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劍的曆史大約有幾千年了。古羅馬的角鬥士持劍決鬥的場麵,是被統治階級用來尋歡取樂的。到了中世紀,歐洲騎士們最喜歡用劍來挑起爭端或解決互相間的糾紛。這一傳統沿襲下來,使得歐洲人一直在劍壇上稱雄。
擊劍運動在我國是一項很年輕的體育運動,但進步較快。第23屆奧運會上,我國擊劍運動員欒菊傑奪得了女子花劍冠軍,一舉打破了歐洲人長期壟斷劍壇的局麵。
擊劍運動分花劍、佩劍和重劍三種。
花劍隻準刺,不準劈。有效部位是指刺中對方身體的規定部位才可計分。男子的有效部分是自小腹以上到鎖骨處;女子自腰部以上到鎖骨處,也即穿金屬背心部位。重劍的有效部位則是全身所有部位。佩劍為腰部以上所有上身和手臂都是有效部位。擊中這些部位以外的均稱無效部位,擊中不算,進攻者得分。女子每場8分鍾或刺中8劍、男子10分鍾或刺中10劍決勝負。