王數紂之罪,則曰:“官人以世。”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紂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古之所無也。又其次日流外。朝廷固已擠之於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路矣,顧屬之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裏之間,州縣之吏,出於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別。故孔子之聖,而嚐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及後世有流品之別,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嚐自置於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嚐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於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至於邊疆、宿衛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於任人,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財;已使之治財矣,又轉而使之典獄;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夫責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能為者少矣。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故使之典禮,未嚐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皆未嚐學禮故也;使之典獄,未嚐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嚐學獄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訕之,至於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嚐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於其官,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於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於著。若夫迎新將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設官大抵皆當久於其任,而至於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於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而方今尤不得久於其官,往往數日輒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於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二以法束縛之,使不得行其意。臣固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二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一二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輒進之。雖進之,士猶不服也。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上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輒退之,雖退之,士猶不服也。彼誠不肖而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臣前以謂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亂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於不可勝數,而草野閭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民雖靡,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