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解密不可能的犯罪時間(1 / 2)

“還記得這個人嗎?”旋即,葛菲向程雅馨出示了一張照片,照片上麵,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陌生男子。

仔細辨認了一番,程雅馨誠實搖搖頭,“我不認識這個人。”

“不認識了?還好,照片上的人,還記得你。否則的話,邊瀟瀟不可能的作案時間,我們至今都不能破解。”葛菲不由說。

“我……我真的不認識這個人……”再次盯看了一眼照片,程雅馨還是沒能記起,此人的真實身份。

“要提及這個人,我們還是先從2010年10月12號,你與盧傑婚禮之日說起吧。”待葛菲收起照片後,付延青又開始了新的案情陳述,“婚禮正式開始前,盧傑在教堂側廳被害。事後,根據我們的調查,若想完成殺人又同時逃過教堂正廳和側廳的監控,就隻能在早上6:50至7:00之間,借用側廳外的花門掩護以及婚慶人員的空缺進入側廳,殺人後,再看準相同的時機逃離。可根據林雨菡提供的情況,她離開7號公寓時,是早上七點,而那個時候,邊瀟瀟尚在公寓,從一點分析,邊瀟瀟如何都無法在七點以前趕到教堂,殺害盧傑,所以,邊瀟瀟的殺人嫌疑,就被第一時間排除了。然而,幾番周折後,我們才發現,邊瀟瀟完美的不在現場證據,也是你們精心營造出的假象!”

調整了一下語速,付延青繼續說,“如果我沒說錯,林雨菡離開公寓時,還留在房間裏的人,不是邊瀟瀟,而是你吧?!”

“啊……”倒抽了一口涼氣,程雅馨心口仿佛被什麼塞住,讓她無法發聲。

“林雨菡事後描述,當她清晨醒來時,首先看到了你留給她的字條,隨即,看見了仍窩在牆角哭泣的邊瀟瀟,安慰無果後,眼看時間一點點流逝,她隻能離開公寓,趕往婚禮現場。可是,她看到的‘邊瀟瀟’,自始至終都麵朝牆壁啜泣,沒有說過一句話,一個字,甚至於,沒有讓林雨菡看到她真實的樣子。其實,那個哭泣的人,隻是躺在邊瀟瀟床上,身穿邊瀟瀟睡衣的你!而一早離開的那個人,卻正是邊瀟瀟!正是邊瀟瀟長久以來的‘癲狂’狀態,早已讓林雨菡對她心生畏懼,所以,婚禮那天早晨,林雨菡並沒有貿然上前,隻是默默陪著她。可林雨菡卻沒有想到,在她為‘邊瀟瀟’傷心時,真正的邊瀟瀟,早已埋伏到了教堂側廳,等著盧傑自投羅網!”看著程雅馨急劇變化的臉色,付延青並沒有停止陳述,“說到這裏,你或許會反駁,若說留在房間內的人是你,那麼,在那個堵車嚴重的時間段,無論乘坐出租還是公交車,你到達教堂的時間,應該比林雨菡晚。可真實情況卻是,林雨菡趕到教堂時,你已經先到了。原本,這也是一個難解的謎題,可是,一旦找到了照片上的男人,謎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此時,付延青重新拿起照片,認真說到,“照片上的男人,身份並不特殊,隻是一位普通的——摩的司機。能想到這一點,完全是丁紹霖利用租車往返潼陽給我們的啟示。既然策劃者為同一人,那麼,製造時間差的方式,定然也是大同小異。言歸正傳,提到摩的,從前經常奔波在各大影視城的你,應該十分熟悉。雖然,早在2007年,潼陽市就已經下達了統一的‘禁摩令’,然而,由於各大影視城都坐落在山間,其間道路崎嶇且狹窄,對諸多奔忙於影視城的龍套演員來講,比起出租和公交,方便靈巧的摩的,是不錯的選擇。因此,導致在影視城區域,摩的仍然屢禁不止。當然了,習慣了此類交通工具的你,想到了利用其快捷迅速的行路特征,與林雨菡,打時間差!”

重新整理了思路,付延青完整複述出了婚禮當日,那個非凡的早晨,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想,事情的真實經過,應該是這樣的。2010年10月12日,早上6:15分,趁著林雨菡還在熟睡,你首先走出明珠小區大門,借用小區的監控製造出自己已經離開的假象。繼而,你迅速繞過小區,穿過7號公寓附近的柵欄返回住處,與邊瀟瀟位置互換,邊瀟瀟離開,你留下來假扮邊瀟瀟。早上7:00,林雨菡離開,而你也迅速穿過柵欄,搭上了你早已聯絡好的摩的,即刻趕往化妝師住處與盧傑會和,其後,再一同趕往教堂。因盧傑住處比較偏僻,如此一來,你就省去了往返其住處的時間,並且,還會讓化妝師產生錯覺,認為你始終與盧傑在一起。隨後,你們一同趕往教堂,緊接著,才是林雨菡趕到。或許,你當時太過於緊張時間,沒有注意司機的樣子,但是很幸運,他卻記住了你。若非如此,我們很可能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假扮了邊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