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君諱遵,字仲塗,世家饒州之樂平。舉進士,自禮部至於廷,書其等皆第一。守秘書省校書郎,知洪州之奉新縣,移知康州。當是時,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為,求才能之士,以察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轉運判官。以憂不赴。憂除,知開封縣,為江淮、荊湖、兩浙製置發運判官。於是君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寵其使事,以監六路,乃以君為監察禦史,又以為殿中侍禦史,遂為副使。已而還之台,以為言事禦史。至則彈宰相之為不法者,宰相用此罷,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至宣州一日,移京東路轉運使。
又還台為右司諫,知諫院。又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同判流內銓。數言時政,多聽用。
始君讀書,即以文辭辨麗稱天下。及出仕,所至號為辨治。論議條鬯,人反複之而不能窮。平居頹然,若與人無所諧。及遇事有所建,則必得其所守。開封常以權豪請托不可治。客至有所請,君輒善遇之,無所拒。客退,視其事,一斷以法。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屬也,縣遂無事。及為諫官禦史,又能如此。於是士大夫歎曰:“馬君之智,蓋能時其柔剛以有為也。”
嘉祐二年,君以疾求罷職以出,至五六。乃以為尚書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猶不許其出。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天子以其子某官某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國某官。夫人某縣君鄭氏。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陽縣歸仁鄉裏沙之原。
君故與予善。予常愛其智略,以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盡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終於貴富也。然世方懲尚賢、任智之弊,而采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則君雖壽考,且終於貴富,其所畜亦豈能盡用哉?嗚呼,可悲也已!
既葬,夫人與其家人謀,而使持國來以請曰:“願有紀也,使君為死而不朽。”乃為之論次,而係之以辭曰:
歸以才能兮,又予以時。投之遠塗兮,使驟而馳。前無禦者兮,後有推之。忽稅不駕兮,其然奚為。哀煢婦兮,孰慰其思?墓門有石兮,書以餘辭。
司封郎中張君墓誌銘
君張氏,諱式,字景則。其先建州浦城人,後徙建安。蓋弗仕者三世,諱漢夫者,曾祖也,諱謨者,祖也,諱希顏者,父也。父以君貴,乃贈尚書職方員外郎。有氣節,知君可教,乃付家事長子,而縱君遊學。及壯,長文辭,行義為鄉裏所推。
天禧二年,釋進士褐,主福州閩縣簿。又主南劍將樂簿,有銀冶,坐歲課不足,係者常數百人,君籍其人,使富貧財力相兼,課遂有羨,無係者。歸,以勞除開封府祥符縣尉。趙稹將並州,辟軍事判官。稹所為有不可於眾,徐啟諭弗訐,稹以故聽,而君亦以此稱長者。未幾,遭母夫人喪。服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福州古田縣。耕籍田恩,遷太常博士、知開封府鹹平縣。呂許公罷宰相,以許州觀察判官辟,從之。又通判饒州,獄有十數年不決者,君一言而決。會擇河北吏,禦史中丞舉君,得州,賜緋魚。又以選知虔州,虔於東南州為最劇,君能鎮撫之以無事。三司市綢絹十餘萬,非經數,君拒弗市,民以君為有賜也。又知濠、壽二州,人縊其妻而以自殺告,獄既具,詰立服,舉州歡以為明。居頃之,召為開封府推官,坐栲掠囚死,出知嶽州。皇祐二年九月六日卒,享年六十二。
官至尚書祠部郎中。
君廉靜好書,長於政事,所居官舉,既去而人思。見時事有不便,往往能極言之無所忌。趙元昊反時,誘人出財助邊,誘多得賞,於是吏或劫富人出其財,君疏罷之。為開封推官時,宮中以私財為佛寺置田,又疏以為亂法,後遂以君言而止。既老矣,終不肯治田宅,所得祿以置書,曰:“吾子業此,足以自活,不然,雖田宅何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