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比較顯赫的職務,可以參與朝廷大事,接近皇帝,實際上就是中書舍人的工作。
穆宗長慶元年(公元821年),白居易正五十歲,受詔與中書舍人王起,複試禮部侍郎錢徽下及第人鄭朗等,這次重試進士,是當時政治上的一件大事。
白居易的許多友人和這個案件有關,而且因為這個案件,使得李宗閔、李德裕黨爭的壁壘更加分明。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錢徽主持進士考試,事前西川節度使段文昌保薦楊渾之,翰林學士李紳保薦周漢賓,錢徽不理。揭曉後二人榜上無名。中選的是鄭朗(鄭覃之弟)、裴(裴度之子)、蘇巢(李宗閔之婿)、楊盈士(楊汝士之弟)等十四人。段文昌不服,向穆宗訴奏此次考試不公,所取都是權貴子弟,並無實學真才,應該重新考試。穆宗又向李德裕、元稹、李紳等征詢意見,李德裕、元稹都和李宗閔有仇隙,李紳也因保薦周漢賓沒有中選,很有意見,便一致主張重考。結果錢徽下及第人鄭朗、蘇巢、楊盈士都考得不好而落選,隻有裴因裴度的關係特賜及第。錢徽因此被貶為江州刺史,楊汝士被貶為開江令,李宗閔被貶為劍州刺史。從此李德裕、李宗閔兩個官僚集團,各分朋黨,互相傾軋,繼續了四十多年。
白居易對於兩方麵的黨派私鬥,決不參加,奉旨複試,隻有秉公處理,雖在《論重考試進士事宜狀》中說鄭朗等“情有可原”,也是就事論事,他對於這個案件是無所偏袒的。
居易雖然知足保和,但他行在“獨善”,對自己的行為品格持正極嚴,在公務上一貫堅持奉公守法,為人上正直不阿。這一年八月,他奉詔去田布家,宣諭田布拜為魏博節度使,田布贈絹五百匹,居易不受卻還。穆宗出麵,派中使第五文岑,到府上相勸,居易還是堅決不受,並寫了《讓絹狀》,力矯惡習,堅持廉潔奉公。另外,居易在朝廷上依然敢於堅持正義,決不隨波逐流,他的言行,贏得了士林的敬重。
長慶二年,元稹入朝為相,有意解除裴度兵權,慫恿穆宗罷兵。穆宗聽信元稹,詔除裴度為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事。居易堅決反對元稹的這種作法,不顧二人友情之私,上《論請不用奸臣表》,揭露元稹之非。
居易在朝的廉潔、正直、不以私害公的品格,深為時人讚許。但是人心叵測,君心易變,他雖然知足保和,不涉黨爭,並與同朝多數官員關係融洽,但世事難料,七月份,朝廷竟罷去居易的中書舍人,詔除他為杭州刺史。
七、出任杭州刺史
其實,居易內心是十分願意出任杭州刺史的,這曾是他少年時代的一個夢想。
那時他從心底裏羨慕韋應物、房孺複為蘇杭刺史的風流瀟灑,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就任蘇杭刺史,領一郡之事,為一方之主。
現在居然去杭州做刺史,可說宿願已償,心中自然快慰。因汴、淮有戰亂,交通阻塞,取道襄、漢赴任。他有一首五古,自敘求得外任的經過及其心情。後半有雲:
……昔予貞元末,羈旅曾遊此。甚覺太守尊。亦諳魚酒美。因生江海興,每羨滄浪水。尚擬拂衣行,況今兼祿仕。青山峰巒接,白日煙塵起。東道既不通,改轅遂南指。自秦窮楚越,浩蕩五千裏。聞有賢主人,而多好山水。是行頗為愜,所曆良可紀。策馬渡藍溪,勝遊從此始。
——《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
一路上登山臨水,寫了許多記遊即興的詩篇。到了江州,舊地重遊,許多知交排隊出郭歡迎,向他詢問別後的情況,他很謙虛地說:“又校三年老,何曾一事成。”沿途遇到的老百姓指點著這位以寫詩出名的司馬,象他詩中所說的“郡民猶認得,司馬詠詩聲”。他上岸匆匆訪問了舊居“遺愛草堂”,隻宿了一夜就又去趕路了。路上經過三十晝夜還不能到達杭州。“煙波三十宿,猶未到錢唐。”可見那時旅行的艱困。
到了杭州,忙於郡政,同時又忙於遊覽。他徜徉湖上的時間最多,入山遊覽較少,連天竺、靈隱總計他在任上三年,前後也不過隻去了十二回,他自己說:“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留題天竺靈隱兩寺》)別的偏遠地方去的更少。
他對於杭州刺史這個官職是十分滿意的,可用下麵的詩句來證明:
……山林太寂寞,朝闕空喧煙。唯茲郡閣內,囂靜得中間。
——《郡亭》
……郡中起晚聽衙鼓,城上行慵倚女牆。公事暫閑身且健,使君殊未厭餘杭。
——《臘後歲前遇景詠意》
他認為做京官不好,做隱士也不好,隻有做杭州刺史不太鬧也不太靜,最好。他真願在杭州多做幾年官,可惜“皇恩隻許住三年”,未免有些遺憾。
他寫了許多歌詠湖山之美的七律,如《西湖晚歸回望孤山寺贈諸客》、《杭州春望》、《餘杭形勝》、《春題湖上》等,傳誦最廣。此外還有下麵兩首:
孤山寺北賈亭西,水麵初平雲腳低。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最愛湖東行不足,綠楊陰裏白沙堤。
——《錢唐湖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