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作坊(1 / 2)

“商會那邊自是要去談得,隻是,我今天要說的是另一個事情。”

圓貴見潘憶有些慎重的樣子,也整肅了臉道:“小姐請說。”

潘憶頓了頓,斟酌了一下用詞,才開口道:“首先,我跟圓叔想的一樣,也是想把碣錦這塊兒的生意徹底拿下來,把持在咱手裏。其次,我所想的壟斷卻是和圓叔有些不一樣,我的壟斷是人的壟斷。”

“人的壟斷?”

“不錯,就是將這裏的手工藝者都籠絡到我們手下,我們提供原料,出工錢給他們,生產出的碣錦全是我們的。”

“小姐的意思是,就像當年府上養著的繡娘一樣那種的嗎?”

潘憶點了點頭:“是,但也不完全是。那繡娘是要簽賣身契的,我們這裏所說的卻是不會簽的,但也不是毫無約束,他們不需要簽賣身契,卻要簽一份勞動合同,表明他們在某一時段內,是我們手下做工的人,注明他們所需承擔的責任,同時注明他們的每月能拿到的工錢以及能獲得的其它福利等。當然,這個合同的內容還要具體商定。”

圓貴聽了這種新穎的所謂“勞動合同”的叫法以及提到的條款,眼前登時就是一亮。他一聽就知道他家小姐說的便是一種類似於簽長工的協議,但相較來說要更精細。

這個時代確實存在一些雇傭關係,雇人耕地、雇人放牧、雇人運輸等等,但這些短期的基本都是依賴於口頭協議,商人在雇用長工或匠人的時候,才會訂立一些契約,但大多隻包含姓名籍貫等一些簡單信息,最正式的也不過就有幾條簡單的規定而已,遠沒有潘憶說的那麼正式。

圓貴覺得他家小姐的話似乎給他打開了一扇門,雖然暫時還不知門後麵有什麼,但他卻仍心有激動。激動歸激動,他卻沒有失了應有的冷靜,隻說道:“可是小姐,就算是我們拿原料出來,他們一年的產出量卻是死的。到時候費那麼大勁兒把那什麼‘勞動合同’也簽了,還花月錢養著他們,可是最終我們能得到的東西跟現在沒差。倒不如現在這樣省事兒得多。”

“這便是我今天要跟你說的重點了。”

潘憶頓了一頓,說道:“我們可以建一個作坊,把跟我們簽訂協議的人都集中到作坊裏去,我們提供原料,讓他們在一塊生產。當然,隻是換了個場地,情況並不會改變多少。所以,我的想法是,叫他們分工合作。”

“分工合作?”

“是,分工合作就是……”潘憶說到這兒卻是猛地一頓,分工合作這種事情在這個時代應該已經出現了。比如有些商人手握著某些東西的生產秘方,他要雇人生產,卻又擔心人把秘方偷了去,所以隻叫一些人完成其中一部分,再叫另一些人完成另外的部分,然後自己掌握關鍵部分。隻是這種情況並沒有普遍運用到生產中,還沒有被人當做一個概念總結出來。所以她又有些猶豫了,也不知這種有些超前的想法是不是到了該出現的時候。

等了一會兒等不到下文,圓貴不禁出聲道:“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